“什么,一千多人?”他怔了怔,不是说好的五十人使者团吗?
“嗯咕,”麦茜补充道,“不过骑马的并不多,只有六个!”
“那步行的人……他们穿着和武器呢?”
“普普通通吧,大部分人盔甲都没有,就是普通的麻布衣服,”闪电说,“武器也是各种各样,不过有几百人身后背了把短矛。”
这么差劲的装备水平,难道都是强征的平民或农奴?罗兰疑惑地想,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针对民兵的专门训练,说白了就是负责为骑士部队搬运粮草和辎重的后勤队,有时还能充作炮灰,消耗敌军的箭矢。
如果提费科想要用武力解决自己,不可能不去了解长歌要塞与边陲镇之间爆发的那场战斗。莱恩公爵联军两百余名骑士都没能摸到小镇的边,更别提这群靠双腿奔跑的民兵了。明知道战斗过程和结果还要向小镇进军,只能说他们有把握突破密集的排枪线。
罗兰不禁想到了教会的药丸。
之前他就猜测过教会在支持自己和嘉西亚的同时,是否连带提费科一并支持了。如果这些人都拥有药丸,情况则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它能在短时间内让人类奔跑的速度接近马匹,同时不畏惧伤痛,也就是说,排枪线将会面对一千多个「骑士」的冲击,只要有一人冲进队伍里,都会给第一军带来伤亡。
好在现在第一军也不再是两个多月前的军队了。
转轮步枪虽然才换装了一百来把,但火力投送密度已经远远超过燧发枪部队,特别是给射手配备专门的装填手后,进入三百米范围内的敌人将会遭遇连绵不绝的攻击。炮兵队在要塞战后也得到了扩充,由原先的四组变为现在的二十组,每组各配备一门十二磅野战炮改型,增加了倍径,使有效射程提高到了千米以上。
不过罗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你们注意到那些步行的人有佩戴神罚之石吗?”
“我不敢离得太近,”闪电指了指麦茜,“这家伙变成鹰后比我看得清楚多了。”
后者摇头道,“没有看到,或许是藏在衣服里了咕!”
“这样的话……”罗兰思忖道,“你再带着夜莺飞一趟吧。只背一个人能有十米左右的飞行高度吧?你就沿着赤水河飞行,麦茜负责前方警戒,遇到过往船只的话由夜莺转入迷雾状态前进。”他望向夜莺,“接近敌人后,你在远距离观察大部队是否有人携带神罚之石,千万不要擅自攻击。”
“是。”夜莺和闪电齐声道。
就在三人准备出发时,罗兰叫住了她们,“记住,安全第一重要,保护好自己。”
“没问题,”夜莺眨了眨眼睛,笑道。
女巫们离开后,他隐隐有些不安,最后那句话是不是太像立旗了?
而且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重大失误,那就是对长歌要塞的情报掌控太弱了——如果不是培罗派出信使,自己很可能会遇上敌人打到门口时才发现的情况。一旦陷入巷战,失去火力优势的第一军很难挽回局面。
自己还太年轻、太简单了,罗兰想,这一环必须在战后弥补上,而且不单是情报,培罗身边也应该安插自己的人手。
王子心绪不宁地坐在桌前,中餐也没有心情吃,直到闪电背着夜莺如精灵般飞入室内,他才松了口气。
麦茜拍着翅膀落在夜莺肩头,高声道:“没有咕,没有咕!”
“没有神罚之石?”
“大部分都没有,”夜莺摘下兜帽,一头金发洒落而出,“我从队伍前端一直观察到末尾,除了领队的十人,民兵队里只有三四处黑色空洞。”
“很好,”罗兰心中立刻形成了一个初步的作战方案,“你们都饿了吧?先去餐厅,想吃什么跟厨师说。”
“蜜汁烤肉咕!”麦茜展开翅膀昂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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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东头外。
凡纳瞟了眼大道两旁忙碌的石匠和工人,“他们到底在建什么东西?”
几百号人先是在地上挖出好几个大坑,接着又在坑边垒起了砖墙,他原以为这些墙两头会连接起来,用于阻隔道路,没想到竟是围着坑砌的。
“管他呢,我只知道又有敌人可以揍了,”柚皮一边将炮架固定到位,一边兴奋地说道。
的确如此,凡纳想。自从上次击败公爵联军后,王子殿下亲手给炮组每位成员都颁发了一枚铜制徽记……不对,是勋章。勋章正面有象征长歌要塞的高墙图案,背面刻着年号和战绩,制作得十分精美,把火枪队的那帮人羡慕坏了。
而且除了这份荣誉外,大家都向上升了一级,如今凡纳已是火炮队队长,掌管着十个火炮小组。而罗德尼兄弟、猫爪和柚皮,则晋升为组长,其中三人被调去了新成立的小组,教导那些入伍新人如何操作火炮。
最令人振奋的是,王子殿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凡纳在小镇东侧,绝境山脉脚下分到了一块土地,虽然目前还只是一片树林,但地上已经立起了一块石碑,象征此地的使用权已属于他。
所以当得知有敌人想要入侵小镇时,第一军顿时沸腾起来,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希望能在这次战斗中立下功绩。
待到黄昏降临,结束了一天演练的凡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靠坐在炮架上稍作休息。整整一下午他都在各个炮组间检查新兵是否有按规章执行开炮步骤,嗓子喊得都快冒烟了。
“喝口水吧,”柚皮递过来一个皮囊。
“谢谢,”凡纳拧开盖子,一饮而尽。
“我想我知道他们要建的东西是什么了,”前者翘起嘴角,得意的说。
“是吗?”他将皮囊还给对方。这时砖墙已砌至半人高,将土坑大致围成一个六边形。不过每面墙在离地三四十公分的位置,都留了一道狭长的横缝,有点像窗口,不过显得略窄了点。“不会是房子吧。”
“说是房子也没错,我刚去问了一位石匠,”柚皮点点头,“他告诉我这是王子殿下想出来的东西,只要火枪队躲在这个半埋于地下的房子里开火,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过它有个独特的名字,殿下称它为地堡。”(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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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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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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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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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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