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回来,他想,出发时花去了近一个半月,回来时只用了七天,其中主要的时间花在银光城前往赤水城的路上。虽然灰烬本人并不在意,但他仍然选择了人迹稀少的小路,减少被教会盯上的可能性。
灰烬便是那位被称作引路人的女巫,塔萨也拿不准这个这个名字是真是假。她赶路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背后背着一把用布缠绕起来的大剑。黑色的长发简单扎成马尾,垂在腰间晃来晃去。无论是骑行还是乘船,她很少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独自走在前面,四处打量风景,大概对她来说,这次边陲镇之行不过是一趟轻松惬意的观光之旅。
有时候塔萨亦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她真的是一名战士?衣袍不贴身容易绊手绊脚,留长头发等于多了处破绽,而且灰烬似乎完全不惧怕自己从背后向她下手,这阵子他看得最多的,便是对方的背影。他不认为女巫天生容易相信他人,只能猜测,她有着足以自保的能力,即使是神罚之石也无法对她造成威胁。
塔萨在山坡四周绕了一圈,很快找到了目标——一截挂着红色布条的旗杆。他从旗杆边的泥地里刨出一个包袱,将其中叠好的蓝色布条替换之前的红旗,随后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样就好了?”灰烬问。
“她们是这么说的,”塔萨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前往小镇东北方的山脚,顺着一条石阶小道而上,在山顶找到旗杆,更换蓝色旗帜,我们的人便会注意到。」共助会只有晚上才会行动,我们就在这里等吧。”
灰烬点点头,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伸出手,“吃的。”
“呃……等等,”他解开背包,从里面摸出一块肉干,先撕下半条塞进自己嘴里,再将剩下的丢给对方。
看到女巫小口小口嚼着肉干的模样,塔萨叹了口气。身上除了一把大剑,居然连一枚铜鹰都没有,身无分文也敢大摇大摆地同自己赶赴边陲镇,一路上的住宿钱和饭钱都由自己支付。房间要上等的单人卧房,吃的必须是肉食,而且干粮之类的便携食物,还得由他先试吃一半。
大概在能力无暇顾及的领域,她还是挺谨慎的。不过,最谨慎的做法不是应该自己准备食物才对吗?
“我们要去的地方,在海峡对面。”灰烬咽下肉干,突然开口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峡湾的传闻,那里有数不清的岛屿,有些环境十分恶劣,人烟罕至。我们要在那里建立属于女巫的家园。”
“……”塔萨愣了愣,之前无论他怎么打探,对方都闭口不答,现在怎么突然主动提起这事了?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任何消息都不透露给你?”她认真解释道,“因为你若是骗子,晚上趁我熟睡,跑去给教会通风报信的话,那些姑娘很可能会被半途截下,惨遭毒手。但现在,她们应该已身处前往峡湾的商船上,即使是教会也无力阻止了。另外,我来此是为了带走共助会的女巫,这些消息她们迟早要知道,继续隐瞒下去意义不大。”
“可就算把你带到了这儿,也不能排除我是骗子的可能吧。”
“没错,的确如此。”灰烬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最终来的不是女巫,那么你会死在这里,和那些妄图对女巫下手的人一起。”
“好吧,”塔萨松了口气,“我还能问其他问题吗?”
她想了想,“如果我能回答的话。”
“你是灰堡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睛。”塔萨决定先从对方的来历问起,这样的信息既不敏感,又能降低对方心中的抵触。
“我出生于永冬王国,但这跟眼睛颜色无关,自从我成为女巫后,双眼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永冬?那里离灰堡远得很,中间横隔两大王国,你是怎么到银光城来的?”
“我曾被卖进教会,后来……”她顿了顿,“我从旧圣城修道院一路流浪到灰堡王都,直到遇上她,才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塔萨好奇道。
“提莉.温布顿,”灰烬眼中露出温暖的神色,“她收留了我。”
亲卫心中猛得一震,最初他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只是重名,但加上温布顿的姓氏,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带领女巫们前往峡湾的人,难道是罗兰.温布顿的妹妹,王国的五王女?他声音都有些结巴了,“她、她是你们的首领?”
“首领?可以这么认为,”她点点头,“但对我而言,她是最重要的人……谁都无法取代的那种。”
夜幕降临,两人在山坡上燃起了篝火。
灰烬取下巨剑,一点点揭开布条——这把可怖的武器光是刃身就接近腰宽,上面布满了碰撞所留下的痕迹。灰黑色的剑锋并没有开刃,显然它只靠挥砍时的重量,也足以夺人性命。一般人光是举起这把武器都十分费力,但在她手中,却如单手剑般轻巧。
得打劫多少个铁匠铺,才能凑出锻造一把这种巨剑所需要的材料啊,塔萨想,如果王子殿下的女巫迟迟不到,说不定自己就要成为剑下的牺牲品了。
“听说边陲镇的领主也是……温布顿,”他决定找些话来说,不然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难熬。
“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她平静地说道,“我曾见过他。”
“什么?”塔萨张大了嘴。
“我被提莉收留后,在王宫担任她的护卫,自然有机会遇见她的几位兄妹。”灰烬似乎对四王子十分了解,“无能、傲慢、不学无术之辈。很难相信,他居然会是提莉的亲哥哥。而且……在某些方面胆子还不小。”
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已渐渐变冷。
塔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在王宫任职时听过不少关于殿下的传闻,比如口无遮拦,花花肠子,喜欢调戏别人的侍女。虽然没有到用强权或暴力威胁对方的地步,但手上占点便宜是难免的。该不会……
就在这时,灰烬忽然站起身,盯着小路的方向,“有人来了,不止一个。”
塔萨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一行人的身影逐渐出现在夜色中,带头的女巫正是王子殿下的贴身护卫,夜莺。(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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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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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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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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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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