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炸药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
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
“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的将他们一并铲除。”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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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罗兰接过清单。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
“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能什么时候集齐这些人和物资?”
“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吧?”
“是的,殿下。”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吧。”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
“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好好干,大使先生。”(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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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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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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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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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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