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滴答声响个不停,犹如在下雨一般。那是积雪融化的声音,他在乡下过年时,最喜欢趴在窗边,看着屋檐下长长的冰棱柱化成透明的水滴,一点点滴落。此刻虽然没有了这样的闲暇,但一边撰写计划,一边聆听大地复苏的声音也挺不错的。
按往年的经验,化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不过小镇与要塞之间的陆路想要通行至少得等上一个月。没有硬化路面和排水措施的泥巴路在冰雪融化后会是什么情况,罗兰可以想象得出来。若能顺利拿下长歌要塞,他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在两地之间修出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硬化道路。
不过现在需要优先要解决的,仍是军队建设问题。没有一支可靠而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要塞军。把民兵队转化为正规军只是第一步,具体的编制、规章纪律和奖惩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虽然小时候虽然玩过军棋,但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罗兰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干脆决定自己来编造。反正他是新式军队的创造者,设定不合理也没人发现得了。
于是边陲镇第一军编制很快出炉:以军、师、营、队、组作为整体框架,五人为一组(考虑到一门火炮至少需要五人来操作),十组为一队,十队为一营。至于师和军的人数,他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鉴于这个时代的整体作战水平,只要有两三支营级部队,就足以在野战中击溃绝大多数对手。
最基本的框架定下来后,罗兰长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规章纪律则要简单得多,除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军令、服从长官、不得临阵脱逃、不得背叛等等这些老生常谈的规矩之类,罗兰首先订下的纪律,便是禁止劫掠和扰民。
放纵手下劫掠的坏处举不胜数,对当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影响花上好几年时间也难以弥补。这也是他坚持要用平民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原因。
当贵族响应领主号召出征时,想要在击败敌人后不参与劫掠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说,他们愿意跟随领主出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可以肆意掠夺对手的财富和领地——当然,也包括领地上那些无辜的平民。
至于佣兵和土匪,就更不用说了。看起来彪悍凶狠,实际上只能打顺风战,同时抢劫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来源,军纪对这帮人来说毫无意义。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它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独立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独立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战斗结束后拔出来也特别费力。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之字形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小截铁条,以供企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断面类似V型,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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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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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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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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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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