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邪魔之月结束后,要在长歌要塞的贫民窟再等上一个月,待积雪完全化净后,才能踏上返家的归途。而回到小镇后,看到的大多是一片狼藉。数个月无人打理的房屋破败不堪,一些不甚结实的木屋早已被大雪压垮,有些镇民家中甚至还躲着邪兽,把柜子桌子咬得七零八落不说,还拖来草料破布填在角落,显然是把这个能避风躲雪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巢穴。他们往往要花一周来修葺房屋,更换泡水发霉的家具,至于久久不散的腐坏味道,此地的居民们都习惯了。
不过今年,边陲镇可谓焕然一新,积雪很快被扫去,家门口挂起了王子殿下发放的彩色纸旗。远远望去,单调而破败的小镇变得五彩缤纷起来,各色旗子混合在一起,如同花的海洋。所有人奔走相告,邪魔之月结束后的首日,殿下将在广场举行盛大的欢庆舞会!任何人都可以前往,不仅不需要缴纳钱币,听说还有免费的食物发放!
舞会是什么,那可是上层贵族才能参加的社交场合,大家从来都只在见多识广的大城市行商口中听说过,但即便是他们,也无法参与其中。听商人们说,那不是光有钱就能得到邀请的活动。王子殿下居然让所有人参加?
“殿下,您这样做,不太好吧?”首席骑士劝阻道,“这里既没有乐队,又没有领舞者,舞会的节奏谁来控制?再说了,这种偏僻之地,就连贵族都不一定会跳舞,您的领民只会把一切都搞砸的。”
卡特在王都时只去过一次舞会,那是一位侯爵为庆祝女儿生日举办的。优雅的弦乐和激昂的鼓点交错响起,女士们在悠扬的音乐下翩翩起舞,男士则在鼓声响起后展现自己快速而有力的舞步,或旋转,或踢踏,将动作与鼓点接合起来。休息期间,侍从端着酒水和点心在人群众穿梭,男士们纷纷物色自己心仪的女子,待到最后一首乐曲奏响时,便鼓起勇气上前邀约,成功者在舞会散去后,还有一番风花雪月。
卡特叹了口气,虽然当时年少的自己没能约到心仪的姑娘,但那种优雅而浪漫的气氛至今仍让他回味不已。把风度出众的贵族换成这帮天天和石头、野兽打交道的村夫?天哪,他简直不敢想象这样的场景。
“领舞人?有啊,”罗兰吩咐民兵队将广场中的石头雕塑和绞刑架统统拆除,“铁斧和民兵队就是。”
“那个沙民?”卡特愣住了。作为火枪队队长,铁斧在邪魔之月的表现总算是赢得了首席骑士的认可,异族称号也不再提及,不过对方终究是莫金族人啊,怎么可能知晓大陆王国的礼仪!
罗兰神秘地笑了笑:“因为我要举办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舞会,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要做的准备工作并不算多,主要是拆除广场中的障碍物,再在中心位置搭起一座木柴堆。柴堆边用砖头垒起了桌台,用于烧烤食物。没错,这就是罗兰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庆祝舞会——篝火聚会和野外烧烤的混合体。
用什么来增加人民对于居住地的认同感,一直是王子认真考虑的问题。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对于这些一辈子为领主打工,大字不识一个的乡野村民来说实在太过深奥,也只有他们的家财和亲人才值得关心。越是落后,就越是短视,这是文明发展的规律,「文明最后总会变得和它的思想一样大」,罗兰对此深以为然。
不过这并不代表精神建设可以忽略,胜利庆典就是他琢磨出来的改造方法之一。事实上他对这个世界度过邪魔之月后没有任何庆祝表示感到难以理解。每年一次的邪兽侵袭简直就跟天灾一样,战胜了这般邪祟,自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
于是他决定,将每年邪月结束后的第一天命名为胜利日。凡归属于他的领地,这一天不仅公休,还要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只要持续三四年,它将会变为一种传统,在领地上流传下去。而领民们逐渐也会感受到,自己与其他领主治理下的人民确有不同。
还未到中午时,广场中就挤满了人,民兵队员排成圈,将大家挡在木柴堆之外。
看来免费发放食物还是颇具吸引力的,整个小镇至少来了一半人,罗兰想。美中不足的是广场终究小了点,除了柴堆外的一圈空地,千余人几乎肩贴着肩,很难有活动的空间。他还看到一些孩子已经爬上了最近的屋顶,向广场中间探望。
第一次庆典嘛,难免有缺憾。罗兰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登台致辞。
这已是他第二次在广场进行公开演讲,心态要比上回镇定得多。
“我的领民们,中午好。我是灰堡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他依然选用了和上次一样的开头,但这次效果截然不同,话音还未落下,人群中已经爆发出热烈的呼声,“王子殿下万岁!”“殿下万岁!”
罗兰顿时感到胸口一热,这次他可没安排什么托,看到民兵队和群众自发的欢呼声,成就感和满足感充盈于他的心头。
待到呼声稍退,他向下压压手,“邪魔之月结束了,在民兵队英勇奋战之下,邪兽始终未能越过城墙一步。边陲镇以极小的代价战胜了可怕的敌人,这证明,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即使不依靠长歌要塞的施舍,我们也能在此地站稳脚跟!他们想用粮食威胁小镇,想用饥饿和严寒逼迫我们屈服,而今天的胜利告诉他们,这一切都是徒劳之举!”
“说得没错,我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了!”
“跟着王子殿下,冬天没有一日饿着肚子的!”
“终于可以不用受他们勒索了,殿下仁慈!”
罗兰趁着众人不断高涨的情绪,继续大声说道:“让我们为这辉煌而荣耀的胜利庆祝吧,这是值得被铭记的一天!我宣布,从今以后,邪魔之月结束后的首日将称为「胜利日」!庆祝舞会正是为此而设!我的领民们,尽情享受这一天吧!现在,舞会开始!”
火把被丢进涂抹过油脂的木柴堆中,火焰碰的一声腾起,瞬间点燃了整个广场的气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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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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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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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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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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