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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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的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需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瘦骨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轮着大锤碎石头还辛苦。但他咬咬牙,仍努力坚持着。因为殿下之前说了,谁动了,午餐就少一个鸡蛋。天哪,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显然周围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摇摇晃晃,大多数人都坚持了下来。
直到王子宣布就地休息,凡纳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背的汗,而整个站立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两刻钟。那些没坚持到最后的都懊恼不已,仿佛看到圆滚滚的鸡蛋正在离他们远去。
只是凡纳不太懂,他们练这个有什么用?光站着能多背几袋干粮吗?
如果不是尊敬的王子殿下在训练他们,他早就要嚷嚷起来了。
没想到休息片刻后,殿下宣布的第二个命令更加古怪。他要求所有人继续排成列队站好,这一次,如果大家都没人动弹,则午餐时统统加一个鸡蛋。只要有一个人放弃,所有人都会失去新增鸡蛋的机会。
凡纳听到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见鬼,这是王国贵族阶层流行的把戏么?用一根胡萝卜吊杆把大家耍得团团转,他可不是愚蠢的驴子!
……可是万一,万一大家都能做到的话,岂不是待会就有两个鸡蛋可吃了?
简直是魔鬼的诱惑,凡纳抹了抹嘴角溢出的口水,为了鸡蛋,他拼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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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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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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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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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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