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已经做好了充分心理准备,但是真正进入了雨林,他才发现自己的雨林环境的严苛程度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高大的树木遮住了天空,阳光根本无法照射到地面上,所以雨林内的温度其实不算太高,尤其是到了晚上,雨林里的温度还能让人感觉到一丝凉意,但问题是雨林内的湿度太高了。
高扬他们在利比亚和索马里的沙漠里待了不断的时间,在旱季,撒哈拉沙漠吹来的热风能让气温飙升到四十多度,极端的时候,能达到五十度的高温,但这种热是干热,即使温度再高,只要躲在荫凉的地方,还是可以忍受的。
而在不见天日的雨林里,树冠层的温度可能高达四十来度,但地面上的温度也就是三十二三度的样子,可是极大的湿气加上高温就形成了俗称的桑拿天。
高扬身上带了一把霰弹枪加一百二十发霰弹,六枚进攻型手榴弹,还有他的撒旦之刃外加一百发子弹,加上手枪和一枚替托米带的迫击炮弹,再加上战斗时绝不离身的斧子,他身上光是武器就差不多有二十公斤了,另外再加上防弹背心和头盔,还有电子设备和饮水,高扬身上背了差不多有三十五公斤的重量。
背着三十五公斤重物,高扬往雨林里走了充其量有五百米,身上的衣服就被汗水浸透了,体力消耗之快超出了他最悲观的预计。
高扬之所以选择在天快要黑的时候出发。而不是休整一晚上等到天亮。为的就是抓紧时间适应一下。
从派拉诺的营地出发。到达特洛杜奥的营地,直线距离差不多是四十公里,高扬觉得用上四十个小时,也就是两夜一天的时间,即使是步行再加上短暂的休息时间,也应该能赶到的。
有夜视装备,发起夜袭是必然的选择,高扬觉得多出十二个小时的时间余量。如果在旁晚出发,经过四十八个小时之后,正好在晚上达到特洛杜奥的营地附近,所以傍晚立刻出发的话还能多出一个晚上来适应,而派拉诺的营地附近还算安全地带,在不熟悉雨林环境的前提下,即使犯些错误也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愿望是美好的,不过现实给了高扬当头一棒,他以为四十八小时怎么也能到达目的地,可现实情况是他们能用一百四十八个小时赶到的话就相当不错了。
进入雨林没有多久天就彻底黑了下来。而且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要想赶路的话。要么打开头灯要么开启夜视仪,但问题是,他们的五个向导可没有夜视仪,所以高扬干脆下令打开头灯,但是打开头灯之后,蚊子和各种各样的飞虫铺天盖地的围了过来,高扬把一瓶驱蚊水快喷完了,也无法把蚊子从身边驱赶开。
还有,高扬原本是打算派出两个尖兵的,但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雨林的地面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藤蔓,还有带着锋利锯齿的草叶,要想前进,就必须用砍刀开出一条路出来,在不同的方向派出两个尖兵,就必须开出两条路来才行。
无奈的只留下一个尖兵,走在最前的李金方和一个向导轮流用砍刀开路,但是过上半个小时,开路的向导就会回来休息,由另外一个向导顶上,可是李金方做了同样多的工作量,却只能一个人坚持。
另外尽管李金方作为尖兵,但是距离根本无法拉开到一百米那么远,因为雨林里根本无法直线前进,各种各样的障碍让人必须曲曲折折的前进,而只要相距二三十米远,就彻底看不到李金方了。
高扬试验了一下,或者说演习了一下,当李金方示警,然后高扬他们立刻关闭头灯,改用夜视仪然后快速向李金方靠拢,用了足足半个小时的时间。
并不直的道路,再加上茂密的植物里开出的根本不是路的一条小路,高扬他们虽然能用无线电和李金方保持联系,但是根本无法辨别出李金方所在的方向来,也辨别不出李金方他们刚刚才走过的路,所以李金方在示警之后高扬他们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让李金方作为尖兵时,和大部队保持一百米的距离成了个无法实现的目标,经过验证,高扬他们发现李金方在晚上作为尖兵,与大部队的最佳距离是保持在二十米到三十米之间,再远,就没什么意义了。
大量的流汗,让高扬进入雨林后只是一个小时就喝光了所有的水,黏在身上的衣服,铺天盖地的蚊子,极其快速的体力消耗,这些因素让本来打算行进六个小时的高扬放弃了这个打算。
“停止前进!所有人向我靠拢。”
无力的喊了一嗓子后,高扬气喘吁吁的站在了原地,所有人都陆续围拢到了他的身边,每个人的衣服都试透了,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高扬用头灯招了招了托米和格罗廖夫,他们两个年纪最大,而且负重都在四十公斤左右,高扬最担心的就是他们两个的体力了。
“大狗,工蜂,你们两个状态怎么样?能坚持下去吗?”
格罗廖夫点了点头,道:“现在问题还不大,但时间长了,不太好说。”
托米在则是沉声道:“我感觉有些吃力,但是速度稍微放慢些,我还应付的来。”
对于格罗廖夫和托米的回答高扬毫不意外,他的耐力是撒旦佣兵团里最好的了,但是他现在也感觉有些吃不消了,何况两个年近五十的人。
崔勃吐了口气,道:“咱们走了有十公里了吧?才走这么点儿路,就累成这样了,法克,受不了了。”
高扬拿出了gps,查看了一下之后,苦笑了一声道:“伙计们,我们现在走了二点七公里,直线距离,只有一点二公里。”
崔勃一听就傻眼了,目瞪口呆的道:“什么!走了两个多小时了,才走了这点路?太夸张……,呸,呸,一个蛾子进嘴里了。”
高扬也觉得太夸张了,他们走了两个小时零十五分钟,虽然速度确实慢了些,但只走出了二点七公里,这也太夸张了些,高扬估计着怎么也走出了有五公里才对的。
格罗廖夫一边儿挥手赶着脸前的蚊子,急声道:“很正常,我们的速度其实已经很快了,该死,这里的雨林和刚果的还不一样,这里的藤类植物更多,更密。”
五个向导也全围拢在了高扬的身边,四男一女,领头的叫做坎普,但是负责和高扬他们沟通的,却是一个叫做露西卡的女战士,相比较高扬他们的狼狈,已经适应了雨林气候的五个向导情况要好的多,他们虽然也会热,也会出汗,但是他们已经适应了这种气候之后,却不会像高扬他们那样觉得难以忍受。
高扬本来打算按照自己设定的计划和时间表行事的,但他现在改变主意了,外行领导内行这种蠢事他才不干,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坚持自己明显不大对头的计划更不能干。
高扬对着露西卡点了点头,道:“露西卡,我们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原地休息?”
露西卡冷冰冰的道:“休息。”
高扬无奈的摇了摇头,道:“那么,我们是就地扎营呢?还是休息一晚到明天再出发?”
“扎营,天亮出发。”
露西卡长的说实话挺漂亮的,巧克力肤色,差不多一米六七左右的身高,虽然穿着一身肥大的绿色军装,但难掩她玲珑的身材,长相嘛,按照高扬的亚洲人审美观也就那样,但是弗莱和布鲁斯却说露西卡的脸蛋非常的漂亮,但可惜的是,这个女人太冷了。
五个向导里,露西卡是唯一会说英语的,但她绝不会多说一个字,从来都是高扬问什么她答什么,或者坎普有什么话需要她转达给高扬的时候,才会主动和高扬说上几句,但是仅限要翻译的内容,绝不会说一个多余的词。
其实不光是露西卡的话非常的少,其余四个向导的话也非常的少,这不光是语言不通的问题,他们几个向导之间互相也不怎么说话,每个人都是一副漠然的样子。
高扬点了点头,对着撒旦佣兵团的众人道:“好了,大家都听到了她说什么了,现在我们扎营,晚上轮流值夜,每人一个小时,大狗,你值第一班,工蜂,你第二个,好了,现在大家寻找合适的地方绑吊床。”
“等等。”
露西卡竟然难得的主动开口了,高扬转身看着露西卡,道:“怎么了?”
露西卡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然后指了指高扬他们几个,冷冰冰的道:“蚂蝗。”
高扬伸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把,而这时崔勃突然大声道:“次奥,蚂蝗!好多蚂蝗!”
高扬往离着最近的格罗廖夫脖子上看了一眼,发现他的后颈上至少有四五条已经吸饱了血的蚂蝗,不用问,高扬知道自己的脖子上肯定也是一样的情况。
高扬天不怕地不怕,但就是最怕旱蚂蝗和水蛭这一类的玩意儿了,在想象着自己的脖子上会是什么样的同时,高扬立刻急声道:“拿烟烫,拿打火机,快,快!”(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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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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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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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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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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