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中哈里雷德的痛苦哀嚎犹如深渊魔窟的泣沥,任由他如何哀嚎,也阻止不了格林不灭火焰的蔓延,转眼间哈里雷德就成了一个火人,本能的在地上不断打滚,形象丑陋的如同泥坑里打滚的蟾蜍。
“象牙猎杀团不会放过你的!雷霆战斧盖德团长会为我报仇的!”
火焰中哈里雷德苦痛仇恨的眼睛死死盯着格林。
苍白假面下的格林不为所动。
“罗嗦。”
抬手,又一个火球飞了过去。
轰!
剧烈的爆炸声后,世界安静了,哈里雷德被汹涌的火浪彻底吞没,片刻就被烧成了灰烬。
格林冷笑了一声,看了眼天空的太阳勉强辨别了大概方向后,大步离开。
七天后。
前前后后,一共十余天的狰棘森林徒步跋涉让格林获益匪浅,尤其是之前几天连续追杀哈里雷德,格林就感觉自己仿佛拥有一个潜力无限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进步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着,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
格林不禁感叹,炼体巫师果然需要经常外出游历才行。
这天随着格林看见一片农田,终于确定自己确实是离开了狰棘森林黑索塔巫师学院直接统领范围,正式进入了人类平民聚居点了。
这样的话,后面的具体历练路程还要好好安排一下才好。
思索间格林走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农夫。
这个农夫简直就是曾经老汉姆的翻版,看见了格林这位巫师大人问自己路,一副受宠若惊模样,不但指指点点了半天,更是表示自己愿意亲自带格林前路,被格林拒绝了。
一个人在泥土小路前行着,格林不断思索着这次任务的要点。
按照佩尔阿诺斯导师的意思,格林主要是以历练为主,毕竟有这么多强者,用不着格林出头,一切都以十五年后的猎魔巫师资格战为根本目的。
然而,既然是任务,在格林想来,至少要前去探查个大概,总不能连探查都不探查一下吧?
这样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般想着,格林开始思索自己的计划。
黑巫师来说,有三点行为能被认定为黑巫师行为。
第一就是大量残杀巫师世界普通人类,用于某些邪恶的实验研究目的。
第二,则是强行收录巫师学徒作为自己的灵魂奴仆。
第三,背反巫师世界基本利益准则,历史上出现过几个这样的巫师。
接触、探查黑巫师就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不要说猎杀了,虽然佩尔阿诺斯导师根据大量信息,确定那边的黑巫师只是一名刚刚堕落的巫师学徒,可谁又能肯定呢?
万一是一名正式巫师,傻傻冲过去清剿只不过是送死罢了。
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伪装……
作为真正的平民出身,格林对于城市里的某些规则十分熟悉,所以轻车熟路后,格林就换上了一身骑士盔甲,腰间别着音尾骨匕首,收起了假面、耳环、项链等魔导巫器。
似乎觉得自己不够凶悍,格林异化术激发过后,左脸一道巨大伤疤贯穿眼睛一直到额头,看起来相当狰狞可怖的样子。
这般过后,格林来到了贩卖兵器的打铁铺。
“给我拿把大剑,最大的那种,分量要够重够结实的。”
格林想来,既然要尽快挖掘出身体36点体质的潜力,选一把够重的大剑非常重要,,战斗倒是其次,主要是长期负重的话能够更好的锻炼力量、提升体力和活性。
铁匠身上一股发酸的汗臭味,空气中弥漫着有些刺鼻怪道,腮帮子上的胡茬子有些焦黄,滴沥着汗水。
铁匠看了格林一眼,性格似乎有些沉默,一把脱掉身上蓝色的肮脏、油腻围裙,露出宽大的肩膀和厚实、粗壮胳膊的肌肉,片刻后,从后厅拖出了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宽柄大剑,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迹。
格林接过大剑后,随意凌空劈砍了两下,感觉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适,再加上格林也没有什么武技,没有什么太高追求,因此满意道:“行,就它了,多少钱?”
铁匠看着格林随意挥舞着手中大剑,不禁瞳孔一缩,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中的骇然。
这个骑士力量很强,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强多了,绝对能在那些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将来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
铁匠给了格林如此评价。
…………
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
贵族部分讲究的是奢华、排场、精细、档次,这样才能够将那些不断压榨手下佣户、仆人、平民收取来的钱财花掉,才能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奢侈欲望需求。
而商业部分,则充斥着利益、混乱、肮脏、暴力以及一些廉价色+情。
嘭!
格林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
一个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郎传来的愉快笑声、大声的吹嘘自己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
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看着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
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片刻工夫,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女郎款款走了过来,虽然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身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
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迷离的眼神看着格林,呈现在格林视野。
格林一笑,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平民,当然知道规矩。
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格林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
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
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这家伙长相相当彪悍,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自己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
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
至于巫师,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作为只剩窥探真理、本质、实用性的怪物。
不过,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一个沙漏时间后。
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斑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一个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
“吼!雇用我!有了我,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
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咆哮着,嗓门不是一般的大,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
“哈哈,你算什么东西?胖子别听他瞎吹嘘,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外强中干的软蛋!”
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
另一边,格林这里。
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
“吼,你找死……”
酒馆中大乱一片,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这也是行内的规矩。
同样的,这次也不例外。
正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因为旁边,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来。
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
看准机会后,格林一个胳膊抓起这个撞过来的倒霉鬼大块头,在对方不敢置信的惊惧中,格林将其举过脑袋,任其如何挣扎也挣不脱格林钢匝一样的手。
一声大喝,空中一道抛物线过后,这个倒霉的大块头被格林一把扔出了酒馆。
这番动静,自然引来了所有还在打斗的流浪骑士注意,这些流浪骑士意识到了格林这个家伙不好惹,有意的避开了格林桌子附近,继续打着。
格林身边的女郎两眼冒光,身体情不自禁靠近了格林一些。
过了一会儿后,格林和四名鼻青脸肿的大块头骑士站在一起,酒馆门口的矮胖子嘿嘿一笑。
“行,就你们了,马上出发吧,小姐都快等不及了。”
小姐?
格林一愣,看来这个所谓的活物,就是这位小姐了。
稍后,格林几个流浪骑士在矮胖子带领下,来到了城门口。
城门口停着四辆马车,其中三两都装载着满满一车艾火草,唯有一辆马车不是货车,而且看起来相当奢华的样子。
“马林顿,好了吗?”
车窗里探出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女孩,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然而却让格林这几个流浪骑士全都目瞪口呆起来。
这个袍子……巫师?
唯有格林不是因为女孩一身巫师袍子而诧异,巫师大陆看见巫师学徒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让格林诧异的是,巫师竟然雇用骑士保护?
哪怕只是一名巫师学徒,能够激发的攻击能量度数也绝不是一般骑士能够比拟的啊。
不过很快的,格林就脸色一变,因为他从这名女孩身上没有感应到任何魔力波动,格林可不会认为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精神力强得连自己都能隐瞒。
没有魔力波动就擅自穿上巫师袍,除非是学院内定的巫师学徒,否则这可是会被管辖范围内巫师学院执法队追究的。
而且属于后果比较严重的类型。
用一句话说就是,巫师的尊严不容平民侵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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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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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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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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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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