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书友编辑家人的一路支持;
求各位大佬正版订阅,几分钱几毛钱几块钱,一包烟而已之类。
这两个主题当然都没问题,做人要知道感恩,没有编辑的一路支持再好的书都不会起来,没有各位读者的支持和订阅,作者也很难写得下去。
人家花钱看你书,给你推荐票,那是给面子!
我这个人呢,虽然长得靓仔,但是脸皮薄,不太会搞气氛,所以平时都不说,连打赏都没有特别感谢过。
可是我心中都清楚,后台也都看得一清二楚。
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包容。
今天主要想说点别的东西,
毕竟,写书多年,却始终不能完全算全职,有些其他收入,老婆工作稳定不加班不惹事不搅屎,双方父母老有所依,房子车子没有贷款,现在也没有小孩要养……
我活的算是很舒服了,找不到啥理由卖惨,如果连这样的生活状态也去卖惨,那就太矫情了。
就说说为啥忽然写这本关于港综的书吧。
那天我老婆在翻电影,翻到拆弹专家2,忽然冒出一句‘我靠,刘德华都六十岁啦?’
我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刘德华,是在小学春游,
有个小女孩告诉我:有位歌手,根据他自身爱情经历,唱了一首歌,叫忘情水,好好听!
然后刘德华,四大天王,小虎队,比样乐队,宝丽金,环亚英皇中国星,成龙周星驰林青霞李连杰……这些名字一个个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陪伴我走过了整个青春,
一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一种感受,
每次听到忘情水,或者冰雨,或者张雨生的大海……等等节奏响起的时候,脑海中,就会不自然的浮现出某个画面,
可能是一次失恋后的大雨,可能是一段幼稚的感情,可能是某个夏夜后守在电视机前的等候,可能是逃学去录像厅的某顿毒打,
也可能是少年时代的英雄梦,某次已经记不得原因的哭泣,
港星、港片、港乐,贯穿了我的前半生,都和我的生命中某一个片段,交相辉映,相互见证。
就像肥波说得,那代表了自己的青春,是一个时代的回忆,
直到现在,我去评判一个女星好不好看,一个男星是不是够靓仔,一部电影好不好看,一首歌好不好听,还是会下意识的以当年那些去作为标杆比较,
老的东西,未必都好,但这些,是属于我的记忆。
刘德华六十岁了,记忆中,他好像永远都是天若有情里骑着摩托的白衣骑士一般;
古天乐脸部开始僵硬,但是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杨过;
张曼玉皮肤已经松弛的不像话,却像个小女生一样,在音乐节上开心蹦蹦跳跳,大声的唱着跑掉到天际的歌,但只要她愿意唱,我便愿意一直听下去。
听李宗盛唱和自己赛跑的人,我真的哭过;
成龙唱到自有壮志在我胸的时候,我真的会相信!
这些回忆,给了我们欢乐、感动,甚至是勇气。
当然,诸如勾魂噩梦之类的电影,王晶导演之类的科普人士,也教导了我们很多知识……
然而,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避免的,会落幕。
吴孟达先生去世了,很突然,前几天还在少林寺传奇中看见过他,然后就那么毫无预兆的告诉你,他离开了!
一个时代的大幕,就在这么不知不觉中,缓缓落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管你有没有做好准备,是否愿意接受。
就像有位书友说,送别一个个熟悉的人,也意味着,我们都老了。
接下来会是谁呢?
刘德华六十岁了,好像永远不会老,但有朝一日,他也会死去,。
那一天,大概就真正的宣告一个时代彻底落幕,那时候,我大概已经成了一个头发开始发白,脾气越来越古怪的老头,
那时候,我会看着这个已经完全不理解的世界,一面对那些我看不懂的年轻人嗤之以鼻,一面由衷的希望他们能幸福快乐,相信他们一定比我更加优秀;
一面嘲笑这个世界,一面和这个世界和解。
在这个时代结束之前,我想写一点什么,于是就有了这本书。
从小说的角度而言,书呢,写得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差,能写一点什么,既可以回忆一下那个时代,也能给大家的业余生活,提供些许乐趣,打发打发时间,我看就可以了。
最后说下上架后更新,
今天12点以后,也就是周一凌晨上架,可能会有一点点延迟,到时候更新一起放出。
就不搞什么多少月票多少加更打赏了,
正常情况下,一天两章,每章三千字,或者三章各两千字,当然,这是保底,小说论字收钱,写得多卖得多,肯定是尽量写,能多更就多更。
才上架几天会多更一些,第一天就更新五章吧。
另外,好久没写死人了,上架第一天,死个把人庆祝下。
嗯,就这样。
感谢大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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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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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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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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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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