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能有几两力,用力推也没将他给推开,可是冷不防被她这么一冲撞,面子上总是过不去的——她难道看不出来,他是屈尊下顾要为她包扎吗?
他揽衣起身,脸上没再看到怒色,不过双手已负于身后,“好,你自己包扎。”
声音很平,隐含怒意。
她接过药草,正想脱下鞋子,又抬头见他正盯着她的脚在看,脸红了一下,忙说:“转过去,不许看!”
他偏偏不转过去,偏偏盯着她的脚看。
她想,如果是在前世,也许她根本不会管这么多,不过就是脱个鞋,让男人看到她的脚而已,可是现在可是在古代。
何况,这个人与她未婚夫是认识的,若是在这人面前,露出了她的脚,依据此时的风气,可能会被认为是行为不检点。
这事要是传开了,未婚夫不要她,毁亲,退婚,这都是小事,反正她根本就不稀罕嫁入豪门,可是她父亲可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女儿这样不“检点”,父亲以后还怎么抬头见人?还怎么去做生意?
所以,为了她家族名声,她在这事上,还是极为分寸的。
“你这人怎么这样?”她不满地说,“你可知道,这样盯着一个不是你夫人的女子的脚,是不合礼法的事。你身为士族子弟,怎么比我们这些庶商还要不懂礼?”
哈,她反而教导起他来了,与他讲起了礼法。
他唇角上扬,笑道:“怕什么?你未婚夫不要你,我要了你,不是一样?”
她正了正色,“如果你一定要盯着看,那我也不包扎了。”气得将草药一摔。
还真有个性,他摇摇头,心想,让还是不让?
若是他退步了,这开了个头,以后每次不都要退步于她?都要她说了算?
可是不让,她的脚肿得像个包似的,而且他今日回府还有要事要办,将光阴浪费在这里恐怕不太好。
想了片刻,他脸色一黑,上前一步,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被他抓住了脚,哗啦啦,她脚上的绣花鞋,被他扒去了,棉袜,也连带扒去,扔在一边去了。
“你——”她气得握紧拳头打他,可是他理都不理。她软绵绵的拳头打在他身上,好像落叶落在水面上一般,他感觉痒痒的。
他动作敏捷地为她敷好了草药,撕下自己一角衣服,包扎好,便起了身,对她正色说:“我们两的事,以后你都得听我的,明不明白?”
她抬头怒视,这人真奇怪,什么我们俩的事,跟他八辈子打不着边的,以后还能不能见面也说不准,不过看他包扎得倒挺好,也不好意思再骂他,可是又不想说谢谢,只好这样干坐着。
他选的草药可真有效,她感觉到一股清凉拂脚,脚不痛了。
抬头看他后背上还有一些血渗出来,将背面的衫面给染红,唉,其实他是真想帮她,可是她刚才还用簪子刺他后背。
都怪她。
她内心涌起一股愧疚,手抓着衣角,来回地搓着:“这位将军,你后背上还有血,如果不止住的话,伤口会发炎的。”
他看了看她,目光显得柔和了一些,笑道:“就你这半两力,也想刺伤我?不自量力。”
她关心他,还被他给奚落了去,哼,她才不关心他了呢。
他见她鼓起腮帮暗暗生气,笑道:“我没事,你不必担心我,这点小伤不算什么,我刚刚运气,就让血给止住了。”
正说着,忽然不远处闪过一个影子,她仔细一看,呀,这不是那只,将她摔下“悬崖”的马吗?
“那马——”她指着说。
“是你的马?”他应了声,对着那马吹了下口哨。
“唿——”他的口哨可真好听,声音清亮而悠长,那马听见了,耳朵动了动,朝这边看过来。
他又吹了声口哨,那马在思索片刻之后,撒腿朝他跑过来。
“这马怎么会听你的?”她疑惑了。
马已奔到他身边,他拍了下马头,“不错,是匹好马,四蹄长得好,从高处摔下来也没受伤,就算当作战马也合适。”他抚摸着那枣红色的马,高兴地说。
他只顾高兴,过了半刻才想起她的问题,答:“哦,马都是习惯于听口哨声的,尤其是这种好马,它们听到口哨声便会跑过来。”
她眼睛一亮:“看来你很懂马呢。我也很喜欢马。”
“是吗?”他回头看着她,“不过你骑马一定不怎么好,我教你几招吧。”
她听了大喜,“真的?”
他点点头,将手伸到她面前:“当然是真的。”
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将手递给他,而是指了指那马:“牵马过来,我直接拉了缰绳上去。”
他伸出的手却落了个空,倒也不生气,轻轻一笑,将马牵过来。
她扶着马背,将脚伸到马蹬上,可是脚还有伤,怎么也爬不上去。
他只是立在她身边干看着,也不帮她,说:“收短缰绳,将马脖根处的马鬃连同缰绳一起握住,用力上去。”
她照着他说的做了,果然,缰绳短了后,她马上就跃上了马背。
他又说:“紧抓缰绳,千万不要放开。”然后拍了下马屁股,马就朝前面小跑起来。
“松紧缰绳,控制马速。”他不忘提醒着,盯紧了她与马看。
马跑了起来,她有些害怕,不过很快适应下来,在马背上四处张望着,欣赏美景。
忽然马速度开始加快,又像之前摔“崖”前的感觉,她害怕起来,紧紧抱住了马头。
“不要抱马头!”他冲上来,上声叫道,“人要往后仰,将缰绳往后拉,马就会停住了。”
她在他的提醒下,将缰绳一拉,人往后仰,果然,马停下来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刚才可真是惊险,他仰着头看着她微笑:“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抱马头,因为,有可能会造成马前蹄受压过大,会将人甩到前面去,这样就造成落马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之前她会从马背上摔下来,还扭伤了脚,原来是她不懂得这门技术。
“多谢你了。”她脸上终于充满了感激,“还不知将军尊姓大名?日后也好上门拜谢。”
他笑道:“时辰不早了,我这就送你回去吧。”伸手将她从马背上抱了下来,背起她。
他背着她坐到他的马车里,他马车宽大得很,里面还有一张床榻,她与他双双坐在里面。
他没说什么,眉毛紧紧皱着,好像在想什么,她则更不知要说什么才得体了。
二人便沉默着,她不时掀开窗帘看向外面,刚才那只马已被他套上嚼头,用来拉马车了。
快到市集时,她看到人有些多起来,便说:“接下来,让我自己骑着马回去吧,有劳将军了。”
他知道她是怕,让人看到她与他单独坐在马车上不好,她是有未婚夫的人,被人传了流言可不是体面的事,他笑着点点头:“停车。”
他将那匹马解下来,扶她上了马,她问:“这位将军,真不知要怎么感谢您才好,请您一定告诉我,您的尊姓大名。”
他干净的脸上轻轻一笑,此时夕阳的余晖正洒在他脸上,他身后正好有一树梅花。
他衣袂翩翩飞扬,梅花纷纷洒洒,落在他衣服上,飘逸的发上。一时美得如此不分明,她看得不觉心灵一触,脸刷地红了起来。
“三日后,我们会再见的,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我是谁了。不必急于一时。”
他说完,便坐回了马车,驾——在车夫的吆喝声下,马车渐渐驶远,在夕阳里留下一个圆圆的黑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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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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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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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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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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