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什么生命能够出现这样极致的感情,而一旦能产生这样强大的情感波动,那么也几乎就意味着,一个足够刻骨铭心的故事产生在了他的身上。而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能够让这个怪物产生这样的反应呢?光明使者好奇了起来,而在这种好奇的驱使下,他开始越发深入地探究起这个怪物的故事来。
怪物脑中的记忆是零碎的,如同破碎的镜子碎片一样,几乎无法被人拼凑起来。但是,当光明使者把自己的视线探及到那些小孩的身上时,在他们那有限的记忆帮助下,他就已经有了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的能力。而当他一点一点地拼凑起自己看到的那些碎片时,一个悲伤的故事也开始慢慢地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这是一个传教士的故事,一个基督的传教士,坚守着一座孤儿院的故事。
故事的一开始是一个有着悲惨经历的基督徒。他是一个混血儿,有着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和一个根本没有自理能力的母亲。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他,而在失去了父母的庇佑之后,他只能靠自己的能力苟活下去。那个时候也许是幸运的,他遇到了自己的导师,一个老基督徒。而就在那个导师的引领下,他加入到了基督这个大家庭之中。
在印度这个地方,基督的发展是不顺利的。而他的导师也不是那种盲目的基督徒。与其说他信奉着上帝,不如说他信奉着自己心中那名为上帝的善良。是的,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安守于贫困,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那些需要他帮助的人。虽然从物质上来说,他是不富裕的。但是就精神层面上来说,他却几乎等同于拥有整个世界。
然而可惜,这并不能改变老基督徒的命运。常年的贫困和劳累使得他早早地就撒手了人寰。而作为他唯一的弟子,基督徒就这样继承了他的教堂,继承了他的事业。
基督徒并不如老基督徒那样虔诚,他做不到为了心中的良善而彻底无私奉献的地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过着本分的生活。而在那样的情况下,他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不过可惜的是,一场霍乱夺去了他的所有,他的妻子和孩子都死在了一场突发性的疾病之下。
这种灾难几乎彻底地摧毁了他的信念,让他对自己的人生都几乎失去了希望。他颓废了,消沉了。巨大的打击几乎把他折磨的不成人形。在那段时间里,别说是作为一个谨守本分的基督徒,就算是作为一个酒鬼,他都是最肮脏和混账的那个。
他成天浑浑噩噩,只知道咒骂着自己的上帝,质问命运为何如此地折磨于他。当然,他不可能从那种近乎胡言乱语的质问中找到他想要知道的答案。所以他只能在这种痛苦和悲伤中继续地沉沦下去,直到彻底消亡,或者是一个转机。
也许是命运终于在不经意间探查到了这个可悲的生命,而它也终于是对他动了恻隐之心。所以,一个特殊的转折点就那么出现在了他的生命之中。
那是一个暴雨过后的早晨,宿醉醒来的基督徒踉踉跄跄地从自己的破旧教堂中苏醒了过来。醒过来的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要去买醉,而就在他推开教堂的大门的时候,一声响亮的婴儿哭泣声叫住了他的脚步。
那个声音和他夭折孩子出生时的声音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那早已经被酒精荼毒已久的神经终于是久违的颤动了起来。
他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而很快,他就从教堂的墙角里找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孩。那是一个女孩儿,黝黑的肤色显示她低下的出身,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国家里,像是她这样的孩子几乎都已经是注定了会有这着怎么样的人生。
贫困、窘迫。如果是生活在那些条件艰苦而恶劣的地方的话,那么还时常可能遭受到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因为这个国家就是这样,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而也正是因为清楚地明白这一点,基督徒才会明白这个婴孩被遗弃在这里的原因。
这个孩子的父母也许是真的没有能力去抚养她了。他们的生活很可能是贫苦的,光是养活自己,他们都可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而且在这个孩子之前,他们可能也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那些嗷嗷待哺的小生命给予他们的不一定是幸福,还可能是无法承担的巨大压力。如果可能,没有任何父母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又会把自己的孩子给遗弃掉呢?
基督徒自己也是做过父亲的人,他知道一个孩子在他的父母心中到底是多么重要的存在。所以他能理解,那些遗弃他的父母故意把这个小生命留在教堂前是一个怎么样的祈愿。他们希望这个孩子是能够获救的,在他们没有那个能力抚养他,让她长大成人的情况下,他们希望这些高颂着圣歌的牧师,这些理应是高尚之人的教徒能够给他们孩子一个未来,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这个愿望过分吗?并不过分。但是这样做有用吗?基督徒却并不能保证这一点。弃婴的父母会想着用这样的方式来拯救自己的孩子的心思他能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作为一个牧师就能做到他们梦想中所期望的那一切。
自己是什么样子,基督徒心里非常清楚。常年沉浸于酒精麻醉中的他可能连自理的能力都已经丧失了。他活着和死了都没有什么区别。用这样一个行尸走肉的状态去抚养一个娇弱的婴孩。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以说在那个时候,基督徒的第一个反应是放弃这个婴孩,而不是重燃斗志地去抚养她长大成人。而就在他犹犹豫豫地打算把她送走出去的时候,一道光透过破旧的教堂玻璃,射在了教堂中的那个十字架上。
虔诚的信仰者会在这个时候看到他们的神,他们的上帝。但是基督徒并没有看到这些,他看到的是自己,还有那个对他来说如同父亲一样的导师。他知道,自己的导师如果活着的话,一定会收养这个孩子的。哪怕这会给他增添巨大的负担,他也一定会这么做。他用尽自己的一生来笃行善良的真意,甚至在临时的时候,也在嘱托着基督徒,希望能够继承他的遗志,去做一个善良的人。
而他这么做了吗?他并没有,他的生命浑浑噩噩,别说是像老基督徒期望的那样做一个高尚的,能够有益于别人的人了。就算是做一个有点价值的人,他都没能做到。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意义,除了活着,如同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之外,他根本就没有做到任何老基督徒所期望的事情。
这对得起老基督徒对他的养育和教导吗?他这样活着真的是有意义的吗?基督徒这个时候根本不敢去想这个问题,因为他知道那个答案,一定是会让他痛彻心扉的。
这一刻,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一刻他回想起了老基督徒所教导他的一切。看着怀里的婴孩,他开始幡然醒悟,然后,他终于是重新拾回了自己的信仰。
不是上帝的教义,而是善良的本质。内心里拥有着信仰的他戒掉了自己的酒瘾,开始全身心地投入照顾起了这个婴孩。这是他照顾的第一个婴孩,但是却不是他所照顾的最后一个。重新找回了人生信仰的他开始了自己新的人生征途。
他开始在这个残酷的土地上寻救那些可怜的孩子,利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他开始照顾他们,抚养他们成长。他把自己的教堂改成了孤儿院,他用自己的劳动去养育那些根本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孩子。
对于他来说,这些孩子并不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他们叫他父亲,而也就是这一声父亲,让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把自己奉献给其他人,用自己的一切去灌溉那些充满了未来的存在,这是远远要比自暴自弃的沉沦更加让人快乐和幸福的事情。那种心灵上的满足,绝对胜过这个世界上一切的褒扬和嘉奖。
从那个时候起,他终于是明白了自己导师一生所追究的东西。而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也终于是找到了自己生命中所应该追求的意义。
他把自己的全部都奉献给了这些孩子,对于他来说,这些被他养育的孤儿就是他生命中所有的重要。为了他们,他能承受一切苦难,为了他们,他能承受一切折磨。
生活尽管清贫,但是他是快乐的,是满足的。也许他一生的憧憬也就是这样,将这些孩子一个个抚养成人,将一个个需要他帮助的孩子们带到自己身边。用尽自己的一生,去给他们带来笑容,用尽自己的一切,去给他们塑造一个未来。
他相信,这样做的他终于一天可以笑着离去,可以在那个传说中的天国里,自豪的面对自己的导师,自己的父亲。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会是这样,只是他没有想到,命运对他垂怜早已经结束,现在是它对他进行恶意的嘲讽和玩弄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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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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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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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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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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