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交待了灰姑娘的来历。
很显然,这是一个看起来令人心疼的故事。
但如果只是这样,这个故事也并不足于打动杨曼。
可刚看到这里之时,杨曼却是身子一颤,不由得回忆起了小时候。
杨曼也是与小姑娘一样,出身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早死,父亲取了后妈。小的时候,杨曼受了很多的苦。她要吃饭,必需在家里做完一切的活才可以吃饭。她要衣服穿,也必需跟着大人去外面赚到钱才能买。而哪怕如此,后妈仍是很讨厌杨曼,只让杨曼住在一间非常阴暗非常潮湿的房间里。
幸好,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杨曼早已忘记了过去。
可童话里的灰姑娘只是一出现时,便一下子触进了她的内心。
她自己不就是童话里的灰姑娘吗?
不过,杨曼并没有让感情影响自己的理智。
她知道,这不是一个文字评论工作者的素养。
她不能因为灰姑娘一个看起来与自己相似的经历从而对这部作品另眼相待,她应该更为理性的去看待这篇童话。至少,从现在来看,这个开头还算不错。但是,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
按奈住自己的心情,杨曼接着继续。
【有一天,国王召开了一个盛大的宴会,邀请全国所有漂亮的女孩参加。并且,王子会在这一些漂亮的姑娘当中寻找一位担任自己的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被邀请去参加了,灰姑娘也很想去,但是,灰姑娘看了看一身脏兮兮的自己,只能默默的坐在家里流泪。而就在这时,一位仙女出现了。仙女用魔法变了一套非常漂亮华贵的衣服穿在了灰姑娘身上,灰姑娘穿上这一套衣服之后,一下子变得美丽极了。不过,这不不止。仙女又将房子里的老鼠变成了马夫,将南瓜变成了马车,还变出了一只无与伦比的水晶鞋给灰姑娘。就这样,马夫架着马车,带着灰姑娘前往了皇宫的宴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说之前塑造的只是一个脏兮兮的灰姑娘,此时,笔风一转,灰姑娘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无比美丽的公主。前后差距鲜明的对比,一下子就显现出了这一部童话的特点。而此时,杨曼却是无比期待,变得如此美丽的灰姑娘会不会在王宫与王子相遇呢?
试想一下。
有哪位女孩不想嫁一个白马王子。
当然,故事并没有令人感到意外。
【当灰姑娘穿着一身高贵的衣裳,并从金碧辉煌的马车中走下来时,灰姑娘成为了整个宴会的焦点。所有的人都看向了灰姑娘,被灰姑娘的美丽与气质所倾倒。而此前参加了宴会的两个姐姐,却是一点儿也没有认出灰姑娘。王子同样被灰姑娘的气质迷倒了,邀请她共舞。可惜,欢乐的时光总是这么快的就此过去,当时间达到凌晨12点的时候。灰姑娘记起了仙女在临别之时跟她说的话,你一定要在午夜12点的时候回来。要不然,超过12点,你身上的所有魔法就会自动解除,你仍然会变回原来的那个灰姑娘。】
故事已经慢慢的到达高潮。
杨曼不知道的是,她早已被灰姑娘的故事所吸引。
“天呐,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12点之后魔法就会解除。”
“现在就快到12点了,灰姑娘怎么办,她还继续留在王宫吗,如果继续呆下去,那一但魔法解除,王子看到灰姑娘变回原来的样子,还会喜欢她吗?”
一下子,杨曼也跟着故事里面的灰姑娘一样的着急起来。
【当想起仙子的话时,灰姑娘慌忙从王宫里离开。但因为离开的太过于仓促,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却留了下来。王子很伤心,他派人全国去探访,希望能找到这只水晶鞋的女主角。很多的一些达官贵族中的女孩听到这个消息,都说这只水晶鞋是她留下的,但每一位女孩穿上这只水晶鞋之后,都是无比的不合脚。直到,当王子来到灰姑娘的家里。在两位姐姐试穿过水晶鞋后,王子本来要离开。但是,他已经找了很多很多的女孩了,但可惜没有任何一位女孩子的脚合得上这一只水晶鞋。于是,王子就问,你们这没有其他的女孩了吗?灰姑娘的继母告诉王子,是的,这里就只有两个女孩了,除此之外,只有一位脏兮兮的灰姑娘。但她叮嘱王子,这位灰姑娘身上很脏,最好不要靠近她。不过,王子还是决定试一试。当王子找到灰姑娘,并请灰姑娘穿上这一只水晶鞋时……】
奇迹出现。
读到这里,杨曼整个的心脏仿佛都要一下子要跳了出来。
【灰姑娘完美的穿上了这一只水晶鞋。原来,所有人都想不到。王子找了这么久的那位女孩,就是眼前的灰姑娘。】
“天呐,这个童话实在是写得太好了。”
整整几分钟,杨曼都有一些无法平息自己激动的心情。
不说这一个童话给小朋友看,哪怕就是一些成人看到之后,也会被这一则童话所感染。
这是属于灰姑娘的奇遇。
不,也许,这也是属于那些普通女孩的奇迹。
哪怕你就是如童话中的灰姑娘一样,被所有人嫌弃,但请你不要自卑。
也许,你心目中的王子,其实早就一直在等着你。
看着《灰姑娘》一文。
杨曼不由得拿起了书桌前的三侠五义。
翻开书页,三侠五义上面写着几个字:“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是当时莫白赠于杨曼的赠言。
“不知道我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里呢?”
看着书中几个字,杨曼喃喃自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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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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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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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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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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