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宁小闲御神录>第100章 聚福楼的招牌菜
  月黑风高。

  有别于城内清一色的青岩黑瓦,城主府是岩城最奢华的建筑,府内有画栋雕梁、有小桥流水、有山石嶙峋,不过这些都是前任城主留下来的。

  正是用过了晚饭后的时间。城主府的老管家吴伯提着“气死风”灯,急急穿过迂回的走廊,直奔书房而去。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了,腰已经佝偻,腿脚早不灵便,上一次这样大步奔跑已经是十几年前。

  “老爷、老爷!”他连着敲了两下门。里头的人才刚把“进来”的“来”字说完,吴伯已经推门而入了。对书房里的两个人来说,老管家的这个举动都很反常。

  岩城现任城主温格正举着笔,愕然望着他。老头子喘息未定,最后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二公子,制成了!”

  啪嗒一声,毛笔落在书桌上,污了好贵的一张洒金花笺。

  温格仿若未觉,心里一阵狂喜,口中喃喃道:“成了么,成了么?终于赶在秋茶收获前成了?”

  吴伯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二公子让我将样品带来了。老爷,可是现在就试用?”

  “试用,现在就试用。”温格连连点头,“快去请樊先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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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市门口依旧热闹,只有宁小闲是个大闲人。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那姓许的小半妖还未出现。

  现在的孩子,真不懂得守时守信啊。她叹了口气,穷奇在神魔狱中很狗腿地道:“那小子不识好歹,竟然错过了这效用天下第一的易容丹。女主人莫生气,日后有得他后悔的。”

  算了,不等了。有缘自会相见。她百无聊赖地踢走一颗小石子,走人。

  两刻钟后,她已经站在了岩城据说最好的酒楼门口,鎏金的招牌上写着“聚福楼”。馆子饭菜的好坏,从客人的数量上来判断是最直观的方法。现在正是午饭时间,这家聚福楼共有三层楼,从下到上竟然几乎都坐满了。

  自从进了这岩城,就有黄金周旅游旺季出游的不适感,走哪都是人,吃住不方便。宁小闲皱了皱眉。从一楼走到了三楼,都没有找到空位。她心里不禁又把那姓许的半妖骂了一遍,若不是他拖拉时间,她早就可以来这里占个座儿了。

  她在三楼又扫视一遍,确认没有空席了。正准备下楼换一个地方吃饭,冷不丁角落里传来一声轻唤:“宁姑娘!”

  这声音也不大。不知怎的就能穿过喧哗的人群。直接传到她耳里,听起来还有几分懒洋洋的味道。她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黑逡逡的眼睛,然后是一身劳动群众工作服般的粗布衣服。当然,今日他换过了一套衣服了。

  那复姓澹台的酒仙!他坐在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酒葫芦立在桌上。他举着酒杯向她遥遥一敬:“宁姑娘,不介意拼个桌吧?”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果然只有他是一人一桌。

  宁小闲维持着脸上神色不变,瞳孔却收缩了一下。她记得从未告诉这人自己姓宁。他既能认得出来,说明已经留心去互市荐卖区里查过了。旋又想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化神中期境界的修士,若想收拾她,伸出一根手指也就摁死了她。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坐下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长天附在她耳边说了句:“但去无妨,此人不怀恶意。”

  “澹台真人,好久不见。”她是懂礼貌的好孩子。

  “唤什么真人,叫我本名澹台翊就行了。”他倒是一点儿架子也不拿捏。和那日的严厉比起来,今天的澹台翊看起来慵懒得很。他面前只放着一小碟油炸花生米、一小碟红糟鱼,果然是标准酒鬼喜欢的下酒菜。他喝一口酒,挟一筷子菜,显然乐在其中。

  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得罪过他的地方。生平不作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何况对方是人又不是妖怪,为何要怕他?

  “我听说真人们过了元婴期之后,都可以不思饮食了?”看他又喝酒又吃荤,八成也是个馋鬼。

  澹台倒是怔了一怔,黑眸亮了亮,显然大感兴趣:“哦?你怎么知道我修为过了元婴期?”

  呃,自然是长天说的。她支吾道:“我……猜的。能顺手就把那三绺须修士刘满子打发了,至少也该是进入了元婴的大能吧?”她于掰瞎一道果然有天赋,居然能越说越溜。

  澹台翊灌了杯酒进肚,才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来:“猜得真准。”这就算她过关了?“宁姑娘到这家馆子吃饭还真找对了地方。这聚福楼倒真有几道看家的拿手好菜。”就看眼前这小姑娘听后神色一喜,招过了伙计点菜。虽然他也不喜欢端架子,但能在高阶修士面前这样神色自若的凡人,真是不多见。

  “宁姑娘拿到互市上发售的筑基丹,效果远超一般水准。”他这声音和长天一样,是直接在耳边响起的。宁小闲愕然看了他一眼,发现澹台翊正仰起脖子抿干了杯中酒,哪有开口说话?看来,这又是某项神通在作怪,修仙果然是有附加福利的。

  “只是,这筑基丹不是凡人能够炼制的。宁姑娘即使能拿到这样的丹药,日后也应注意售卖方式。须知财不露白的道理。”

  他运用了神通,显然不想让旁人知道互市里引发轰抢的筑基丹是她出售的,不想让人找她麻烦。她沉默了一会儿,才真诚道:“多谢!”周围一片嘈杂,但以澹台的耳力,必然能听到。

  她心下明了,这几日掌管互市荐卖区的主事之所以一直没找她谈问,想必是被面前这位化神期修士阻止了,他修为既然精深,在清虚门里肯定地位不低,在这互市的官荐区下几个指令,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长天炼的药效果太好,她原本也作了些准备,不过能少掉一些麻烦事自然是最好。

  澹台翊耸了耸肩,只是自顾自地喝酒。这酒葫芦看来也是个宝贝,不然以他喝酒的速度,这小葫芦里的酒早该倒光了。他见宁小闲偷瞄这酒器,嘿嘿笑道:“聚福楼老板地窖里藏的酒可真不错,至少有四十年份。我门派中只有素酒,反倒不如他家酿的。只是他忒小气了,每次找他买酒都要推三阻四。亏得我把他从小看到老!”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前这化神期的大修士若是死皮赖脸地找人家买酒,聚福楼的老板哪里敢推辞。细看他这酒葫芦,颜色黄褐,就和一般农家自种出的葫芦没区别,只是长得浑圆可爱。可是仙家的法器最少也能装个海量,老板窖里若还能剩下一星半点的好酒,也算他手下留情了。

  说话间,饭菜就端上来了。她坐了人家的桌子,怎好只顾自己吃喝,于是邀请澹台同用。这男子也不跟她客气,举箸便食,倒让她又多了几分好感。长天平时便跟她说过,修道注重修炼本心,如果成天营营苟苟,不能随心所欲,心境便提不上来了。

  面前首先是一道竹荪清炖竹鸡汤。岩城附近多竹林,无论是竹荪还是竹鸡,显然都是就地取材,倒是很有特色。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就是这层网状裙使得它身价倍增;而竹鸡则比家鸡要小一半左右,肉质鲜美甜润,二者搭配入菜,相得益彰。

  她轻轻一尝,只觉得入口清甜回甘,竹鸡煮汤虽不如普通老母鸡味醇,但自有一股子野味的活劲。再配上竹荪、红菇这等山野之珍,整道汤品就充满了野趣。这汤至少煲了一个多时辰,竹荪和红菇都放得不多,怕夺了禽肉的味道,可谓主宾得当,层次分明。

  眼前这澹台翊似乎对这汤也很喜欢,显然是个知味的老饕。这类清汤最适宜佐着烈酒来喝,暖心暖肺,催发酒力在全身运行,一会儿便感觉飘飘欲仙。澹台有灵力在身,喝了这么多酒连脸都不红,不过这习惯看来早已养成了。

  另一道有趣的菜,是聚福楼的招牌菜——茶香小河虾。这菜问世的年限肯定不长,因为茶叶成为饮品的时间前后也不过两百年左右。多亏这里是茶叶的原产地,若换在别处,这道菜的成本可就要翻上好几倍。

  在华夏,由于茶叶的广泛普及,茶香虾的做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首先将茶水泡得浓浓地,将茶叶捞出沥干水份,再入油锅中炸至酥脆。随后将虾子的虾枪、虾肠取净,在茶水中泡上一两个时辰,再入锅炸制。最后,将虾和茶叶都入锅同炒,加入调味即可。

  这道菜的做法说来简单,但身价也着实不菲,标价是二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元软妹币了!已是极上档次的菜肴,比竹荪清炖竹鸡汤还要贵上十几两银子,这价格就都贵在了茶叶上。不过宁小闲尝了几口,也发现这酒楼做出来的味道确实不错。用来出味的茶有点类似岩茶,香高、汤浓、味醇,虾子泡上一会儿就吸饱了茶香,大大削减了油炸的腻味儿,显然用的茶叶也不是什么次品。

  最让她想点赞的是这小河虾。她以前吃海虾吃得多,对河鲜反倒试得少。这里的河虾必然都是生猛河鲜了,因为这个世界还木有海货和河货的养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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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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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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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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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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