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议一番,众人也只能先对蝠妖族下手了。因为据阿福所述,蝠妖的幼崽本身不会释出妖气,也和人类长得完全一样,除非它露出獠牙,否则众人根本无从寻起。
众人啧啧称奇,但对宁小闲来说,这反而容易理解。地球的南非草原上有一种羚羊,它产下的幼崽在几周之内自身都不会产生任何气味,只要它趴在草丛里,即使狮子豺狼近在咫尺也发现不了。蝠妖在妖族之中属于地位低、实力弱的底层妖怪,它拥有这样的天赋本领来保全自身,说起来也不稀奇。虽然所处的世界不同,但这儿的大自然之巧思,同样值得敬畏。
既然主意已定,就有朝云宗人打算一剑劈了阿福,却被权十方制止了。理由很简单:阿福太配合了。一只妖怪几分钟前还视死如归,几分钟后就有问必答了,这绝对不正常。他们必须留着它的性命,如果它在蝠族的秘辛上有哪个地方撒谎呢?至少还能回来查证一下。
至于宁小闲?这种杀进妖族大本营的活动,向来是不欢迎凡人加盟的,何况她的面貌早有蝠妖看过。权十方届时未必能分心照顾她,因此她还是留在黄府比较安全。
小权同学担心她恼怒,还好言相劝了几句。宁小闲低着眼答应了,貌似委屈,谁都不知道她的计划得等修士离开后才能实施,巴不得不去呢。
在夜色的掩护下,修士们跳上飞剑“飕飕飕”飞走了,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宁小闲以及被捆成粽子的蝠妖阿福。
这只可怜的妖怪眼巴巴地望着宁小闲。她的要求,他照做了,现在蝠妖特别希望她能兑现承诺,放自己一条生路。
不过他怎么觉得,眼前这个凡人女子的笑容,看起来特别诡异呢?
宁小闲的确盯着他在笑呢。她从进入四平县到现在忙活了这么久,还不惜以身犯险,就是笃信高风险总会带来高回报。这个回报,就是面前的这只蝠妖。
“我是个守诺之人,你一定不会死在这里的。”她叹了口气,“不过世事难料,也许以后你还巴不得今日死在这儿呢。”
她话中有话!阿福瞪大了眼,看着眼前的小姑娘伸出细白的手掌,按在自己额上。若放在平时,这样细嫩的小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折断,可是现在他被绑得严严实实的,哪有半分还手的余地?
下一瞬,他周身的景致就变了!
他只知道自己从人间府邸里,突然进入了密闭的巨大空间,这儿四周都以平滑的黑石铺就。
阿福只能注意到这些,因为当他的目光落到密室正中央坐着的那个人时,就再也挪不开了。那人闭着双眼,黑衣黑发,靠坐在正中央的大柱上,虽然有两条银链穿肩而过,却没有一点点坐牢的自觉,倒像是睥睨天下的君王,安坐在自己的宝座上一般。
在阿福眼里,他望见的一瞬间,这人身后就似有洪荒百兽奔腾战斗的虚影掠过,每一幕都极真实,每一幕也都极血腥,他天然地知道,这些场景全部发生过,每一场都是惊天动地的大战。阿福连对方的脸都没能细看,就已经感觉到无形无状的恐怖压力加身,迫得他呼吸困难,血管中的血液也似要凝固一般。
他喉间“咯咯”了两声,想要开口求饶,却连话也说不出来,只能被那股压力缓缓地按倒,虔诚地跪了下去!
大不敬!这是流淌在他自己血脉中的妖性,对他敢直视君王的大不敬而作出的惩罚!
而在宁小闲眼里,和自己一同进来的阿福刚见着长天,就双膝一软跪了下去,浑身筛糠似的抖个不停,连话都说不出来,真将她吓了一跳,心道这妖怪在外头还一副视死如归的烈士模样,怎么进来就怂包了?她疑惑地望了望长天,却发现他只不过睁开了眼睛而已。
“你对他做了什么啦?”人家才刚一进来就把他吓趴在地上,有必要嘛?“这哪里是待客之道?”
“我什么也没做。”长天淡淡道,“还没有。”阿福听出了他话中的深义,有心求饶,却仍开不了口,只好把头伏得更低。
“他的血脉太低级。”
“所以他见了你比见了祖宗还害怕?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么激动?”她站着说话不腰疼,也不想想第一次见到这个看似冷艳高贵的男人时,那个又害怕、又激动、又期待的女人是谁。
“他是妖,你不是。”潜藏在妖族血脉中的,是对上位者的敬畏。妖族内部等级森严,比人族亦不遑多让。只是人族依靠的是手中的权势,大妖们则凭借血脉与妖力的强大来慑服群妖。
长天是上古神兽。阿福虽不知他的真身就是赫赫有名的巴蛇,但以他最低级的蝠妖血脉来面对长天,却比老鼠见了猫还要不堪百倍。所谓神威如狱,神威亦如海,长天原来安慰宁小闲所说的“一个念头就能让他神魂俱灭”,其实并没有夸大。
长天望向阿福道:“你还能全须全尾地跪在这里,就应该庆幸今天没有碰着她一根头发。否则我会把你的蝙蝠皮剥下来,再抽出你的神魂,放到玄冥神火上炙烤七七四十九天。你该感谢权十方,是他救了你。”他声音平淡得好像谈论天气,内容却让阿福不寒而栗。
长天心中亦很恼火。脚下跪着的这只小妖,旧时怎会被他放在眼里?可就是这么一只不起眼的小妖,午间差点要了宁小闲的命,他能看到一切,能听到一切,却什么也做不了,最后还是朝云宗那个假仁假义的权十方赶来,救下了宁小闲。
若非留着还有用处,他现在就想把这蝠妖挫骨扬灰!
蝠妖立刻感觉到自己周身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心脏怦怦直跳,似要立即爆开,不得不挣扎着开口道:“妖祖……饶命!”他真的后悔了,早知如此,不如死在外头了,也比直面这位妖族的祖宗要好上百倍。
宁小闲知道长天在替自己出气,心里便有淡淡的得意。毕竟她午间差点被这妖怪吃了,连惊带吓的,怎么也要找点利息回来,当下对阿福说:“别担心,在这儿你肯定死不掉。你的族长涡钭可进不来。”她沉吟道:“那两只小蝠妖,真的找不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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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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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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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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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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