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现在该怎么办呢?他给出的建议只有四个字:“袖手旁观。”
“可这是两条人命啊。”基本的正义感,她还是有的。
“你可是想变作第三条?”
“……不想。”他总这么直接,人家多不好意思。
“权十方既说了此事交给他来办,你就置身事外好了,他已修炼到筑基期顶峰,应付这里的妖怪应该绰绰有余。莫忘了,你的目标是西行。多走路,少生事。”
是她的错觉么?似乎长天不太喜欢权十方。“我就是想,若能把这个妖怪也收进神魔狱,那也是一笔收获。”
“那让他打头阵,你打打秋风捡点便宜就好了。”
“你居然也会这么想?”神兽不都是很傲娇的么,什么时候懂得在别人后面捡便宜了?
“本君只是替你这么想罢了。”他反驳。
她愣了一会儿,才把藏了很久的一个疑问拿出来问长天:“为何妖怪要吃人?”这问题有点儿傻气,长天会不会反问她:为何人要吃饭?
还好,他没有这样说。
“人类修士有入红尘修炼道心之说,妖怪也是一样。”他缓缓道,“虫草兽禽长至两百岁左右成妖,五百岁就可以化为人形。从此就要入世,接受滚滚红尘的洗炼,修为才有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既然入世,他身边必定是人族的数量最多。总会有妖怪敌不住兽类天性的驱策,要嗜血杀生。”
“真正成为巨妖的,一靠吸取天地之灵气增长修为,二靠互相掠食抢夺修为,反倒对凡人没有兴趣。”
太惊悚了,大妖怪之间还会互相吃掉?!她忍不住想,长天自己又吃过多少妖怪?
她期期艾艾了好久才问:“你,可吃过人?”要她想象高贵冷艳的长天抓住人类的心脏一口一口吃掉,这太破坏美感了!
“不曾。本君自来看不起人类,不屑去吃。”果然是委婉地表达“我没吃”的长天式说法呀,她也松了一口气,如果他吃过人,那么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别扭的。
她原本想出门去馆子吃饭的,现在只能窝在客栈里了。于是唤小二送些四平县的特色好菜来,米饭就不必了。云香米可以改善她的体质,她必须每天食用,争取早一日能进化妖泉,吸取神力。离开浅水村之前,她已经将锅碗瓢盆放进了神魔狱第五层,准备在里面做饭。云香米毕竟是赤霄派不外传的仙米,颜色又很特殊,若有人看到她擅自煮食,说不定惹来麻烦。
只是她要了两份菜,其中一份是要带给长天的。店小二上下瞄了她几眼,心想这么苗条的姑娘居然这么能吃,真是少见!
对于吃饭,长天还是显得很别扭。不过总算在她“莼菜肉羹不香,这鱼也没味道”的抱怨声中,把饭菜打扫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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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县虽是个县,却是南北货物运输的枢纽,每个月一次的赶集也是定在这里,人流量本来就不小。今日阳光很明媚,于是把人间照耀得很无邪,仿佛盖住了一切罪恶。
虽然面有戚戚,但街上的行人并没有因为发生过两起命案而减少。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却还要为生计而奔波。宁小闲的脚下也不停。
长天忍不住问道:“这是去往县东的方向?”
“嘿嘿,你发现了啊。”她心虚。出门的时候特地抬手抚了抚发鬓,就是为了挡住了魔眼,不让他看到方向,结果她还是低估了人家的方向感。
他的声音里有淡淡的不悦:“昨晚本君和你怎么说的?”
她心虚,轻咳一声:“我不去命案现场,怎么能找到权十方?”四平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她怎么找权十方下榻之处?
她会叠纸鹤啊,而且绝对叠得比权十方的好多了。可她不具灵力,叠得再好看也没法让它飞起来去找权十方传音,只能动用双腿去寻他了。
长天沉默了。和修士相比,凡人要办事确实不太容易。
四平县不大,她的记性又好,很快就走到了县城的东部。可是那口井在哪儿了?她连问了好几名路人,对方都跟见鬼一样扭头就走,连伸手指个方向都欠奉。
真是没礼貌啊!她暗道。她自有办法,既然是能被用来抛尸的井,那位置肯定偏僻。
她顺着城墙根儿一路走过去,果然在一片草丛里找到了一口井。井旁还蹲着一人。
这人她也记得,是昨日权十方的小马仔之一,年纪只有十五、六岁,长得浓眉大眼。
对方也看到了她,站起来冲她打了个招呼:“宁姑娘,早上好啊。”
哎呀,这小子没有他师姐眼高于顶的臭毛病,很好!
他笑得很爽朗,露出一口白牙,主动介绍道:“我叫余姚,权师兄留我在此察看现场,他上衙门去翻记录了,宁姑娘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她摇了摇头道:“这儿就是秀才葬身的地方么?”这儿的茅草长得很高了,几乎快把井口挡住。只是茅草中有一道很明显的拖曳痕迹,蜿蜒到了井口。如果不是这一路的茅草都倒伏了,她也看不到这口井。
“不错。人应该不是在这里被杀的,但最后是被丢进了井里。尸身由杵作验过了,现在已经入殓。”
“据说浑身的血都被吸干了?”
“宁姑娘的消息真是灵通。”大概是担心她害怕,余姚安慰道,“莫担心,有我们在此,你很安全。”
对于他释放出来的善意,她微笑回应道:“可知是什么妖怪做的?”
余姚沉吟道:“权师兄推测,很可能是蝠妖。”
蝠妖?是哈,吸血蝙蝠变成的妖怪,好像也说得过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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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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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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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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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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