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饭的手脚极快,厨房里其他人还在伺弄仙长们的饭菜时,她手里的十三份甜品也做好了。叮嘱小丫鬟在饭后再端出去之后,她从厨房里顺手拿了几样食材洗剥干净了,转身离开。
毕竟是仙家门派的厨房,里面也有不少贵重的食材,为了防止凡人们偷食,赤霄派对于仆佣厨师们的伙食是有标准的。换句话说,只要查到你偷吃不符合你伙食标准的东西,那么惩罚是极严厉的。尽管很得膳长老喜爱,宋小闲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拿的东西都是最普通的。她今天又是主厨,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离厨房大半里地外,有一片榕树林挨着山泉水,占地范围不大,平时却人迹罕至,相当安静。宁小闲在厨房忙完,总喜欢来此小憩。厨房里热得像蒸笼,午后的阳光又如此毒辣,催得人满头是汗,她很快就饿了。
但她知道,如果像素宴上的修士们吃点冰品,固然能骗肠胃一个惬意畅快的感受,但对她这样的体质来说,却更容易坏肚子或中暑。因此这样的条件下,她从门派厨房带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农家之中最常见的——红薯*。
这儿是她的小小根据地,她早在林中藏着一口煮锅,此时拿出来到泉边冲洗干净了,舀上一小锅水,拎回林间,又拣了些枯干枝叶,搭起一个小小火堆。此时天气太热,雨水稀罕,树枝中的水分很少,她拿火折子点了两下,火苗就窜了上来。
煮个红薯汤却不需要什么技巧了。把红薯剥皮洗净,丢进去就是,待汤熬好了,洒点冰糖就行了。她还额外放了几枚红枣干,算是给自己补一补血吧。这种天气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甜汤,其实最祛暑。
这里的红薯却是很让她惊叹的。从穿越到异世之后,她在宋嫂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烤红薯。也许是这个世界未受到人类的各种可怕污染,灵气又很充足,植物的长势普遍很好,味道也远非另外一个世界可比,那只红薯软糯清香,偏又带着几分水果的甜味,好吃得让她连舌头几乎都吞掉了。从那以后,她就很喜欢这种经济实惠又好吃的农家宝贝。
她又到榕树下看了一眼。平时吃肉的机会少,这片林子又鲜有人来,她偷偷布了个抓雀鸟和兔子的陷阱,偶尔能给自己开荤解馋。现在那陷阱还真逮着一只羽色发亮的大鸟。
鸟儿很肥,比母鸡还沉,认不出是什么品种,但羽色鲜亮,头上有冠,尾巴很长。
“真漂亮啊。”她笑眯眯地摸了摸鸟儿,结果它恶狠狠地伸喙来啄。
再后来……
再后来它被洗剥得干干净净穿在树枝上,在明亮的火焰中飘香四溢。
榕树林离梅掌门的宴客现场也不远,偶有丝竹之乐随风传来,却都断断续续地听不清楚。这不过是一里地的距离,可就真真切切把仙门与凡人隔成了两个世界,彼此之间壁垒森严,径渭分明,丝毫逾越不得。
宁小闲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突然笑道:“这乐奏得也不好,拿来招待朝云宗的贵客,不觉得太寒碜了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据说还有个仙派是专攻乐音,以乐御敌,以乐入圣,那样的音乐想来是非常美妙的,不知有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音乐那般无拘无束。不过,赤霄派请来的乐师虽也奏得不错,但比起她曾经听过的音乐,却是被甩出了七八条街了。
长天冷冷道:“小小年纪,口气倒不小。”
此地山泉叮咚、树随风摇,远远地又有乐声传来,恍惚就在梦中。她已经决定踏上西行之路,也许明天就要动身。此后路途中不知再有没有今日这般轻松惬意的时光。
回想起来,住在浅水村的日子虽然平淡无趣,但至少性命无虞。这凡世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羡慕这样的平淡无趣。
奇异的是,长天似乎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语气也软下来几分:“你若舍不得,过几天再走也是一样。”
“为何要推迟?”宁小闲笑道,“你不是说修仙之途要勇猛直前么,现在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想往回缩,像什么样子?”
“长天,你活了那么久,必定听过仙人奏乐吧?据说九天仙女演奏的音乐,才是真正的神曲?”
他不说话,她就当默认了。
“凑巧我也知道不少神曲,你想不想听?”
没等他回答,她就咳了两下嗓子,开始轻声唱了起来。
她随便选的一曲也堪称奇葩,本来就得要一个至少年过四旬、半生浮沉、鸠衣百结的破锣嗓子来唱反而才有味道,以宁小闲的嗓音、年龄和功力,根本唱不出其中的沧桑,好在她咬字十分清楚,尽管歌之而不达其意,这声音却仍乘着风儿飘了出去。
长天在神魔狱中,一开始不过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意听了两句。然而听着听着,眉尖却渐渐地蹙了起来。他自被关在神魔狱中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牢狱相抗,与缚龙索与化妖泉相抗,甚至也与自己相抗,前尘旧闻如今想来已经恍若隔世。所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岂非是他现在最佳的写照?
三万年,足够让神佛也忘却很多事情,然而宁小闲的歌在他耳边这般轻轻地唱起来,却好像将那些记忆从无底的深渊之中放了出来。那些舍生忘死的快意战斗、那些盘根错结的神仙往事、那种纵横天地不可一世的情怀,原来他从来也不曾忘掉。只是日日坐在这狱中,分秒承受无边苦难,在磨去了他的锋芒的同时,却也砥砺了他的神魂,令他心志越发坚忍起来。
在她的歌声中,他心中泛起的浪花被汹涌的暗流悄悄吞噬掉了,细细咀嚼这样热血的歌词和曲调,反而让他的心绪更加古井无波,面上也更沉凝若水。
一曲终了,长天双臂一抱:“好词,好曲。”这词与曲确实是绝配,居然能触动他的心神,释放出他的心魔。但这样的词曲,绝非这个小丫头片子做得出来的。
宁小闲翻了个白眼,他只说词好曲好,言下之意就是说只有自己唱得不好呗。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赞了一声:“好词!好曲!”
(PS小常识:甘薯传入中国通过多条渠道,传入的时间也很晚,约在16世纪末叶。不过咱这是仙侠穿越,就不要太计较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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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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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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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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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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