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不约而同松了口气。先前公孙七郎偷了阴九幽分身的阵匙,随后消失不见,众人都担心他被阴九幽分身附身,现在长天查明不是,那自然皆大欢喜。
公孙展将少年拉到云车上,等风灵重新加才质问他:“你怎在这里!”
公孙七郎对族中长辈还是心存敬重的,当即低头道:“这个,说来话长了。”
公孙展不悦道:“那就长话短说,快些。在神君和宁大人面前,不得有半字虚言!”
神君、宁大人?公孙七郎显然没弄清眼前状况,茫然道:“二叔公祖,我是通过望星楼中庭的那块青石传送过来的。”
声音暗藏了几许得意和期待。在他料想中,公孙展必然会大吃一惊。哪知对方不耐烦道:“要这许多废话,我们也是。你是怎样弄到阵匙的?”
“这就要从十年前说起了。”公孙七郎呐呐道:“族中每一个研习了阵法的小辈,若有机会去十扬滩的勤宫小住,都会被安排去观摩那块青石。我在这一辈中位份最小、年纪也最小,因此被排在最后一个。”
“我在族中就听其他兄弟说起过这块青石,亲眼见着之后,仍觉惊奇不已。我们是以阵法见长的公孙氏,可是那上面的阵法,直至现在都无人破解得了,尤其是簿族长都宣布他对这青石也束手无策之后,就再也没人去尝试了。我那时心里不服,可又知道自己道艺粗浅,连簿族长都破不掉的谜团,我肯定也没有办法。于是我灵机一动,就想了个法子出来。”
簿族长,指的就是公孙展的父亲、公孙世家的前任家主公孙簿,是公孙家阵法之集大成者。若是连他都不能在无阵匙的情况下启动那个阵法,的确旁人也要心灰意冷的。
宁小闲笑道:“你在石门的蛇眼附近,又布了个阵出来?”阵法那东西,她看几回就眼晕几回。这些孩子真了不得,从小就是学霸。
公孙七郎望见她貌美如花,姿妍极盛,竟然不敢与她对视,低头羞涩道:“是,正是。我那时便想着,布这阵法的人,有一天必然还要回来使用,否则何必留下这青石在此?可能是他本人,也或许是他的后人,但手里一定有开启传送阵法所需的阵匙。我虽然破解不了这个阵法,但我可以将阵匙偷走哇!”
“只要阵匙被小搬山阵传到我手里,我岂非轻易就能将它打开?”
众人听得好笑,却也不由得佩服这孩子的心思机变灵巧,居然能想出这么暗渡陈仓的法子。也难怪刻青石上的小搬山阵被绘得歪歪扭扭,原来是七郎幼时所为。他那时还不满七岁,要知道孩童还未长成,其手力和准头比照成年人都有不小的差距。
花想容听得有趣,忍不住道:“然后呢?”
“然后,什么异动也没有。整整十年过去了,我早就将这事儿忘在脑后。”公孙七郎挠了挠后脑勺,“直到我自己的订婚日期在即,心绪起伏,这才去了阁楼的棋室静|坐。哪知这个时候,鱼缸里头突然传来‘扑通’一声轻响。”
他惟恐旁人听不明白,紧接着解释道:“我小时候设置在青石上的那个小搬山阵,另一边就绘在多宝阁里,正好对着底下的鱼缸。所以缸里若是平白多了一样东西,只可能是从青石上传送过来的!”
“我跑去一看,多出来的东西居然是枚耳环,珠宝的成色极好。”他摊开手掌,果然掌心平躺着一枚红宝石耳环,和长天启动阵法的如出一辙,任谁看都能凑成一对儿。
他苦笑道:“我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沉默了十年的小搬山阵突然给我送了阵匙过来,只能说明,这耳环的主人就在公孙家的领地里,就在望星楼当中!”
“大庆在即,家族早就在勤宫加强了值守,望星楼里又埋伏了那么多阵法,居然还是被这人摸到了青石边。结果阵匙被我偷到手里,令他功败垂成。这人既然这么有本事,一定不会放过了我。”
谁都不得不承认,他的担忧很有道理。对手是阴九幽分身,连宁小闲对付起来都觉得头疼不已,何况公孙七郎这么个小小少年?
宁小闲这时已经基本摸清了他的思路,却依旧道:“所以呢?”
“阵匙突然被传走,一定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并且估计这阵匙对他也很重要,所以这个时候,他很可能到处寻找,这是人之常情。”连花想晴都点了点头。人丢了东西,第一念头肯定是去找出来,“但等他反应过来,一定就会想出另一个办法了。”
花想晴听得入神,顺着他的话就问:“什么办法?”
“守株待兔。如果阴九幽分身没在耳环上放下追踪术法的话,最好的办法是守在阵法边上。这法子笨是笨了点,但是有效,因为拿了这阵匙的人,最后一定会来开阵。并且在阴九幽分身想来,这一次归墟轮回即将结束,偷阵匙的人必然会尽快赶来使用的。”宁小闲替公孙七郎回了两句,“接着说。”
“正是如此。”公孙七郎苦笑道,“我年幼时刻在长石上的小搬山阵,传送范围只有两千丈。来开启阵法的人必然能看出来,然后推断偷他东西的人就在勤营之内。我本身犯错在先,不敢求家族庇护,当即就作了个决定。”
“我知道多数物件的气息都能被储物空间隔断,所以将耳环放进了储物戒中,然后潜到望星楼当中开启了传送阵法。就、就被传送到这里来了。”
众人莞尔,都为这少年的机智点赞。阴九幽分身正在满勤宫追捕贼人,哪里知道正主儿立刻就潜进了阵法当中。估计待他反应过来时,阵法已经被启动,将公孙七郎传至归墟。如此一来,少年倒真是躲过了对方的搜捕,又没有惊动和连累本家。
长天突然道:“也即是说,你从未见过耳环的主人?”
“啊……是!”对这俊美郎君,公孙七郎虽然素昧平生,却下意识地敬畏,这种感觉还远远胜过了面对公孙展这个族中长辈。
“你的记忆当中不曾有缺失?”
公孙七郎肯定道:“不曾。从三天前到现在,我清楚而连贯地记得经历的每一个细节。”接着苦笑道,“我料到传送阵的另一头会有凶险,却没想到是这般古怪的地方,人类比蚂蚁还小、还短命。最糟糕的是,那阵法是单向的传输的,我进得来却出不去。”
宁小闲知道长天问的原因,乃是要探明他是否曾被阴九幽分身暗中附身。毕竟魂修可以抹去人的记忆,令他们连自己被附身都不记得了,但这项神通却有一个毛病,即是当事人事后的记忆会有空白和紊乱。
不过七郎既然如此说道——她和长天互望一眼,当即明了。公孙展忍不住道:“这即是说、即是说……”
“嗯。”宁小闲点了点头,“阴九幽分身没能附在他身上潜入归墟,你这曾曾曾……侄孙很安全。”
-----水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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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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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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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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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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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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