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捡宝生涯>第五十二章 代笔(续)
  正当孟子涛观察桌子上的画作的时候,程启恒就有些好奇地拿起孟子涛的蟋蟀罐看了起来。

  刚开始,程启恒的表情还有些疑惑,越看越震惊,到最后有些不可思议地说道:“我是不是眼花了,这居然是件真品?”

  程启恒的话,让王梦晗和旁边的老董也非常惊讶,他们当然知道宣德青花瓷的行情,如果这是真品,那不得一百多万?

  孟子涛抬起头来,没好气地说道:“难道我就不能买到真品?”

  程启恒嘿嘿一笑:“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关键问题是,你从哪得来的这件东西。”

  孟子涛笑嘻嘻地说道:“这是别人送的。”

  “你就扯吧,那人是散财童子啊,居然送你这样的宝贝?”程启恒撇了撇嘴,明显对这话并不相信。

  王梦晗和老董同样也不相信,王梦晗说道:“孟哥,你就别卖关子啦,这只宣德蟋蟀罐到底哪来的啊?”

  孟子涛摊了摊手道:“我两万块钱买的,和送的也差不多吧。”

  “什么!你不会开玩笑吧?”程启恒他们听了这话,全都愕然不已。

  “什么开玩笑?”

  这个时候,王之轩从门外走了进来。

  大家打了声招呼,王梦晗就说道:“孟哥花了两万块钱买了件宣德青花蟋蟀罐,而且还是件真品。”

  听说是这么回事,王之轩好奇之下,朝着程启恒手上看了过去。程启恒也是识趣,连忙把东西放到桌上,让准丈人观看。

  王之轩走上前,把东西仔细鉴赏了一番,趁这个时候,孟子涛则把画卷认真地看了一遍。

  过了片刻,王之轩笑道:“还真是开门到代的宝贝,小孟,能不能说说这件东西的来历?”

  “没问题……”孟子涛就笑着把刚才的经历跟大家说了一遍。

  听说是这么回事,大家都目瞪口呆,踩地雷居然还能踩到宝贝,这得是多好的运气啊。

  程启恒一脸羡慕、嫉妒地说道:“你这是福星高照啊,居然连这种好事都能被你遇上。”

  王之轩也感慨道:“你这运气还没话说,不过,这种事情的机率实在太低了,你以后还是要小心一些。”

  孟子涛笑道:“一开始我也只是抱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想法去看看,没想到他居然会拿出这样宝贝来,我也就将计就计了。”

  程启恒说道:“这样的将计就计我也想要啊!”

  老董呵呵一笑,指着桌子上的画卷,说道:“你的运气也不差啊,还得到了这件宝贝。”

  “这到也是。”程启恒得意一笑。

  王之轩朝画卷看了过去,当他看到画卷左下方的钤印,马上一惊:“董其昌的山水画?”

  程启恒得意地点了点头:“我花十五万买下来的,不错吧。”

  “十五万吗?应该还是赚了一些吧。”孟子涛心里嘀咕了一句。

  这时,就见王之轩眉头微微一皱:“到底怎么样,我先看了再说。”

  王之轩的态度,让程启恒愣了愣,目光有些忐忑地看了看孟子涛和老董。

  老董本来也觉得这幅国不错,应该是真品,但王之轩的表现,让他有此不敢发表意见了。

  而孟子涛则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过了将近二十分钟,王之轩才若有所思地抬起了头,程启恒就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王叔,我的这幅画到底怎么样?”

  王之轩回过头来问道:“小孟,你觉得这幅画怎么样啊?”

  “很不错啊,反正程哥是赚了。”孟子涛实话实说。

  孟子涛最近的表现,让孟子涛刮目相看,对孟子涛的判断也非常信服,现在见孟子涛这么说,让他心里一喜,不过,如果他知道孟子涛这句话的真实含义,估计就有些小郁闷了吧。

  “小滑头。”

  王之轩笑骂一句:“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谈谈这幅画的特点吧。”

  孟子涛挠了挠头:“可是王叔,我对书画作品并不精通啊,只会讲一些书本上的知识。”

  王之轩笑道:“废话少说,难道我们说的就不是书本上的知识?”

  “那我就说啦!”

  孟子涛正了正神色,说道:“董其昌作为书画家,懂得书画的笔法相通,除了从唐代书法悟出画家用笔也须留得住,不得流滑,还主张‘士人作画,当以草隶奇宁之法为之,树如屈铁,山如画沙,绝去甜俗蹊径,乃为士气’。”

  “和他的关点一致,他的画画近树多用双钩,极少一笔点画。如他绘的《集古树石画稿》,其中所画之树,几乎全部用有顿挫、一波三折的线条双钩,书法趣味十分明显。他勾的山石的轮廓线条也是如此,有一种生拙之趣。”

  “说到这,咱们再看这幅画,大家看这里,能够和董其昌的风格和水平一致,但其余大部分地方,虽然能够以假乱真,但两相一对比,不难看出水平还是差了一些。”

  听到这里,程启恒连忙看了过去,紧接着,就呆若木鸡,久久都回不过神来。

  “咚咚”

  王之轩敲了敲桌子,说道:“小程,有什么事情,听小孟讲完再说。”

  程启恒回过神来,苦笑一了声,就示意孟子涛接着讲下去。

  孟子涛接着说道:“其次,董其昌结合凹凸之形,提出了‘明、暗’的问题。他说‘画欲暗、不欲明。明者如机棱钩角是也暗者如云横雾塞是也’。”

  “董其昌所谓‘明’、‘暗’,和学无关,‘云横雾塞’也不一定说的就是画云雾,而是避免着意、着力,须得象云雾一般空灵,所画景物似堵塞,实则畅通,意欲断而犹连,其中自有一番蕴蓄,耐人悬想寻味。”

  “董其昌觉得,如果写景状物,求其全备,笔墨不免繁琐奎塞。因此,去‘明’求‘暗’,这反映了董其昌以士人气代替作家气的要求。但到了这幅画上,和刚才一样,只有少部分达到董其昌的水平。”

  “另外,他的画,在画意上,不追求‘成教化,助人伦’的功利主义,而是主张以画为乐,寄乐于画,故人们称之为‘文人墨戏画’。而作伪者、代笔者所作之画没有这种内蕴和趣味。”

  接下来,孟子涛就着重对这幅画上几个部分的内容进行对比,最后说道:“因此,我认为这是一幅董其昌的代笔之作,主要部分是他请人代笔的,并由他进行了润色,所以这幅画其实你也没买亏。”

  程启恒苦笑一声:“买是没买亏,但想想总觉得憋屈啊。”

  旁边的老董则安慰道:“小程,你也别灰心,董其昌请人代笔的情况十分常见,据有人统计,他足有十三位代笔作家,载在他代笔画作的手中的同行也不计其数,更何况这幅画还是他润色过的。”

  通常来讲,请人代笔的作品,书画家本人是认可的。正是因为代笔现象的存在,后人在鉴别古人的书画时,往往会发现有的作品只有印章是书画家本人的,其他全不像,有的则是同一个画家在同一时期出现风格差别很大的书画作品。

  一般像这样的画作还比较好认,怕就怕像程启恒这幅画这样,足以以假乱真,而作者本人还润了色的作品,一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王之轩说道:“如果只是这样,我也不说你了,但如果这幅画被你家老爷子看到了,信不信打断你的腿?”

  程启恒刚刚心里还好受了一些,听了这话,有些愕然道:“为什么,我家没有藏同样的画啊?”

  “小孟,你告诉他。”王之轩没好气地说道。

  孟子涛摸了摸鼻子,说道:“其实这幅画的原作去年就出现过。”

  说到这,他把那次拍卖会的公司和时间报了一下:“所以,你们别看我说的头头是道,那是因为知道了结果才推断出来的,如果真让我遇到董其昌的画,那我也就两眼一摸黑了。”

  程启恒他们刚才还奇怪呢,怎么孟子涛在书画鉴定方面也这么厉害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但这个结果,让程启恒就郁闷不已,心里更是十分憋屈,早知道这样,他就把家里的拍卖会资料多翻几遍了,不然哪会遇到这么丢人的事情?

  好在这幅画他多少是赚了,不然的话,传到爷爷耳朵里,非得揍他不可。

  王之轩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啊,在书画方面还需要多努力才行,更关键的是不要仗着自己学了一点鉴赏书画的本事,就盲目下手,不然今后有你受的。”

  古玩市场上,卖家最喜欢的不是新人,而是那种学的不怎么样的半吊子,因为新人知道自己不懂,不敢盲目下手。而那种半吊子,却因为觉得自己有些眼力,只要东西能够令他满意,他就能下手,这种人正是卖家的最爱。

  程启恒连连点头表示记住了,说起来,他在这事上已经吃了两次亏,一次是上回鬼市买的那幅郑板桥的画,另一次就是这回。虽然两次算起来他都没吃什么亏,反道是赚了,但下次还会有这种好运气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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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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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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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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