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时间内,她已在心中想好了两方策略。
其一,文明策略。左右九黄没道明谁来主判,她大可自由裁量,反正是她出的题,当然由她判断。
其二,野蛮策略。事不可为,直接抢了许易走人。
反正眼前的一切,对她而言,不过是一场热闹,没必要让美人折损。
许易自然想不到龙大人为自己煞费苦心,只微笑点头,很快,龙大人的题出好了,满场哗然。
九黄目瞪口呆,凤九、屠闵面面相觑。
“这叫什么题,秋江雪夜,这也叫题,这个档口,龙大人以为开个玩笑便能过去么?”
呆了足足十余息,九黄才陡然惊醒,高声喝道。
龙景绣出的题目,正是《秋江雪夜》,玉玑子名下的佳作。
龙景绣笑道,“怎么前辈玉玑子做得,老九你便做不得?就是这个题目,许易,你没问题吧?”
她同样不认为许易有机会在诗词之道上胜过九黄,毕竟,常识形成的客观规律,是极难更改的。
既然许易胜算不大,龙景绣自然选择剑走偏锋。
一篇《秋江雪夜》,玉玑子以此为题,作下名篇,名传后世,恍若明月在前,后辈如何能够争辉。
龙景绣偏偏还以《秋江雪夜》为题,九黄再富诗才,也难免心神大乱。
“既是你要龙某为题,龙某既已出题,你对题为诗便是,何必多言,若是做不出,静立一旁便是。”
龙景绣微笑说道。
屠闵道,“龙大人此言有理,九兄何必矫情,玉玑子前辈诗名盖世,九兄莫非还想胜过不成?”
九黄恍然大悟,他先前便是对着《秋江雪夜》生了心障。
这也难免,临会赋诗,谁都想一鸣惊人,即便不能一鸣惊人,也绝无人想要成为笑柄。
故而,九黄才听到题目,抱怨之余,却也暗暗做过尝试,一番遣词造句,却总忍不住悄悄和玉玑子的大作相比,可越比越是心烦意乱,无法成文。
此刻,屠闵出声喝破,他才陡然想明白,自己无须和玉玑子比,只需做出一篇应景之作即可,反正不会有人拿自己和玉玑子相提并论。
一篇应景之作,当能轻松碾压许易。
当即,九黄清空杂念,聚精会神,构思全篇。
岂料,他这边才有点思路,一旁的许易已经有了动静。
但见一张雪白的春松纸,布展空中,许易凌空虚划,一枚枚骨肉匀停、横筋立骨的墨字,陈列中央。
凤九轻蔑一笑,便将纸上文字吟哦出口,“秋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秋江无月……”
他根本不信区区一阶小妖,能有什么雅智,只道这家伙听懂了龙景绣的暗示,胡乱弄些文字堆砌,只等龙景绣最后来胡搅蛮缠。
可才吟诵出口,他便觉得不对味了。
尽管他对诗词一道,一窍不通,但最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
区区三句半一出,陡开气象,不似凡品,这,这怎么可能。
他惊讶地盯着屠闵,据他所知,屠闵对诗文一道,甚是痴迷,如果这家伙写出的东西,是已经问世的,料来屠闵定然知道。
他转过去看屠闵,只看到屠闵双目呆滞,好似死人。
他重重咳嗽一声,屠闵醒过神来,朝他回看一眼,满目迷茫。
是的,屠闵完全懵了,许易所作的《秋江雪夜》,他完全看不懂了。
这个看不懂,非是读不出好歹,而是猜测不透,世上最会现出这样一首诗篇。
如此诗篇,他不认为是许易这区区一阶小妖,能够造就的。
可若不是许易做得,谁又肯将如此佳作的冠名权,让与他人。
据他所指,诗词上的名声,人、妖两族都看得极重,文化的交流,并没有因为族群和地域的隔阻而中断,尤其是诗词文章。
作为妖族的饱学之士,屠闵对两族问世的名篇佳作,烂熟于胸。
似眼前这篇《秋江雪夜》,放在那些名篇精华之中,也是横绝全篇的存在。
正因如此,他根本没办法违心地配合凤九生事。
就在凤九和屠闵互以目视的当口,许易早已停笔。
许易落于纸上的文字,正是那张若虚的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夜月》。
当然,许易不会蠢到一字不动的通篇全抄。
玉玑子的大作,他通读过,亦是写景写情,融情于景,两作风格类似。
只不过一是春景,一是秋景。
值得一提的是,《秋江雪夜》中的雪夜,并非是下雪之夜,而是玉玑子作文时所处的地点,雪夜原。
否则下雪的夜晚,何以会有秋江。
况且,许易如今的文学素养,本身都已极高,即便是对《春江花夜月》做了些许改动,也丝毫未曾割裂原作的叙事和抒情的文章结构。
在初次见此作品的屠闵等人眼中,此作简直浑然天成。
“九黄大人,时间差不多了,可以落笔了。”
许易冲九黄微笑说道。
九黄却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若是可以,他真想冲许易破口大骂,“你小子是想把玉玑子气活过来么?欺人太甚!”
此刻,九黄漫说被许易弄得心乱如麻,根本不可能有心思成文。
即便是他构思好了诗篇,也根本不敢落笔。
实在是这该死家伙,写出的诗篇,好得简直不要脸。
纵使玉玑子复生,也得将原作的《秋江雪夜》付之炉火。
什么叫满纸烟霞,什么叫字字珠玑,这该死贼子所作的文章便是。
九黄知道自己输了,即便自己做出了文章,即便有凤九和屠闵在场,己方人多势众。
昧良心的事能做,昧良心的话能说,但面对这等诗作,便是再脸厚心黑之辈,也没办法颠倒黑白。
因为这该死小贼的《秋江雪夜》,必定流传百世。
史笔如椽,谁又有胆量在这注定要载入诗词史的一幕中,充当令人作呕的丑角呢。
呆愣半晌,九黄冷哼一声,“如此佳作面前,某又有何面目落笔,便算某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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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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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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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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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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