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男孩没叫自己哥哥的事情,袁州发誓他真的没有生气,他怎么可能和一个小孩子计较,对他就是这么大度。
“叔叔,你坐这里。”小男孩突然的声音把袁州拉回现实。
“恩。”袁州转头用眼神示意叫哥哥。
然而小男孩早就回过去和自己的父母邀功去了。
“吃饭吧,都是简餐,客人你就随便吃点,我看你一个小包肯定没带吃的。”老人睿智的说道。
“好的,麻烦你们了。”袁州道完谢,这才坐下。
桌子上的确是简单的菜色,并没有荤腥,只有一盘大蒜炒鸡蛋、清炒白菜、土豆丝和一个青菜汤,不过颜色倒是碧绿喜人。
吃一口味道也很不错。
“不错吧,你们城里人都说我们这里菜好吃,我们这里可是没打农药的。”老人笑眯眯的说道。
“很好吃。”袁州点头。
吃完饭,袁州也顺势把未来几天的钱给了,一共给了四天的,袁州觉得这个时间就差不多了。
当然他没忘记问这次出门的目的。
“你说的那个悬崖,很多年没出过蜜了。”老人的儿子媳妇吃完已经带着小男孩回家休息。
这里的生活自然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
“我想自己下去看看,您看有人带路吗?”袁州诚恳的说道。
“你要自己下去?”老人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释然了。
在他看来,袁州就和那些瞧稀奇的人一样,认为挂着绳索下去很有趣,殊不知这里面的危险大着呢,稍不注意就是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年轻人还是不要下去,你没有经验,下去容易出危险。”老人一五一十的说出下山崖的危险,末了劝道。
“我知道,但是我必须自己下去。”袁州觉得美味的食材当然是自己采更好。
“你今天去了针峰,脚疼吧,下去可比这个更累。”老人很是了解这些人,刚来肯定不会走那尖石林立的山间。
“起了几个血泡。”袁州虽然觉得疼,却没有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那你还确定要下去?”老人再次询问。
“嗯,自己下去。”袁州点头,坚定的说道。
“那行,到时候你出钱,我找人带你下去瞧瞧。”老人见劝不动,只能同意。
“对了,针峰嘴容易出金针磨?”袁州想起今天听闻的传言,起身的时候问道。
“对,能找到的很多都是那里找到的,不过周边也有,很难碰到。”老人仔细的说道。
“深处是不是机会更大。”袁州再次询问。
“那是肯定,不过路难走。”老人肯定的说道。
不过老人这下有些惊讶,看袁州的样子,明天还打算去针峰,据他所知,针峰是最容易出金针磨的地方,但因为里面太过难走,来的客人最多外围找一找,找不到就换地方,是绝不会去第二回的,毕竟连村里人都不爱去那里找罪受。
而现在看袁州的样子却是不找到不罢休了,老人看着袁州的背影摇头。
袁州告辞回去,洗漱之后,一夜好眠,照理清晨五点就起床了,出门在外,袁州只是稍稍活动了一番,就再次出门寻找金针磨去了,吃货和饭桶的区别不光光是颜值,还有对美食的执着。
更何况,袁州既是吃货,又是厨师。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袁州脚上再次磨出四五个血泡之后,袁州终于发现了金针磨的踪影。
它长在石缝中间,淡黄色的伞盖,白色的茎,非常不显眼,袁州也是确定了好几次才发现,而它最奇特的是其的伞盖全部朝上长,就好似一个个的小酒杯,褶皱根根分明,伞盖里还有着一些晶莹的露水。
“呼”袁州呼出一口气,稍稍停下。
终于找到了,袁州拿出木质的一个小刀割下成熟的金针磨,放进准备好的一个布袋里,这样既透气又能良好的防止蘑菇碰伤。
找到第一丛,第二丛就不是那么难了,袁州装了成熟的金针磨小半口袋,够一顿之后就没再寻找,这种蘑菇当然需要吃极其新鲜的才行。
是以回程的脚步袁州加快了不少。
到了村子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一个叫林大妈的女人煮汤,也不管是不是到了午间,这当然也是早就打听好的人选,这是除了御厨以外最好的人选。
至于找曾经的御厨做,袁州当然是想过的,但是御厨出门访友不在村子里,老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袁州只能先放弃第一人选。
“林大妈,麻烦你了。”袁州小心的拿过布袋,轻轻的递过去。
“小伙子还懂的不少,布袋装好,瞧好我的手艺,保证汤仙味美。”林大妈笑呵呵的应下。
直接开始杀鸡做汤,吃的就是一个新鲜,新鲜的鸡新鲜的蘑菇新鲜的汤。
三小时后,已经过了午饭时间,这锅汤终于成功。
“小伙子,你的鋈鸡汤来咯。”林大妈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汤过来了。
“谢谢。”袁州连忙接过。
“不客气,这汤冬日喝才最鲜美,不过这天喝也好喝,小伙子的蘑菇采的好。”林大妈笑呵呵的送上一个空碗和一碗饭,就离开了。
“麻烦您了。”袁州说完这才坐下。
汤的香味直往袁州鼻子里钻,有鸡肉的香味,还有煮熟的金针磨的鲜味,汤色奶白,煮过的金针磨呈现漂亮的玉黄色,好似一块成色上好的田黄石漂浮在汤面上。
袁州严肃的脸上露出笑容,拿起勺子直接盛汤到自己嘴里开始喝。
然而这下袁州脸上的笑意却随着汤的入喉而慢慢消失。
这一顿饭袁州只吃了半小时,就吃完鸡肉喝完鸡汤,越到后来眉头越加紧锁,这味道完全配不上它的名字,只能评价为中上而已。
袁州吃完,默默的把钱压在碗底,起身离开。
“这金针磨味道虽然鲜美,却没有想象的好吃。”袁州忍不住叹气。
“又是金针磨的味道,还真是不死心。”走在路上正在思考的袁州突然被一道声音打断。
抬头一看,原来是不远处一个穿着中山装,下巴蓄着山羊胡须的老人,老人长相和蔼,只是脸上的不满破坏了,看起来有些凶。
“小伙子是你找到的蘑菇?”老人转头盯着袁州。
“恩,是我的。”袁州点头。
“暴殄天物。”老人给出四字评价,转身就走。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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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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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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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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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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