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美食供应商>第七百零九章 不出名的小店
  被肯德基介绍去袁州小店吃饭的有头脑原名叫覃小易,今天早早的就处理完工作,一下班就回家了。

  因为今天是朋友生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兴起的,朋友生日也不出去烫烫火锅,就喜欢来他家,自己做些东西吃。

  当然这些朋友也仅限于,几个要好的初中同学。

  至于为什么是他家,或许就是因为他到现在依旧还单身的缘故?

  不过这种事情不重要,反正覃小易也习惯了,更何况一个人房间住久了,还是有点生气好。

  是以,覃小易一下班就去超市买了今天所需要的食材,鸡鸭鱼都齐全,加上自己一共六个人,人还是不少的。

  等覃小易把食材搬回家,刚刚把西装扔到一边,一支烟还没抽完,就有人敲门了。

  “砰砰”很大的敲门声传来,有人说从敲门的力度就能够听出来敲门的人是什么身份,那么就这声音这力度,绝对是中纪委的。

  “来了来了,催命啊。”覃小易不紧不慢的打开门。

  很开心领着三个小伙伴来了,有一个人还提着一件酒,其中就有那个自称为蓉派大厨的大笼包。

  为什么叫大笼包,因为他的脸比小笼包还要大一圈,所以得了个这样的外号。

  大家都对覃小易的屋很熟悉了,所以也不用他招呼,自己找个熟悉的位置就都坐下了。

  “你们自己坐,要吃零食去冰箱拿,两次。”覃小易对着小伙伴中今天的寿星没头没脑的冒了一句。

  寿星也好像早就猜到了一样,自顾自的打开一瓶啤酒,下着茶几上的花生,先吃着。

  多年以来的老规矩,那就是两顿饭换覃小易亲手做的一顿饭,这也是两次的意思。

  又过了一会,剩下的两人也到了,人到齐。

  真的说起来,这几人在读初中的时候关系并不是最好的,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对付,是那种真的会欺负人的,在毕业的时候,其中肯定有人诅咒发誓,并且祈祷再也不要看见对方。

  但等到他们大学毕业进入了职场,几年后再次很巧合的在同一栋写字楼相遇的时候,却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说来也不奇怪,只不过是在遇到更不客气的人之后,有些想念那个熟悉的有点不客气的人。

  “在小易家就是方便。”

  “别说了,我看电视。”

  “今天我生日,能不能先让我看看体育频道。”……

  大笼包坐了一会,就坐不住了,跑到了厨房,骚动的内心压制不住了,必须去指手画脚一番。

  覃小易刚把食材全部拿出来洗了一遍,葱姜蒜该切好的都切好。

  “要不要我来帮忙。”大笼包道:“我觉得我是时候给你展现展现,正宗的蓉派川菜了。”

  “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向你扔了一个白眼。”

  覃小易已经对大笼包没有想说的了,直接开始动手做。

  第一道菜做的是鱼香肉丝,这道菜虽然出现的历史不长,但不管在蓉派川菜还是渝派川菜里都是属于很出名很家常很受欢迎的菜。

  是以,覃小易做的很是认真,连肉都是精挑细选的三肥七瘦的肉。

  他刀功虽然一般但也认认真真的都切成了丝,然后开炒。

  当然他是直接调制好鱼香味的调料,炒的差不多的时候直接倒进锅里再进行翻炒的。

  这样的做法是很家常的做法,也能做的不错。

  覃小易炒鱼香肉丝的时候很是认真,锅里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油爆声,很是热闹。

  “你会不会做鱼香肉丝,鱼香肉丝里面怎么能放黑木耳,还是用开水泡过的黑木耳,知不知道这样会影响味道。”大笼包看见覃小易扔进去的黑木耳丝,急忙说。

  覃小易置若罔闻,再加冬笋,胡萝卜丝大葱,青笋配料还挺多。

  “正宗蓉派的鱼香肉丝,肯定是加青椒丝和胡萝卜。”大笼包科普道:“做菜将就色香味俱全,蓉派川菜更是如此,青色、红色还有肉色,这才是最完美的颜色搭配。”

  “还有从味道来说,青椒的微辣,以及胡萝卜的微甜,才是最完美的搭配。”

  说起来真的是一套一套的,大笼包之所以如此强调蓉派川菜,是因为光是川菜的话,他根本排不上号,川菜名家当真不少。

  而蓉派川菜,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没有扛鼎人的,是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蓉派川菜,真的是你说的这样做的?”覃小易突然转头问。

  这一下把大笼包都吓了一跳,平时覃小易都是被他叨叨得没话说,跟他怼上还是第一次。

  “那当然,你以为我的蓉派川菜是跟谁学的。”大笼包当即说。

  “可我在某家饭店吃到的鱼香肉丝就是我做这个样子,而且那家馆子做的也是正宗蓉派川菜。”覃小易道。

  大笼包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说:“那必须不正宗。”

  “那这样,我明天带你去吃,如果不正宗,这顿饭就我请了,如果正宗,这一顿就你请,怎么样。”覃小易这样说。

  大笼包迟疑了片刻,因为他是小心谨慎的人,总感觉今天的覃小易有些反常,事出反常即为妖。

  但这件事情上,即使是他错了,也不过就是一顿饭钱,一顿饭能有几个钱?能点鱼香肉丝的店,也不是什么高级昂贵的饭店,更何况蓉派川菜方面,他可是真的学过的。

  想到这里,大笼包无所畏惧,蓉派川菜这方面,怕谁?直接答应了覃小易的话。

  覃小易背对着大笼包准备着下一道菜,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有点不地道?

  毕竟,大笼包这个人,除了喜欢**,然后喜欢装逼之外,还是挺讲义气的。

  “诶,你看你,回锅肉怎么能这样炒,回锅肉要用……”

  大笼包继续**,覃小易收拾内心的惭愧,坚定的想着明天必须要点一个茶叶蛋。

  “还有,剁椒要加早一点,做菜要专心!”

  “鸭子毛都没剃干净。”

  覃小易内心继续点菜:还要加上东坡肘子、金陵虾!

  ……

  翌日。

  覃小易领着大笼包就往袁州小店驶去,覃小易特意找同事借的车,自己开车,不坐出租。

  “我们去的店叫什么名字?我用美团搜搜评分。”

  “店不出名美团上没有。”

  在路上,大笼包问覃小易,然后覃小易回答。

  大笼包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覃小易。

  覃小易很笃定的说:“美团上真的没有这家店,骗人排位永远匹配坑比。”

  本来有些狐疑的大笼包面对如此毒誓一下子就放心了,心里放心的想着连美团上都没有收录的店铺,还怕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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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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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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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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