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辰没有提起用自己的“回春符”来给她治伤,他身上只有一张了,宁雨的伤势不重,实在没有必要动用灵符。
留着这张符备用以防万一,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上一次的符纸已经用光,想要再次制符,他还得去别处找寻符纸,上次那家店合用的符纸已被买光。
芯片扫描的结果表明,制符的原料也不是什么符纸都行。最好就是那种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符纸,里面有种淡淡的历史气息。
用现代精制符纸来制作灵符,成功率就低上太多,间接的成本反而更高。
成本太高对现在的苏辰来说,倒也不是不可接受。
他在奥黛丽那里挣了一百万美元,花点钱倒也不算什么,就算五万一张的灵符,他感觉也是值得的。
但是,让他不能接受的是画符成功率。
几十张符纸忙碌一天一夜,结果只弄出一张灵符,这种事情想一想都会让人崩溃。
浪费的时间和取得的成果完全不成正比。
这种事,苏辰是不愿意去做的。
所以,宁雨的这点小伤,苏辰就有些舍不得身上的“回春符”,没有逞强出手。
伍一鸣也没有请求苏辰出手,他不知道成本的问题,也能明白把起死回生的灵符用在外伤上是一种浪费。
安顿好宁雨之后,苏辰准备告辞,却被伍一鸣叫住:“苏兄弟,我有一个战友病得不轻,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去看看?”
伍一鸣有些局促,三番两次的求人让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知道你那灵符很难得,但如果能治的话,我倒是可以凑点钱,三十万还是拿得出来的。”
“呃……”
苏辰有些愕然,三十万自然是一张回春符卖给方小婉的价格,宁雨是知道的,伍一鸣知道也不奇怪。
苏辰点点头,灵符制作出来不就是拿来用的么?本来自己就存着打响名声挣点外块的想法,能治的话他倒是不会拒绝。
“伍队长,别谈凑钱不凑钱的事了,能够帮忙我也不会袖手旁观的。不过,事情先说清楚,灵符这种东西,毕竟也不是包治百病,还是得先看看病才好决定。”
“跟我来。”
再次坐上伍一鸣的警车,这次就没有那么赶了,七拐八弯之后,他们来到海城南郊一条小吃街秋山路。
秋山路靠近旁边的贫民住宅区,街道上行走的男男女女看起来就多了几分行色匆匆,身上的衣物也大多是普普通通。
跟春兰步行街豪客成堆的景象,完全是两种情况。
这条街道很是狭小,呟喝叫卖之声不绝于耳,与那些繁华地段相同的一点就是人流照样汹涌。
这也是华国的一种独特人文景色了,别的不多,就是人多。
几人下了车,往前走了不多一会,就见到几个年轻人正围着一个人在踢打。
“你这个死酒鬼,天天看到你在这躺尸,难怪老子今天输钱,原来是你的原因。把那妞还回来,不然今天打死你。”
打人的为首一个身高一米六出头,脖子上挂着金链,眼睛闪烁凶光,叫王虎,是秋山路一霸。
不久前他们几个盯上了一个外地年轻女孩,也是在这个地方。
那女孩使劲叫救命,没人敢插手救她,当时女孩吓得都哭了。
不过,这女孩也算是有些运气,正好碰到喝得东倒西歪经过此处的唐风,就躲去了他身后。
当时,王虎等人被唐风的身高体魄震住,心里发虚。
也不知道当时唐风想起了什么事情,眼睛血红,杀气汹涌,让王虎根本不敢动手,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女孩跟着他离开。
过了很久,经过慢慢试探,他们才知道当日是上当了。
这个酒鬼每天都喝得烂醉,不管别人怎么欺负,他都不会还手,糯弱得象一只小鸡。
于是,王虎每次心有不顺的时候,就会来找碴。
这次可能是输钱输得狠了,见到唐风醉倒在地上没有反应。他们踢打一会,竟然还不想收手,一门心思想要打得爽快。
周围行人看到这些人象踢球一样,把唐风踢得“嘭嘭”做响,全都是一脸惊恐,躲在一边不敢上来。
没有一个人敢插嘴说一句话,就算心有不忍的人,也会被身旁的“理智”一点的同伴拉住。
于是,人流来往,熙熙攘攘的秋山路罕见的多出了一个真空地带。
所有人都绕着这地走,生怕惹火上身。
苏辰眼尖,见到被打那人身材雄壮,虽然已经很瘦,但骨架十分粗大。
他满脸的络腮胡须长得杂乱,看得出来有许久未曾打理,让他看起来更显威猛。
这人被别人踢打,却没有半点还手的意思,只是两眼茫然,把手里的半瓶酒往嘴里倒去。
不知道他是完全不在乎受伤,还是根本感觉不到痛楚?甚至他的心神仿佛游离于现实之外,对眼前的处境没有了认知。
“风哥!”
伍一鸣大喊一声,跑了上前。
他也不拿枪吓人,冲上前去,出手如电,围着那汉子的几个混混就飞出几米远,倒在地上惨叫,全都被打得骨折了。
伍一鸣的功力也突破了明劲阶段,比起宁雨还要强上一些。
苏辰芯片扫描他的生命能量,猜测他的力量能达到单拳八九百斤,比当初的对手铁狼力量都要强。
这种人来当警察,当然是大材小用。
用八九百斤力量的拳头来打小混混,就不知怎么形容这场景了。
好在伍一鸣记得自己是警察,收着力气打,不然这五人早就被打得没命了。
伍一鸣扶起那醉酒男人,眼眶都红了:“风哥,你为什么不还手啊,你就这么想死吗?”
唐风仍然低垂着头,仿佛什么都没听到,蓬松的乱发遮住他的眼眉,也不知他在想什么?还是什么也没想?
“今天我们碰到众神的人了,小雨都差点被一个黑豹基因改造人杀掉。看那丫头不服气的模样,伤好后肯定还得找上他们报仇。这次没有你带队,我怕她有危险。”伍一鸣眼圈湿润的说道。
唐风沉默不语。
“她可是宁三的宝贝妹妹,你也不管吗?”伍一鸣见唐风仍然不理他,有些痛心的低吼道。
醉酒的男人眼中波光一闪,似乎宁三两个字刺痛了他的内心,他突然站了起来,痛嚎一声:“全怪我,全怪我,都死了,宁三也死了,我对不起大家,也对不起小雨……”
他一把推开伍一鸣,眼神茫然无助,抱着头就往前跑。跌跌撞撞的碰倒了好几个木架,在众人的骂骂咧咧声中跑进了小巷。
宁三是宁雨的亲哥哥,跟唐风好得就差穿一条裤子了,经常开玩笑叫唐风妹夫,早就把他当成一家人看待。
这也是大家一直乐见其成的事情。
唐风是他们的大哥,宁雨是他们最宝贝的小妹,两人在他们心中就是天生一对。
那一战,宁三拉响身上的光荣弹,直冲到敌人堆里,再也没有回来。
事后收拾遗体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支离破碎,都没拼得齐全。
八个战友的阵亡,在旁人眼中也许是意外。
但唐风总觉得,是自己轻信了情报,一手把战友送进了死地。
因此,他也一直走不出自己的内心牢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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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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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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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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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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