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莫咏欣,就是云容也是一脸疑惑的望向秦宇,不知道这魂术又是指的什么?
“魂术是一种道术,古代有时候一些道士经常会魂游四方,让自己的魂魄出窍来感悟天地至道。”秦宇解释了一下。
“你是说刘顺天的魂魄自己出窍了?”莫咏欣疑惑的问道。
“不是,魂魄出窍哪有这么简单,从古至今可以做到这一步的人屈指可数,刘总哪能让自己的魂魄出窍,刘总的魂魄是被人施展魂术给勾走了。”
看到莫咏欣和云容还是一副不解的模样,秦宇只好给他们详细解释说:“人有三魂七魄,而刘总的三魂被人勾走了一魂,才会导致昏迷不醒。”
根据道教和中医的研究,人是元神由魂魄组成,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关于三魂的典故在古代各类文人隐士的笔记中多不胜数,尤其是农村地方,对于小孩子经常会有喊魂一说,有时候小孩子在外面玩,回来之后精神突然变得不佳,整个人显得呆滞。
大人们就会拿着三支香,再拿着锅盖到孩子玩过的地方,点燃三支香,敲着锅盖,喊着孩子的名字,一路变喊边敲往家里走,这就叫喊魂。
孩子的魂魄是最不稳定的,受到惊吓或者喜悦过度,以及其他的一些情况都很容易导致魂魄离体,丢在外面。
而大人们点燃香也有说法,这叫做引魂香,是带着孩儿丢失在外的魂魄走回来的,至于拿着锅盖是因为小孩子都比较贪吃,平时最喜欢窝在炉灶边等待母亲把饭做好,对于这锅盖的气息自然十分熟悉,通过锅盖也可以吸引丢失的魂魄跟着回来。
这类魂魄都是没有自主意识的魂魄,潜意识里闻到锅盖外上熟悉的气息就会跟着走,等把魂魄引回来,魂魄就会自动钻回孩子的身体内。
除了锅盖,还有很多地方会用扫帚,上面挂着一件孩子穿过的衣服之类的东西,也能起同样的作用。
“秦大师,那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家顺天,他也从来没做过什么黑心的事,怎么就会突然魂魄没了呢。”听完秦宇的解释,云容急了,急切的朝秦宇恳求道。
“刘总的魂魄不是自己没了的,而是被人强行勾走的,云姐,放心吧,我会把刘总的魂魄给找回来的,不过目前我们要先带刘总回去,呆在医院没用。”
“行,一切都听秦大师你的,你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秦宇是云容最后的指望了,而且刘顺天也时常在她身边说过秦宇的本事,把秦宇夸成神人,云容也只能相信秦宇了。
“蕊蕊,起来了,咱们带爸爸回家去。”
云容去给医生说了要出院的事情,虽然医生们百般劝阻,但云容还是坚定的给刘顺天办了出院手续,她只说了一句话就让这些医生全部哑口。
“留在医院有什么用,到现在你们连我老公为什么昏迷都判断不出来。”
云容当初能得到刘顺天的信任,当作重点人才来培养,这口才自然是一流的,那些阻拦的医生们听后只得悻悻的离开。
“蕊蕊,起来了,咱们带爸爸回家去?”云容摇醒了睡在床边的小女孩,小女孩睁开惺忪的睡眼,迷迷糊糊的牵着云容的手,跟着朝病房外走去。
秦宇在后面看的惊讶,小声的对一旁的莫咏欣问道:“莫小姐,云姐她不知道压魂石的事情?刘总没有告诉她?”
“说了,刘顺天把一切都告诉了云姐。”
“那怎么……”秦宇惊奇,这刘顺天的女儿蕊蕊可以说是害的云容两次流产的凶手之一,看云容的表情对蕊蕊没有丝毫的仇恨,这一点实在是让他想不通。
“那是因为云姐是真的很爱刘顺天。”莫咏欣似乎知道秦宇心中的想法,看了眼秦宇,幽幽的说道:“蕊蕊是刘顺天的骨肉,云姐不想刘顺天夹在中间难受,只能压下自己心中的怨恨。”
“云容竟然能做到这地步。”秦宇啧啧惊叹,这得要多么深的爱,才能把害的自己流产的凶手依然当作亲身女儿来对待。
这一刻,就连秦宇都有些羡慕起刘顺天,有云容这样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真是他前辈子积善修来的福气。
回到刘顺天的别墅,秦宇叫保镖把刘顺天放在沙发上,接着列了一个清单,叫保镖把清单上的东西买来。
吩咐完保镖后,秦宇又嘱咐莫咏欣和云容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他,一人钻进了书房,留下两位女人眼对眼,满脸疑惑。
等秦宇从书房里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后的事情了,秦宇吩咐去买东西的保镖已经把东西买齐放在了桌上。
此刻别墅大厅就只有莫咏欣、云容还有小女孩蕊蕊三人,外加昏迷的刘顺天,那些保镖包括保姆都在别墅外面,这是莫咏欣的主意。
这段时间相触下来,莫咏欣很清楚秦宇的性格,秦宇是不喜欢将自己暴露在人前,也不是很想出风头的一类人,而秦宇有时候施展出来的一些手段,又实在是太有视觉冲击力了,要是被外人看到难免不会传出去。
所以莫咏欣在秦宇进书房的时候,和云容说了几句,云容便把保镖和保姆都打发出去。
不得不说才几个月,莫咏欣就对秦宇的性格摸透了,秦宇其实最喜欢的就是闷声发大财,风头那东西他不稀罕,只能满足下虚荣心而已。
秦宇把刘顺天的身躯竖起,让他盘坐在沙发上,随后拿起桌子上的一件东西:一碗红米。
将红米端方放在刘顺天的头顶,保持稳定后,秦宇又拿起一个火盘,这也是他吩咐保镖买来的。
把火盘摆放在刘顺天身前三寸的地上,秦宇又拿起香烛点燃同样摆在刘顺天的身前,火盘边上。
云容和莫咏欣在一旁看着秦宇没有出声,而刘顺天的女儿蕊蕊一双眼睛倒是骨碌碌的转,显然对于眼前这位哥哥的动作很有兴趣。
“引魂火起。”
秦宇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箓,放在香烛上点燃,凌空画了一个印,将符箓丢进火盘中。
“云姐,把刘总经常穿的衣物给我。”秦宇回头朝云容开口说道。
“哦,这就是。”云容手上拿着一件西服,这衣服正是刘顺天每天上班交际应酬最长穿的一件,秦宇接过云容递来的西服,直接把西服投入火盘中。
“轰。”
火盘瞬间火势大起,秦宇又把刘顺天头上的那碗红米拿下,将红米连碗在火盘中趟了几个来回后,用手抓起一把碗里的红米,沿着刘顺天的脚下让红米顺着掌心漏出,秦宇的手掌来回游动,红米漏在地上形成一个特殊的符文。
做完这一切,秦宇又拿起桌子上的最后一件东西,一盏带着透明玻璃罩的油灯。
把玻璃罩掀开,秦宇又掏出一张符从火盘中接过火投掷进油灯内,接着把玻璃罩给盖上。
一阵青烟从罩顶冒出,秦宇朝着罩顶吹了几口气,等青烟散去里面灯芯处有着一簇火苗在轻微的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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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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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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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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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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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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