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粉裙女孩,则一手拈着葡萄吃,一手拿着那颗从方行身上翻出来的莲子,打量了几眼,又看了几眼方行与大金乌,吃完了嘴里的葡萄,才开口道:“就剩这一颗啦?”
方行眼珠子一转,道:“对,都被皇甫家抢走了!”
他这却是一看不敌,却想着引祸东流了。
皇甫道子一听,却登时吃了一惊,急传神念:“前辈,莫听他胡说,前辈救我……”
女孩却对谁也不理,随手将那一颗莲子收了起来,道:“算啦,反正我还有很多!”
方行一呆,心里又升起了一点希望,从这一颗血莲子上面,他也已经想到了这女孩的身份,可就不是当年自己在血莲池底看到的婴孩么?竟然长这么大了,而且实力如此恐怖,对此他也有点后悔,不知道这女孩苏醒,和自己当年的举动有没有关系,暗怪自己手欠。
不过他不知道的却是,这女孩有奇怪力量守护,便是金丹高手,在她催动这种力量开口说话时,也拒绝不了她的要求,甘心抛弃宗门世家及大好前途。留在青丘坟内做一个护卫,守护他的真身,当时他被那种力量影响,却只留了一颗莲子,已经算得上是天生拧种了。
这女孩专程来寻他。也未必不是因为想起了那一段模模糊糊的记忆,心里好奇。
“嘿嘿,这位大姐,既然你还有很多,便放我们走吧?”
方行赔着笑脸,可怜巴巴的求饶。
结果女孩白了他一眼,气道:“我看起来很老吗?”
方行一呆。急忙改口:“小妹妹。你还是放我们走吧!”
女孩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活了多久了,你叫我小妹妹?”
方行被噎了一下,愤然道:“那他妈叫你个啥?”
女孩浑不在意他口不择言了,而是很认真的想了起来,过了一会,忽然笑嘻嘻的道:“你叫我大小姐吧,我决定收你和这只乌鸦做我的小仆人了……”
此言一出。方行和金乌顿时都怔住了,半晌之后,齐齐摇头。
开什么玩笑!
竟然要做一个毛丫头的下人,那怎么成?
这事要传了出去,方大爷和金大爷还要脸不要了?
粉裙女子俏脸一板,“噗”的一声吐掉了葡萄皮:“不答应我就干掉你们两个!”
方行与金乌一下子毛了,虽然这女孩身上没有杀气,不过要真动了怒,那还真危险……
方行感觉有些无奈,决定要和这个女孩讲讲道理。便叹了口气,道:“你怎么能这样呢?好在当初也是我给了你一粒莲子,你才能醒过来的吧?这样算起来,也算是我救了你,你不说给我点什么绝世功法,上界仙兵什么的也就罢了,竟然还要我做你的仆人。太过份了……”
“我能这么早醒过来确实是因为你!”
女孩听了,开口说道,方行一听,心里登时乐了,觉得有门,却没想到,女孩话音一转,又道:“不过也正因为你提前喂了我一颗血莲子,导致我提前醒来了三百年,一直到现在为止,魂光不全,记忆散乱,如果那重生之法被打断的话,说不定对我的修为还有影响……”
她每说一个字,方行的心就更凉一分,心想合着自己对她不仅无恩,反而有仇啊!
他不说话了,心里琢磨着脱身之计,反正这仆人是绝对不做的。
女孩见了他与金乌的反应,便知道这两个家伙心里都不乐意,她却也不着急,悠悠的道:“本大小姐虽然记忆不全,但也隐隐约约觉得我自己是个大人物,做我的小仆人,你们可不亏的哟,只要你们把本大小姐侍侯开心了,我可是会好好疼你们的,绝不亏待!”
方行与金乌对视了一眼,都是一声冷笑,姿态相当的高。
他们两个都是贼精贼精的,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一等一,听这女孩说了这么多话,早就把她心思摸得差不多了,知道她并没有什么杀意,胆子也就大了起来,觉得只要自己耿直一点,应该能求条生路出来,便表现的一个比一个大义凛然,一副悍不畏死的模样。
“吾乃三足金乌后裔,妖族中的贵族,怎么可能做人的仆人呢?不干,绝对不干!”
金乌昂起了脑袋,一副老气横秋模样。
方行亦道:“做大爷没问题,伺侯人的活我可不干!”
女孩喝了一口酒,吐了吐舌头,似乎觉得有点辣,对方行与金乌的话则好像根本就没听见,嘻嘻的一笑,指着金乌道:“我感觉到你身上气血旺盛,蕴于肌骨,应该是走上了我们的炼体之道吧,那可需要庞大的血气,我手里有不少血莲子,你要是乖的话,可以赏你几粒!”
金乌眼珠子一下就变圆了,失声道:“当真?”
女孩吃吃的一笑,也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了几个莲篷,在手里一抛一抛的,金乌与方行都眼尖,一眼便认出了,这正是当年他们二人从仙殿内取到过的莲蓬,当时就那么一个莲逢,却帮了他们大忙,方行且不说,金乌能有如今这妖躯,全拜那三颗血莲子所赐。
如今竟然又看到了几个莲蓬,若都给了自己,自己会修炼到什么境界?
呆了两息功夫后,金乌忽然就变了一个嘴脸,殷勤的跑到了女孩身边,拿翅膀小心翼翼的扇着风,嘿嘿笑道:“大小姐,赐候人这种事我最擅长了,您就瞧好吧……”
“马屁精!”
方行鄙视的看了金乌一眼,虽然也有点心动,但他可不会为几颗血莲子卑躬屈膝,实际上,他更担心自己身上的青狐鬼面和太上感应经,当初这两样东西可都是从仙殿里面骗来的,如果这女孩要抢回去,那可真没办法了,还好她到现在都没有提,似乎不知道这事。
在这种关头,自己当然赶紧溜了才好,呆久了难保不会露馅。
不过那女孩看了一眼表现的铁骨铮铮的方行,却似乎觉得十分有趣,往嘴里扔了颗葡萄,左边腮帮鼓起了高高的一个包,一边吃一边说道:“你放心,那太上不灭经与太上神藏我没打算要回来,本来就是要寻找传人的,给谁都好,另外,我看你修炼了三昧真火吧?可惜三昧不全,真火不真,如果我说有办法帮你补足最后一昧三昧真火的话,那么你……”
“唰……”
方行整个惊呆了,眼睛瞬也不瞬的看着这粉裙的女孩。
女孩知道自己的计策奏效了,得意的一笑,扔了手里的葡萄,道:“饿了!”
金乌闻言,屁颠屁颠就往船舱里跑:“我让厨子整点好吃的给大小姐……”
还没跑两步,方行过去一脚把它踹海里,搓着手向女孩笑道:“厨子做的饭没滋没味的,有什么可吃的?这死乌鸦一点都不会伺侯人,大小姐,你想吃啥,我亲手给你做!”
“嘻嘻……”
女孩开心的笑了起来,然后认真的想了想,道:“肉,我想吃肉了,五花的那种,肥瘦相间,酱汁咸甜口,文火慢炖,要肥,但不能腻,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说着话,眼睛里焕发出了一种异样的光彩,自己似乎没有察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挂在嘴边。
“长这么瘦,没胸没屁股的,竟然喜欢吃肉?”
方行瞄了莲女一眼,心里腹诽,不过面上却笑的相当开心:“好来,我去给你做红烧肉!”
莲女也很满意他的表现,笑道:“那敢情好,多做一点,对了,你叫你什么名字?”
方行非常狗腿的陪笑道:“千万不要客气,叫我小方就可以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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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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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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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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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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