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夺走了他的生机,却改变不了他曾经是个江湖人的事实。一天在江湖,一辈子都离不开江湖,因为江湖上纵有云波诡谲,可那种快意和豪气,亦是每一个男儿心底最向往的事。
他背着柴火,引着沈炼进入青霞观,里面整洁干净,所有的柴垛都堆放整齐。厅堂上的摆设,大都如沈炼过去一样,足见白玉飞的用心。
他守着这座青霞观,是否亦抱有了让某一天沈公子修仙归来,不会觉得人物已非的心思。
白玉飞不说,就无人知晓,可他一生中最敬佩的人,定然有沈炼,沈炼救了他,还让他获得了一分宁静。
对有些人而言,使心安时,胜过金玉满堂。
白玉飞乃是不世出的大盗,金钱于他只是随手可得的事物,但在遇到沈炼之前,他一直是个可怜虫而已,甚至还要被叶流云翻山越岭追杀。
沈炼赋予他新生,故而当初他才会守护沈家多年,最后还救下年幼的沈若兮。
两人一前一后入了观内,白玉飞在厨房折腾一会,就拿出了酒,两人没有什么客套,直接开始对饮。
二月份的山上,相当于山下的腊月天,清寒料峭,夕阳余晖之后,竟还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夹雪。
沈炼只是想喝酒,所以半点法都没有施展,任由寒气侵入青霞观,以及偶尔的飞雪和细雨,打湿~了窗棂。
两人喝着酒,就着白玉飞炒的山野毛豆。
说实话,酒虽然是猴儿酒,但是味道只是一般,想想也知道,猴子怎能酿造出好酒来,大抵可能是深山野林,人迹罕至的地方,那些猴子采摘了灵果之类,发酵成果酒,或许真会好喝一点,但有那些灵果,经过仙家炮制无论功效和滋味,也当胜过不知多少。
所以沈炼喝酒,绝非贪图那点滋味,只是想喝罢了。
好似一位帝王,鱼龙白服在人间,坐在一家小酒馆,怡然自得吃点酒菜,亦感受到同过去不一样的心境。
沈炼边喝酒,边说着他这一生的故事,从青霞观开始说起,那记忆当真是极为遥远了,当他说起来时,又仿佛发生在昨日,种种细节,无分毫遗漏。
后面有一段故事,白玉飞是亲身经历过的,至于沈炼求仙问道的事,他并不知道细节。
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而已,眼中见的天地,很小很小,根本没法想象仙佛一流人物的手段,挥手间翻云覆雨,顷刻间截江断流。
但他是个极好的倾听者,亦听得开心,人皆有好奇心,对于仙佛之事凡人即便不清楚,也是极为好奇的。
一口酒,一个故事。
沈炼短短三十三年的经历,发生的故事别人三百三十年都不能遇到。
他似一个冷静的旁观者阐述一切,温和的笑颜下竟是冰冷的语调。
白玉飞多年前就想和沈炼大醉一场,但是多年前在客栈里那一场酒,其实已经是他最后一次机会了,而沈炼现在怕是只有喝传说中天庭的仙酿,方才有机会醉。
喝完了所有的酒,白玉飞伏在案上,外面的小雨和飞雪依旧在,沈炼也说完了他的故事。
白玉飞也恰好听完了故事,那就是下月初三,沈炼将会和一个恐怖到极点的大魔王论道一番。
白玉飞醉倒的时候,沈炼起身走出门外,任由清寒的雨滴落在鬓发间、额头上。
除却青霞观的烛火,天地暗沉无比,看不见其他的光亮,静寂的黑暗,淅淅沥沥的小雨,以及在雨中融化的飞雪,蕴藏着天地间气机的自然消长。
如果一个人能够感应到天地间纷杂的气机,以及其种种变化,便是丝毫没有法力,亦能有移山倒海之能。
甚至能够根据那些气机的变化,找出某个节点,一经干扰就能颠倒阴阳。
青霞山的元气不算浓厚,可以说很是淡薄才对。
现如今那一点点天地元气,开始互相攻击,爆裂,消弭在天地间,山上起了狂风,吹动雨中的树林。
沈炼就在这样的情景中,又见到了朝小雨。
不施粉黛,臻首娥眉,巧笑倩兮,顾目盼兮,种种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加诸在她身上,却不能形容万一。
沈炼真真切切感受到朝小雨不同了,她每靠近一分,沈炼对天地间元气的控制就减弱一分,到得最后,周围成了禁法之域。
沈炼轻声道:“小雨,你这样做,怕是和你师姐的情分就尽了。”世间之事,能瞒过他的不多了,更何况他身具通天术和天地鉴,一旦全力窥视世间,怕真的能在短短一瞬间,有神灵全知的那种灵应。
只不过这样做了,对他而言绝然是极大的负担。要像道主、佛陀那样,动念间知前因,晓后果,过去未来现在遍无遗漏,可能终其一生都做不到。
“我不这样做,朝小雨和沈炼的缘分也得尽了。”朝小雨淡淡地笑着,空灵静谧,整个人同天地格格不搭。简简单单的话语,比任何动人的情话都有力,让沈炼无法回避。
沈炼默然,静静看着她,忘却风雨凄凄。
朝小雨朱~唇轻启,天地间响起一个个奇妙的音节,干净剔透的音质吟唱出这奇妙的音节,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魔力,沈炼将每一个音节牢牢记住。
这就是法灭尽经,佛陀所著,弥勒之传,蕴含~着天地轮回的大奥秘。
沈炼没法矫情地拒绝,而且朝小雨绝非那种愿意和他朝朝暮暮的小女子,她即使生了情,依然是朝小雨。
沈炼知晓自己已经同这个似妖女似仙女的女子有了割舍不下的牵连,非但没有因此而负累,更让他有一种‘道是有情还无情’的通透。
一夜过后,雨散云消,晨曦照耀在树叶上的滚滚水珠上,化出万千光辉,如梦似幻。
白玉飞伏在桌案上,醉眼惺忪,沈炼早已不见,桌子也早被擦干净,上面刻着两行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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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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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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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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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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