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是虚掩着的,为的是挡住外面的风雪,而不是为了挡住客人。
大门的缝隙逐渐扩大,伴随着令大厅温度陡降一分的如刀冷风,出现的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脚。
如果冷风进来,令在大厅的人感到冷,那么这只脚就能令人心热了。
所有人但不包括沈炼在内,都屏住了呼吸。
因为另一只脚也进来了,上面没有鞋子,露出光华纤秀的玉~足。
可想而知,这双脚的主人必定是从外面进来的,是从冷冽的冰雪上走过来的,但是上面没有任何疤痕,任何冻疮,洁白如羊脂白玉,皇宫琉璃。
有这么一双脚的主人,只消不是太过难看,相信便有数之不尽的男人为之着迷。
没有人会相信这双脚的主人会是男的,当然事实上这双脚的主人,也的确不是男的,如众人所想,进来的是一位女人,一个远比众人想象,还要风情万种的女人。
自冰天雪地而来,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纱衣,抱着一个用灰色布条抱着的包裹。
包裹很长,看形状,像是一根棍子,或者是一把剑,更或者是一把刀。
女人穿的衣服很少,却没露出太多地方,况且她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双脚,美丽得情愿让人被它踩死。
“炼哥儿,这双~腿老子他~妈~的能玩上一年。”说话的是青竹帮的安仁杰,年纪二十多岁。
当然安仁杰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青竹帮帮主安万里的独生子。
沈炼得了青袍人武学不是稀罕事,连凌冲霄都亲口承认过。
稀罕的是,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无数想要从沈炼身上获得青袍人武学的江湖高手,或出乎意料的来了一次青州城就走了。
最开始所有人都三缄其口,其中许多更是江湖中成名的人物。
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对沈炼称赞有家,打心底里服气。
江湖人多是无法无天之辈,即使高明如凌冲霄,也很少受到生平所有交过手的人称赞。
大多是打不过,只要留下一条命,就再练十年,又来讨教。
沈炼却不同,他算上虚岁,也未成年,实是没到公认学武最黄金的年龄,那是二十岁到三十岁。
可是即使如此,这些江湖高手,都没人在沈炼手上走过一招。
更令人绝望的,那就是沈炼用的是一把檀木剑。
能击败这些高手,凭借的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沈炼用的是檀木剑,那是因为大半年前,春暖花开的时候,金刀王在城外伽蓝寺亲自约了沈炼。
到金刀王这个年纪,已经不是为了争雄斗狠,而是为了进步。
财富、美女甚至权势,他都品尝过,也都已经放下。
唯一放不下的便是对武道的探索。
可他还是败了,生平第一次败得那么彻底。
这一战造成的轰动,绝不亚于昔年凌冲霄连下四十州府中四十位高手的传奇。
因为沈炼更年轻,而且他只用了一剑。
况且当年那四十城的高手,也未必有一个及得上今时今日的金刀王。
正因为如此,沈炼的名声在江湖很大,他虽然未曾行走江湖,却也是被列为不可招惹的人物。
青袍人杀了许多人,依旧有许多人想要招惹他。
沈炼没杀过人,到现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来招惹他。
可见令人畏惧的绝不仅仅是你有多凶狠,还有别的缘故。
安仁杰生在青竹帮,却比沈炼更像是纨绔。
当他发现‘有间客栈’中比家里生活更舒适的时候,连家也不回了。
用他的话来讲,与住进‘天字房’相比,他家简直是狗窝了,当然这句话绝没有被他老子安万里听到,不然他现在还未必能坐在这里。
甚至徐弘若不是心疼那一人一天一千两银子,都未必会肯走。
徐弘也曾向沈炼讲价,沈炼却笑吟吟说这是对他的特价,不能改。
“要是我就绝不会玩这双~腿。”沈炼低声说了一句,安仁杰却来不及听见。
因为这双~腿的主人说话了,她背着手缓缓后退,关注了门,一举一动的风情,非但无法难以言妙,却已勾魂摄魄。
她或许过了三十,眼睛却明亮得很,还一种自带天然的俏皮,实是十六七八的少女都不能比拟。
脖颈上披着一条丝巾,遮住细腻光洁的皮肤,却在这寒冬腊月里,带出一分慵懒,令人想起漫山遍野开满花的春天。
“谁是这里的老板。”她脸上还有分淡淡的笑意,犹如隔着薄纱透进来的朝阳,明媚而朦胧。
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该出现在这个时节,她该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在浣花溪中,悠然自得地戏水。
“我是这里的老板,小娘子有什么事,想要住店么,只是本店已经没有房间,若你不介意可住我的房间。”安仁杰急不可耐的窜了过去,他的轻功算不上好,这一下也动若脱兔。
如果他当初练功的时候,有这般热情,至少会比他老子安万里要强很多。
所以制约一个人进步的,从来不是天资,至少不全是天资。
“你不是。”
“我怎么就不是。”安仁杰看着她的一双赤足,突然觉得很饿,明明才吃过饭呀。
“因为我知道这里的老板是玉公子,而不是朱公子。”她的声音很好听,却非如黄莺初啼的那种婉转娇柔。
像是春天的溪水,撞击在岩石上,颇为清脆。
‘玉公子’当然是沈炼,这是江湖人给取的外号。
以沈炼君子如玉,如切如琢。
“小娘子说笑了,在下并不姓朱,这里没有什么玉公子。”安仁杰对江湖事不太热衷,当然也不知道沈炼的外号。
安万里正因为知道沈炼这些事迹,才能容许安仁杰不回家,至少这个混吃等死的儿子,总算做对了一件事。
“我说的‘朱’是猪肉的‘猪’,而不是朱砂的‘朱’。”女人嫣然道。
这句话实是没有多大声,却不妨碍大厅有耳朵的人都听见。
他们都笑起来,这次沈炼也不例外。
ps感谢夜色下的初恋的380赏以及夜色下的初吻(囧你们是一个人么)、秋17、栊柯的打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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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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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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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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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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