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这样......”
看到安争朝着自己走过来,苏飞云居然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了:“我是后族的人,就算我犯了错也轮不到你来管,不管你是谁,今天的事就到此为止,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找你麻烦......这位好汉,咱们不打不相识,我不计较你杀了那些废物,你只要放我走,我还能给你一个好前程。”
安争耸了耸肩膀,表示自己不在乎。
或许是吓坏了,苏飞云的嗓音都在发颤:“你不能杀我,我是后族的人......你杀了我,你也不会有好下场。”
安争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当然知道杀了你会有很大的麻烦,所以才会杀了你啊,因为不杀你麻烦更大。”
苏飞云转身就跑,可是他才跑了两步,就发现安争在前面等他。
“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不要杀我。”
苏飞云忽然跪了下来,不住的磕头:“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去招惹大先生了,你们的事我也不会说出去。”
“说你妈了个蛋。”
安争一脚踹在苏飞云的脑袋上,然后手起斧落。
血飞溅起来,安争一闪身避开。
他用斧子在地上挖了个坑,把那些尸体一个一个的都丢进去,然后把土填回去。
“看够了吗?”
安争朝着不远处说了一句,聚尚院的那两个老者脸色特别不好看的从暗处走了出来:“见过安宗主。”
安争拍了拍手上的土:“要想表达善意,就别遮遮掩掩。要想断绝关系,最好也直接果断。你们两个躲在暗处,毫无意义。我猜着是大先生派你们来保护我的对吧,但动起手来之后你们觉得事情大了,所以你们又不敢插手了。我这个人做事比较简单,能立刻解决的不拖着,还有就是......感觉到了有谁想和我把关系拉远,我会主动把关系断了,没必要藕断丝连。”
“回去告诉你们大先生,聚尚院欠我的人情不必记着了,这件事你们不会说出去,就当是还了我的人情。”
安争转身,留下了那两个石化了一样的老者。
等安争走了之后,其中一个老者问另外一个:“怎么办?他居然那么直接就把后族的人杀了。”
另外一个老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吧,他只是干了我们一直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所以有些时候我真想再年轻个几十岁,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快意恩仇。”
安争离开了那个院子,他知道这件事藏不住。后族少了一个人必然会追查,查到聚尚院不是难事。然后在聚尚院和谁闹了矛盾,想查到也不是难事,毕竟聚尚院里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和大先生庄菲菲同心同德。后族的压力之下,背叛只是一种选择而已。
可是安争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回到天启宗,一个聚尚院的老者就到了。
“大先生让我给你的。”
说完之后他就急匆匆的走了。
安争看了看是一个信封,拆开之后是庄菲菲的亲笔信,不过寥寥几句话而已。
“不敢言谢,不敢有负,今日聚尚院里共有六人见到你来过,我都已经将人调去了燕北草原部落的分店,后族查到聚尚院的时候估计在两三天之后,这些人已经被我安置好,你且放心。”
安争往院子里走,随手把信纸丢进了校场两侧的火盆里。
庄菲菲的心思很细,知道后族不可能反应那么快。如苏飞云这样的人,三五天不回家也是正常的事。等到苏家的人察觉到苏飞云失踪,再派人去寻的时候,聚尚院那六个人已经去了燕山以北。到了草原蛮族的部落里,就算是后族想查几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蛮人才不会给他们面子。
但这件事,庄菲菲就把风险拿回去了。知道安争去过聚尚院的几个人都被调走了,而苏飞云最后去的是聚尚院,后族一定会对聚尚院施压。
看到安争脸色不太好,坐在树杈上的古千叶晃荡着两条腿看着安争心不在焉的从下面走过去,她微微皱眉,自言自语的一句这家伙又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古千叶从树杈上跳下来,背着手跟在安争后面。
安争脑子里都在想怎么才能把这件事平安的度过去,怎么才能让聚尚院不被后族报复。
“你杀人了?”
古千叶在安争后面走着,吸了吸鼻子然后问了一句。
安争点了点头:“杀了。”
古千叶道:“我知道你杀人向来有那些人该死的理由,所以你这次惹到的可能是比较麻烦的人?”
安争嗯了一声:“确实比较麻烦。”
古千叶道:“无非是走或者留的问题,大不了就走。”
安争脚步一顿,然后笑了笑:“你说的也有道理,大不了是走还是留的问题。”
古千叶笑起来:“带着烦恼的心情去考虑问题,往往都会让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而且不再客观。我知道你其实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别看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其实考虑问题总是往最坏的方面做打算。这样不是不好,是会太累了。”
她走过去拍了拍安争的肩膀,然后想学着男孩子的样子勾搭着肩膀一起往前走,可是她够了几下,发现搂着安争的肩膀走路自己还要踮着脚,太累了,于是放弃。
“你不是经常问我,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们吗?”
古千叶绕到安争前面,看着安争倒退着走路:“今天看你心情不好,我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她指了指安争的血培珠手串:“我知道,鱼鳞跑到那里去了。”
安争站住,古千叶也站住,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古千叶有些不自然的把头转过去:“就算我貌美如花,你这么看着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
安争笑了笑:“你居然也会不好意思。”
古千叶呸了一声:“我也是女孩子好不好,只不过是一个比你们男人还要强大的女孩子而已......喂喂喂,到底听不听,不要打岔好不好。”
安争指了指不远处的凉亭:“去那边坐坐吧。”
古千叶好像一只蝴蝶一样先飘了过去,从来都不会老老实实坐着的她果然又跳上了凉亭一侧的木墙,坐在墙头上对安争说道:“在外面古猎族有一个传说,当圣鱼出现,就会天下大乱。我知道对于这种传说你向来不太相信,而且对于圣鱼到底是否存在你也很怀疑。”
安争:“不怀疑,我相信。”
古千叶微微一怔:“这可不像你。”
安争道:“其实我见过。”
古千叶脸色一变:“你说什么?”
安争将自己进入沧蛮山为杜瘦瘦找药的事简略的说了一遍,古千叶的眼睛顿时就睁大了:“你居然见过圣鱼......怪不得鱼鳞会选择你。”
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后继续说道:“既然你已经见过圣鱼了,那么关于古猎族的传说你理解起来可能就更容易些。传闻圣鱼是天下动荡之气所生,这个比较玄乎,我也不理解天下动荡之气是几个意思。反正古猎族的传说一直都是这样......圣鱼出现,说明山河将变,天下将乱。而在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有缘人。”
“和圣鱼有缘的人,将会得到圣鱼的指引。”
说到这的时候,她看了安争一眼:“可是你太普通了,一点儿也不高大英俊,最多就是顺眼,所以我特别怀疑圣鱼的眼光,又或者它看错人了?”
安争:“你能不能认真点。”
古千叶用一种你这个笨蛋的眼神看了安争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我们古猎族之所以生活在沧蛮山里,也是因为这个传说。我们的族人,以守卫圣鱼为己任。其实可能也就只有本族先祖见到过圣鱼,后来的族人没有见到过的。所以到最后,守护圣鱼也就变成了守护圣鱼传说。”
她有些无奈的说道:“可这就是信仰,古猎族的人认为我们就是天生的圣鱼的守卫,我们就是圣鱼的臣民......虽然我不认为是这样,可我爹的思想改变不了。当我试图去怀疑的时候,他往往都会用藤条来告诉我,我是错的。所以打到后来,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就是为了守护圣鱼而存在......你说奇怪不奇怪,我爹,我爷,我往上几百年的祖宗都没有赶上圣鱼出现,我赶上了。”
安争:“你运气好。”
古千叶:“白痴,圣鱼一出,代表天下大乱,你说我运气好?”
安争:“哦......你继续。”
古千叶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传闻圣鱼会留下三百六十五块鳞片,集齐这些鳞片的人就能得到圣甲。圣甲是超越了紫品神器的神器,能给人无穷的力量。”
安争:“我以为能召唤出神龙。”
古千叶:“你闭嘴。”
她继续说道:“但我这个人天生比较叛逆,凭什么我们的族人要历经千辛万苦的去寻找所有的鳞片,然后再找到一个有缘人把圣甲送出去?这太亏了,所以我当时就做出了一个决定......把鳞片卖了!”
安争挑了挑大拇指,没说话。
古千叶晃荡着腿说道:“我当然知道这有些不孝啊,可是我的族人已经经不起战争了,上次加入十六国之间的征战,我的族人损失惨重。我不想背负什么根本就毫无道理的使命,哪怕圣鱼真的出现了我也不想背负什么。与其让我的族人再次经历危险,不如换一些对族人有所帮助的东西。”
“可是谁想到,鳞片居然选择了你。”
安争问:“那鳞片是你们捡到的?”
古千叶摇头:“不是,那是我族历来供奉的圣物。传说之中,这个鳞片是圣鱼上一次出现的时候留在我族的,所以我古猎族才会有那样一种使命感。我爹告诉我,古猎族供奉着的这片鱼鳞,能让我们找到圣鱼留下的其它鱼鳞。”
安争道:“我见到圣鱼是在沧蛮山里,难道它消失之前还会自己把麟去掉散出去?三百六十五片啊,去掉之后都能清蒸了。”
古千叶:“有点敬畏之心好不好。”
安争:“好。”
古千叶:“我倒是觉得红烧好一些。”
安争:“......”
古千叶:“咳咳......好了继续说,有了我族供奉的这片鱼鳞,就能得到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块,然后组成圣甲。你......就是被圣鱼选择的人,所以我跟来了。”
安争:“我还一直以为你对我是一见钟情呢。”
古千叶从木墙上跳下来,背着手走了:“白痴,白痴,白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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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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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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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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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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