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万历1592>三百九十 万历二十二年年末
  万历二十二年年末的时候,一艘从菲律宾驶来的明军战船抵达了仰光港口,在港口卸下了几箱货物,然后由士兵护送前往仰光城。

  在如今大明所完全掌控并且发展的唯三城池之一的仰光城里,这支小部队的到了充分的休整,然后再更多军队的护送之下,一路前往如今大明在缅甸镇的统治中心——勃固城,更准确的一点来说,是正在勃固城内的镇南侯府。

  缅甸镇,两倍于朝鲜的这块土地,十二汉民和五千军队的主宰者,就住在那座镇南侯府里。

  萧如薰得知这艘船回来的消息之后,大喜过望,亲自出城迎接,远远望见士兵们护送着几辆大车回来的时候,他就直接纵马过去,亲眼看到了黄澄澄的玉米棒子还有一颗一颗土黄色的马铃薯的时候,他欢喜不已。

  玉米和土豆,是世界粮食排行榜上的第三名和第四名,在有数的历史上,玉米和土豆曾经拯救了小冰河期的中国,将中国从灭亡的边缘线上拉了回来,那是在明末,崇祯时代,中国人口锐减,从两亿多人降低到了数千万人,刨除满清的血腥屠戮和战乱所导致的疫病流行,温度骤降导致的粮食减产才是主要杀手之一。

  可惜的是,终明一代,没有人提出将土豆和玉米作为粮食大范围耕种。

  正德年间,玉米就传入了中国广西,稍晚些时候,土豆也传入了中国,然而此时此刻,并没有人意识到,中国已经得到了可以挽救国运的两样粮食作物,百年间,没有人发现玉米和土豆的惊人产量,也没有人尝试将他们作为粮食作物耕种,他们被视作珍稀物产,价格昂贵不说,产量极低,只有豪门大户才能用到,才能吃到。

  然而此时此刻的豪门大户万万想不到,数十年后,在满清南下中原大地一片腥风血雨的时代里,在严寒遍布神州的时代里,他们所视若珍宝的珍稀产品成为了挽救中国侥幸幸存下来的数千万汉人生命的生命之果。

  所谓康乾盛世,不过是一个笑话,一群野蛮人开化没有几十年就敢说自己能开创盛世,自己能建立政权统治几千万人,但是大明真的是运气太差,而满清运气又太好,在那个严寒的时代,水稻小麦等传统作物纷纷绝收,人们绝望之余,却发现从未重视过的土豆在严寒的苛刻环境之下,绽放出了生命之光。

  『土豆能在寒冷的天气下生长出来』

  这样的消息席卷了满目疮痍的神州大地,成为了唯一的希望,在战乱消弭、满清建政之后的那个时代,因为严寒而一筹莫展的满洲人终于也得知了这个消息,正因为严寒而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被因为没饭吃而暴起的汉人赶回老家去的他们,欣喜若狂地宣布这个消息,将土豆认为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宝物,正好昭示了满清统治中国的合理性,无可辩驳。

  该怎么辩驳?大明拥有土豆一百年,却未曾了解到土豆是拯救它的关键所在,至少能够在已经无法生长小麦和水稻的土地上长出来,能长出来,能吃,就能遏制流民,就能给人们希望,不至于让人人都去跟着李自成『闯』,大明就能腾出手来应付满清,不至于两线作战,那个糜烂的状况下,土豆是唯一的希望。

  可是大明却没有把握住,偏偏让满清捡漏了。

  时也?命也?

  至于玉米,那是锦上添花之物了,对于那个时代的大明来说,土豆才是唯一破局的希望所在,能够延续大明国运的关键所在,土豆可以在渐渐不适合生长小麦等作物的北方土地上生长出来,以较高的产量和较高的能量维持农业帝国在北方的军事力量,只要有土豆,只要能生长,维持一定的产量,就能让军队继续驻防,就能留住农民,留住国土,汉人的势力就不会南迁。

  当然,对于眼下的萧如薰来说,玉米才是最重要的,和水稻一样,玉米是喜欢湿热环境的,越湿越热,生长的越好,这恰好契合了缅甸的湿热气候,全年温度极少降到二十度以下,最北端的山区也不需要穿厚实的衣服,云贵高原延绵的山地将从大明北方南下的严寒气流阻挡住,留给缅甸的依然是一片温热。

  上天赋予的热土,只需勤劳肯干,就绝对不会饿死的所在。

  在来自关中的逃难老农们的解释之下,萧如薰知道他们的心中是如何的嫉恨这片土地不是他们的家乡,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不用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了,然而,事实已经如此,就不要再做过多的强求,能够在这里定居繁衍,未尝不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除了闷热的气候让他们不太适应之外,一切都还好。

  慢慢的,他们也会适应这里的气候,子孙后代也会习惯这里的生活,他们将在这里扎根,生活,繁衍,永远的居住在这里,一如之前的数百年,他们居住在关中那片土地上一样。

  土豆暂且不说,目前在缅甸能种植土豆的地方也只有北部山区,而且要到缅甸的冬季,温度稍微低一些的时候,一个冬天大概能生长出来一批,至于其他的时候,水稻和玉米真的足够了,十几万人根本吃不掉这些高产作物,到时候还有富余,萧如薰甚至还能暗地里安排商户去售卖多余的粮食。

  一边种着一边开垦荒地,一边修筑城池和房屋,整个万历二十二年的下半年,缅甸镇就在这样的热火朝天的氛围下飞速发展,汉人用自己固有的勤劳和肯干,将这片蛮荒之地渐渐的打造成自己梦中理想的家园。

  袁黄成为了萧如薰依赖的政务大管家,因为除了萧如薰自己,他手下的人里面只有袁黄有处理政务的经验和能力,萧如薰还要监管军队,到处外出,管理日常事务,没有太多的时间统筹安排,因此这些事情只能落在袁了凡先生的身上,六十岁的老人家每天从早上一睁眼就开始做事,一直到子时才入睡。

  萧如薰屡次劝解袁黄稍微让自己轻松一点,他可以协助处理更多的事情,但是袁黄总是说——你去外面看着他们,和他们同甘共苦,树立威信,不要几年,这里的人和土地就都是你的了,那些大老爷不要,你不能不要,这是你的立身之本,将来,还要靠着这里去实现吾辈的理想!

  萧如薰被袁黄赶出了政务所,但又十分担心袁黄的身体,便从军中还有逃难的民众里面选了十个识字会写字的人,让他们专门负责给袁黄打下手,袁黄劳累的时候,就口述,让他们记录,多少减轻一点负担。

  袁黄写了二十多封信寄回了老家,希望可以请到老家的那些自己熟识的朋友伙伴南下缅甸相助他,相助萧如薰,可一个月过去了,除了一名学生陈龙正寄信过来说不日即将抵达缅甸相助袁黄之外,只有袁黄的妻子和儿子袁俨回复信件说会来,除此之外,再无一人回复。

  袁黄为此还觉得非常对不住萧如薰,说自己声名在外多年,结交好友无数,到头来,却连一个肯共患难的知交都没有,真是时穷节乃见啊!

  萧如薰握住了袁黄的手,说——当今时节,士大夫操守之低下,欲望之贪婪,行为之无耻,他遍观史书,只有北宋末可以与之对应,但是,即使是现在这个时候,也依然有了凡公这样的士人存在,只要有,就意味着还有希望,如果完全没有,那么士大夫这个阶层也就彻底的废掉了,无可救药了。

  当今时节,缅甸镇一穷二白,五千士卒,十万汉民,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愿意锦上添花者多,愿意雪中送炭者少,袁黄能有愿意雪中送炭的弟子,能有不计危险前来会合的妻子和儿子,那还有什么更多的要求呢?

  另外,萧如薰也觉得让袁黄的儿子袁俨过来这里是否不太好。

  袁俨也是士子,也需要进学读书,而缅甸镇可没有士子的名额,甚至还没有将这里的人编入民户,那是三年以后的事情,若是袁家迁移过来,袁俨可就很难回去读书考试了,在镇南侯府,萧如薰倒是可以安排侯府官员,但是对于士子们来说,这是完全不放在眼里的官位。

  可以到这里来的士子,都是理想大于实际的人,愿意践行理想超过实际的人,袁黄六十多岁了,早就过了热衷功名的时候,但是袁俨还年轻,还没有袁黄的境界才是,这样对袁俨似乎不太好。

  袁黄摇摇头。

  “作为老夫的儿子,他就该有这样的觉悟,他小子读书的本领不及他爹我,乡试两次仍未中第,这份学力,就算是考上进士,也只能做个三甲同进士,没有老子没有同僚的关照,这一辈子也只能做个县令,张璁只有一个,那小子是个什么本领,没有谁比他老子我更清楚,季馨啊,你不要担心,这小子自己心里也清楚得很。”

  说罢,袁黄笑了笑。

  “官场是个大染缸,你若是想冰清玉洁,那就只能和老夫一样,一辈子做个办事的小官,永远别想进入政治中心,那小子别的本领没有,脾气倔是一把好手,这样的性子进了官场,不被害死就是万幸,还想升官?张璁是异数,撞上了大礼议那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和嘉靖爷这个千载难逢的皇帝,才以三甲之身入阁拜相,才有嘉靖中兴,放到现在,可能吗?

  与其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境地,叫老夫生不如死,还是叫那小子绝了进入官场的念头,到这里来,埋头扎实的苦干,练一身本领,跟在你萧季馨的麾下,未必不是另外一条出路,季馨啊,我袁黄可就把一家人的性命和未来交到你手上了,咱们以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办事的时候可千万惦记着我这条老命啊!哈哈哈哈!”

  袁黄说得洒脱,笑的洒脱,可萧如薰的心里一点也洒脱不起来。

  他知道,袁黄也洒脱不起来。

  缅甸是个世外桃源,外面的人不会进来,也没有兴趣进来,这当然给了缅甸镇发展的机会,但是游离于世外,也就注定无法入世,若要挽救大明,就必须要入世,他的力量还太小,小到无法撼动任何利益集团的存在,缅甸镇能否撑起他的雄心壮志,这也是一个未知数。

  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开始起步了,镇南侯府,一个侯爷,三个幕僚的凄清,正应对着如今这块土地的一穷二白和人们对它的不看好。

  愿意雪中送炭的有几人呢?雪中送炭固然是美德,可若是送的是一个军镇,一方势力,那就意味着自身的投效,算是一种赌上一切的投资,试问天下间有几人有胆量有魄力有决心把自己的一切交付到这个一穷二白的地方?

  若是人们蜂拥而至,那才叫不正常,别说士人了,就算是普通百姓,若非失地,若非被打压的在国内生活不下去,若不是横下一条心,也不会想着来到缅甸来到这片一穷二白一点都不了解的蛮荒之地上。

  来到这里的不是穷途末路之人,就是富有探索精神的人,而这两种人恰恰是萧如薰所需要的人,第一种人万念俱灰只剩一口气,在缅甸可以扎根生存,不会离开,是主流;第二种人性情坚韧,好奇心重,不喜欢拘泥于常规,人数极少,是非主流,而只有这种非主流,才是萧如薰所急需的人才。

  那些喜欢新鲜事物的,喜欢蛮荒之地的异数,也是萧如薰所需要的。

  萧如薰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来,但是他知道这些人一定存在。

  万历二十二年年末,一穷二白的缅甸镇步入了快速发展期,从北方来到这里的人们感叹着没有寒冷的奇怪气候,却也感激着上天的馈赠,让他们可以在冬天耕种粮食作物,耕种足以让他们生活下来的食物,而这些食物,将在下一个年份成为支撑这块土地蓬勃发展的主要支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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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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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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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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