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才的保护相同,大唐帝国对于技术的封锁也是最高级别的,所有对大唐发展至关重要的技术,都是要进行封锁的,绝对不会让别国掌握,而且,很多最高级别的技术资料都在李安的手里,只要李安不叛国,这些技术资料就不会流出,而李安外出都有大量护卫保护,不存在被绑架的可能,在天子脚下,没人有这么大的能耐。
在这种情况之下,李安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大唐会被别国超越了,大规模的在军中推广枪械就不是那么迫切了,但李安继续研制和制造少量枪械还是不会停止的,先把技术积累好,日后若是需要,再进行大规模的生产也是来得及的。
考虑清楚这些情况之后,李安决定给郭子仪泼一泼冷水,让他不要如此执着于火器,或者随便让工匠做出一些火绳枪,交给他自己体验,而且,还不会马上就办这个事,至少也要拖一段时间。
在后世的很多国家,都会隐藏一些秘密的杀手锏武器,这些武器的威力很大,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公开展示的,如此,在突然投入到战斗中的时候,就能够给敌人造成严重的打击。
大唐帝国已经足够强大了,没有哪个国家能是大唐帝国的对手,所以,刻意准备秘密武器的意义不大,倒不如把这些秘密武器给亮出来,从而用来震慑周边,展现大唐帝国的军威。
另外,大唐帝国的外国人太多了,尤其是京城附近,到处都能看到不同肤色的胡人,想要在这种环境下偷偷准备秘密武器也会不太现实的。
但若是李安自己偷偷藏着秘密武器,那就不太容易被人发现了,比如李安已经研发出来的来复枪,只有几把的样子,这个一般人还真的不清楚,就连研发中心的人都不知道,毕竟,李安研发的时候,把来复枪的部件分散交给不同的工匠来完成,这些工匠隶属于不同的部门,互相之间基本没有太大的交流,自然无法搞清李安让他们研究的零件是什么东西,也不敢随便乱问。
来复枪既然已经研制成功,只需要设定工业化生产,很快就能够进行大规模的生产,装备几万精锐大军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暂时因为没有太大的需要,权衡利弊之后,李安还是觉得不用太着急,反正技术压在自己的手里,随用随取就是了,现在对周边的力量都已经是碾压了,继续升级装备也太欺负人了,一边倒的比赛是不精彩的,至于牺牲边关将士的性命,这都是在所难免的,只要伤亡不大就能够接受,若是随随便便的就能毫无损失的歼敌几百,那也太轻松了,如此,贵族子弟岂不是轻轻松松的就能去边关镀一层金回来了,如此还如何选拔人才,庸才都能指挥拥有绝对实力的兵马打胜仗,那还要良将干什么。
“老郭啊!这个东西理论上是可以研发出来的,不过,也是需要时间的,明年回京城的时候,或许就能搞出来了,你不用着急的,还有,我知道老郭心疼将士们的性命,不过,参军护国总要有人为国捐躯的,现在这几年,每年兵部上报的士兵死亡数量都不足一千,还有不少是病死和意外坠马死的,如此小的伤亡,是伤不了大唐根基的,老郭就不要太心疼了。”
李安开口说道。
“好,能做出来就好,总得试试才好,去年就我们朔方的士兵损失最多,有三百多人,这些来无影去无踪的马贼,实在是太讨厌了,除了将骑兵分散部署,还真找不到太好的办法,这些马贼的马比我们士兵的马还要好,很不好对付。”
郭子仪抱怨道。
看得出来,在朔方一带,马贼的问题还是挺严重的,居然能让精锐的边军损失这么多。
“朔方一带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马贼,那里不是已经互市了么,这些马贼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要去做马贼。”
李安感到有些奇怪,便开口问道。
郭子仪吁了口气,开口回答道:“互市自然是有好处的,大唐百姓和北方的突厥人,可以公平的进行买卖,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生意的,有些生意难免被人垄断,这样一来,那些没有机会做生意的人,就会铤而走险去做马贼,而且,商人越多的地方,打劫的油水也就越多,有本事做生意的人,会利用互市挣钱,而没本事做生意的人就专门打劫这些商人,而我们大唐将士有守土和维持治安的责任,只要有马贼的地方,就必须要驻军进行威慑。”
很明显,在北方的边境地带,通过互市,很多商人都富了起来,但商人富裕起来,却并不能带动普通老百姓也跟着富裕,因为商人把持资源,把能挣钱的机会全部留给自己了,如此,他们倒是可以赚的盆满钵满,但无法通过互市挣钱的附近人就很容易眼红了,贫富差距在任何时代都很要命的,这种不公平会造成普通老百姓的心理失衡,一些胆大的人就会不惜铤而走险,去做打劫商人的事情。
而且,在民风彪悍的边关地带,很多人都是身体结实的壮汉,他们只要有这个心就会有这个实力,他们可不是文弱书生,只要给他们一匹马和一把刀,他们就可以成为最难对付的马贼。
尤其是游牧民族之中的穷人,他们天生就有骑马的基因,在很小的时候就要学会骑马,如此,成年之后的骑术必然是极为精湛的。
郭子仪麾下的士兵,就是要与这些难缠的对手斗智斗勇,偶尔遭遇失败,损失一些士兵也是在所难免的。
“老郭啊!这些马贼都是突厥人吗?骑术都很精湛?”
李安开口问道。
郭子仪摇头道:“当然不全是,突厥人最多占一半,还有我们大唐的边民,铁勒和其余小族也有不少,他们的骑术若是不够精湛,哪里敢做马贼,不仅如此,他们还有细作混在我们之中,只要我军官兵有所调动,他们都能够提前得知,他们会刻意避开我军严密部署的地方,选择在我军部署薄弱的地方打劫商人,一旦得手了,他们就会把财务掠走,若是遭遇官兵,他们会乱撒金银细软和货物,把笨重的都留下,只拿走最值钱的,有些士兵贪图钱财,就勒马停下捡钱了,从而让马贼逃脱,甚至,有些将校与马贼都打成了共识,只要马贼留下大半财物,他们就不会追击,还有的会被马贼的细作收买,从而处处为马贼行方便,这些的败类也杀了几个了,可在马贼的利诱之下,还是会有少数的将士经不起诱惑,成为了败类。”
听郭子仪说了这么多,李安陷入了沉思之中,老郭说的应该都是实情,别说在大唐这个时代了,就算在别的什么时代也都一样,没有人能够受得了金钱和财富的诱惑,若是有人不被诱惑,那就是利益给的还不够多不够好。
这么说也许有一杆子打倒一片人的嫌疑,但另类注定永远都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经不起诱惑的,毕竟,人家辛辛苦苦的图个啥,图的就是奉献吗?如此高贵的品质也只有用机器做出来的人才会具备。
对于如此情况,李安也是很无奈的,这种情况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的普遍,贪官多如狗是所有时代的共性,只要骨头给的够多,没有那条狗能够经得起如此诱惑。
虽然最近几年,大唐朝廷对边关士兵进行了多轮涨薪,但薪资就算涨的再高,又能高到哪里去,这些薪资与马贼送给的好处比起来,那简直是九牛一毛,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
比如,在有的朝代,县令的工资从五千一个月涨到一万一个月,俸禄增加一倍,这可是很大的涨幅,但手中握有权力的县令,随随便便的就能贪到几个亿,一次贪墨的钱财可以顶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俸禄,一个县令又能活多久,在如此大的诱惑面前,又有几个县令能够经受得起,估计很多都会成为贪墨钱财的蛀虫。
在大唐的边关也是同样的情况,将士们所能领到的军饷是非常有限的,就算是经过连续几轮的涨薪,那也多不到哪里去,而打劫商人的马贼却可以一次贿赂大唐将士十年,甚至是百年的俸禄,如此,哪个大唐将士见了会不心动,还有在追击马贼的时候,马贼抛弃部分金银细软,负责追击的大唐将士,自然更加愿意停下来捡钱,而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继续追击马贼,这样对自己对马贼都是一种灾难。
而就算最终马贼跑掉了,这些负责追击的大唐将士也会理直气壮的表示,马贼跑的太快了,根本就追不上,那还能有什么办法。
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将士,怀有养贼自重的心思,若是马贼全部被消灭了,他们这些官兵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就算不被裁撤,待遇也不可能像现如今这般好,而且,没有马贼就意味着没有人打劫商人,如此,财富几乎全都跑到商人的腰包了,而他们这些大头兵能够捞到什么,商人难道会主动把钱送给大头兵,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任何时代,只有发生动乱和危险了,军队的重要性才能凸显出来,军人的社会地位才能够很好的提高,而在没有外敌威胁的和平年代,军人的地位必然会极大的降低,甚至沦为社会的最底层,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当一个帝国的所有少年都不愿意去参军的时候,就可以看出这个帝国的军人地位是多么的悲哀,一旦突然遭遇外敌,这个帝国的战斗力必然难以拿得出手,甚至被人痛扁一顿都是有的,就算是一个庞大的大帝国,若是不重视武备,也很有可能会被一个弹丸小国打的找不到北。
大唐自从立国以来,军人和武将的地位都是不低的,甚至可以说是很高,尤其是开国的时候,很多勋贵都是武将人才,这足以体现出朝廷对于军人和武将的重视程度,但随着需要用兵的地方越来越少,这种情况发生了一些改变,军人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在勋贵的人员中,文官的比例开始逐步增加,大有凌驾于武将之上的趋势。
当然,在大唐这个时代,文官与武将的界限不是太明确,有些带过兵打过仗的文官,也会被算入武将的行列,武将当上宰相这等文官,在大唐帝国一点也不新鲜,是常有的事儿。
李安现在应该算是文官,干的也是文官的事情,可李安也带过兵,也打过仗,所以,也能算得上是武将了,界限真的是太不好区分了。
看着一脸义愤填膺的郭子仪,李安开口安慰道:“郭将军就不要气愤了,个别败类在哪儿都有,抓住一个杀一个就是了,至于马贼泛滥的问题,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我们慢慢想就是了,不用着急。”
“不着急,我老郭才不着急呢?总有一天会把这些马贼全部解决掉。”
郭子仪自信的说道。
李安笑着点了点头,开口吩咐道:“来人,快去准备酒菜,郭将军远道而来,必须要吃一顿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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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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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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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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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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