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江晨一把抱住了自己的母亲。
“晨儿,你可算是回来了。”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李雪梅的声音染上了些许哽咽,热泪盈眶地说道。
“嗯,我回来了。你儿子心在有出息了”眼眶中咀嚼着激动的泪水,江晨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
“什么有没有出息!有没有出息你都是我的儿!老头子,你儿子回来了,还不出来看看!”李雪梅冲着身后喊了声。
然而屋内却是没有任何回应。
拍了下额头,她又是恍然似得呵呵笑了笑。
“你看我这记性,你爸这会儿估计在小区广场旁的那个石亭子里和人下棋,你赶紧去找他。也该到吃饭的点了,那老东西肯定又在和那几个棋友吹牛,整天炫耀自己那宝贝儿子在望海市买了房。”
年纪大了,记性不似以前了,看着妈,江晨的鼻梁略微有些酸涩。
“我有什么好吹的。”
虽然这话说的很谦虚,但他的嘴角还是忍不住勾起了自豪的笑意。
“行了,别嘚瑟了,赶紧去叫你爹回来给我帮忙。难得我的晨儿回来,你老妈我得好好露一手咦?这位是?”说着说着,李雪梅的眼睛突然一亮,像是寻到了什么宝贝似得发现了藏在江晨旁边阿伊莎。
外国人的面孔,这对于从来都没出过国的她来说,无疑是件新鲜事。
“我是江晨的秘书。”因为紧张,阿伊莎差点咬到了舌头。
秘书?
江晨愣了愣,这似乎和说好的不一样。看着那红的快要渗出血来的俏脸,他不禁扶额,算是明白了阿伊莎为何会突然变卦。
没想到到了最后关头,这小妞居然怯场了
不过也好,这也算是省去了被两位老人轮番“审问”。
“秘书?”李雪梅疑惑地看着儿子。
回家干嘛带秘书?她还以为是儿子带回来的媳妇儿。虽然是个外国人的面孔。但她并没有什么排斥,倒不如说反倒是为儿子感到骄傲。
毕竟成长在改革开放那会儿,在他们那个年代的人看来,取个洋媳妇回家无疑是件很有面子的事。
“就是工作上的助手。公司最近业务繁忙。因为工作需要,她只能跟着我一起回来了。她的名字叫阿伊莎,美国人。”江晨赶忙解释道。
虽然严格来讲阿伊莎是叙利亚人,但考虑到那个地方的负面新闻有点多,怕老人想太多。江晨便没有说她真实的故乡。绿卡是罗伯茨托熟人帮忙办的,说是美国人其实也没错。
听到江晨的解释,李雪梅先是愣了愣,随即冲着阿伊莎笑了笑,然后热情地拉起了她的手,“快进来,家里有些没怎么收拾,希望不要见怪啊。”
“没,没事。”阿伊莎红着脸说道。
“我们家晨儿就是这样,从小对女孩子就比较木讷”
“咳咳!妈。有你这么揭儿子老底的吗?”江晨使劲咳了咳,赶忙阻止了妈继续说下去,埋怨道。
虽然江晨一脸难为情,但阿伊莎的脸上却是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
“什么叫揭老底!”责备了江晨一句,李雪梅马上又是笑呵呵地招呼起了阿伊莎来,“莎莎啊,阿姨跟你说,晨儿他从小就比较老实,这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
“莎莎?呃,外国人名字拼写不是”江晨苦笑着想要纠正母亲的常识错误。不过阿伊莎并没有在意。
对于“莎莎”这个昵称,她似乎很感兴趣。
“第一次?”阿伊莎脸上露出了略微有些腼腆的表情。
“嗯!”李雪梅点了点头,她哪里看不出来阿伊莎那表情的意思,想着早点抱孙子的她热情地拉着阿伊莎的手。乐呵呵地继续道,“我和你说啊,他小的时候”
看着“婆媳”两人如此有说有笑地走进屋内,江晨脸上也是露出了一抹由衷的笑意。
虽然有些担心老妈抖出他的“黑历史”,但想到她脸上那高兴的表情,他突然觉得无所谓了。
只要老人觉得高兴就好
阿伊莎替李雪梅打起了下手。两人一同在厨房内准备着晚餐。
说到饮食,这就不得提起一件发生在她于江晨之间的小插曲。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江晨还有些顾忌阿伊莎的信仰问题,所以向送菜的有机食品公司(住得起别墅,自然是不可能自己跑菜场去买菜)特别提出不要送猪肉。
直到有一天,阿伊莎替江晨拿了撒着火腿粒的披萨外卖,这个忌讳猪肉的误会才被解开。
根据阿伊莎的说法,她成为了江晨的女人,其实已经违背了教义,算是自动放弃了教徒的身份,饮食上的忌讳自然是不存在了。不过相比起猪肉,她还是更喜欢牛肉和羊肉,这纯粹是因为饮食习惯所致,而非什么忌讳。
亲眼目睹双亲死于狂热信徒之手,她早已对信仰产生怀疑。所以,对于随丈夫成为无神论者,她并没有感到什么排斥。尤其是在这个高度世俗化的国度上生活了一段时间,她已经渐渐习惯了如今这种只为一个人而活的生活。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阿伊莎的转变是可以观察出来的,只不过是江晨疏忽了罢了。比如,如果是信徒的话,一天需要朝拜五次,而阿伊莎从未在家里朝拜过。
见阿伊莎与他母亲的关系如此融洽,江晨也是将时间交给了婆媳二人,独自下了楼。
在楼下,他遇到了正靠在桑坦纳旁,嚼着盒饭的老刀和苗军。
“要不上去吃个饭?”看着如此可怜的二人,江晨笑着邀请道。
苗军似乎想答应,不过老刀却是摇了摇头。
“组织里有纪律,当我们不存在就好。”
耸了耸肩,江晨也就没再坚持。
“随你吧,不过我有些搞不懂,你们站在楼下这么显眼真的没问题吗?”
闻言,老刀咧嘴笑了笑。
“那你以为呢?特工都该藏灌木丛里?那是杀手,不是保镖。”
哈哈笑了笑,江晨摆了摆手,向广场的方向走去。
撇了撇嘴,老刀继续刨着塑料盒内的鱼香肉丝盖饭。
“不需要跟上去吗?”苗军已经吃完了,将垃圾塞进了一旁的垃圾桶中,拍了拍手道。
虽然刨饭的动作很吓人,但老刀咀嚼地却很慢,咽下了口中的食物,他慢条斯理地说道。
“不用。这个小区是安全的。”
愣了下,苗军随即反应了过来,有些尴尬地笑道。
“这上面的人也不和我们说声”
“因为这根本不用说。”打断了搭档的话,老刀淡淡地说着,将舔干净的盒饭扔进了垃圾箱,“所以我说,你要学的还有很多。”
vip已经受到保护,其亲属的安保工作怎么可能疏忽?
如果有人敢在这里搞小动作,与撞到枪口上没有半点区别。(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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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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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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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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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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