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先生,您是要出去吗?”如果光看面容提亚戈像快五十的,但如果对照一下格洛丽亚的年龄,他很可能还不到四十。
“去跑一跑,忙你的吧。”虽然是初来乍到,但洪涛一点陌生感都没有,他已经闻到了海风的味道,是从西边吹过来的。这里的感觉很像当年的圣塔克鲁兹,上上辈子自己在那里好像也有个小庄园,两个地方的气候和风景也差不多。
“……”提亚戈好像是想说什么,但洪涛已经打开栅栏门上的小铁门跑了出去。提亚戈可能是没记住洪涛的姓名,张了张嘴,啥也没喊出来。
院门口是一个丁字路口,洪涛看都没看就顺着对面的小路向南跑去。出门之前他就想好了,先去南边看看比尔那座带赛马场的庄园,碰面是不指望了,好歹也算是故人,必须给个优先权。
足足跑了一公里多,洪涛愣是没发现那座传说中的大庄园在哪儿?脚下的林荫路已经开始往东北方向拐了,右侧还是一片高大的桉树林,既没有向南的道路,也看不到入口。想找人问问吧,这一路上一个人没碰到,连辆路过的车都没有。
“等哥们有了钱先弄条上下八车道的大马路,让你们丫挺的躲在这里装逼!”跑步的人最烦什么?就是石头路!它不光硬还不平,老得低头看路,心情不能放松。这里的林**就是用石头铺的,看样子年头也不短了,有些经常过车的地方石头已经被磨得很光滑。
洪涛没找到比尔的宅子心里本来就不痛快,碰上这条破路就更烦了。这里的人绝对不是修不起路,他们是故意要的这个德性,让别人不痛快洪涛就会觉得特别痛快,所以脑子里立刻就有了一个设想。
当然了,他只是这么想一想,并没真要这么去做。正巧前面又有一个岔路口,右边出现了一条土路,洪涛屁颠屁颠的拐了上去,总算是舒服点了。
他是舒服了,但有很多人就不怎舒服,附近凡是看到他的人都会先很诧异,再仔细看一看确定是个人之后,又是一脸的不解,还有人马上拿起了电话。
洪涛在土路上跑得挺高兴,这条路别看是土的,但非常平整、非常结实,跑起来基本不会扬起尘土,更不用顾虑后面有车。因为路上没有轮胎的痕迹,看样子车是不来这里的。
“素质太低了!怎么能在道路上骑马呢,不是有专门的马道嘛!”但很快洪涛又不乐意了,居然有个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从后面超过了自己,这尼玛比车还危险啊!
“你好!我们好像没见过……”好像是故意要惹洪涛生气,这位骑士在前面勒住了马缰,故意等洪涛靠近,还打上了招呼。
“……我好像见过你,格里尔斯先生对吗?”洪涛个子不矮,即便是在白人里也不算矮,但对方这匹马有点高,最少也得有一米七,坐在上面和人说话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换到洪涛这边就得仰着头。
本来洪涛都不想搭理他,但总得看清楚他长啥模样,以后落到自己手里好报仇啊。但这一抬头洪涛的嘴就张开了,使劲儿眨巴了眨巴,仔细看了看马背上那个穿着骑士服、带着骑士帽的人,咧嘴笑了。
“……”马背上的男人三十多岁吧,个头不是很高,长了一张娃娃脸。让洪涛这么一问,他怂了耸肩,也是一脸的迷茫。
“艾特.洪,我来自中国,读过格里尔斯先生的《面对冰封的海洋》,上面有他的照片,你们长得非常像,除非他还有个同胞兄弟!”这人是谁?他很可能是个名人,后世里大名鼎鼎的贝尔.格里尔斯,贝爷!
现在好像还没有荒野求生这个节目,反正洪涛是没在卫星站上看到过,所以脑子里压根也没想到贝爷会出现在一个美国小镇里,还骑着马,看来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没电视节目不要紧,后世里洪涛对这位贝爷还是挺稀罕的,也看过他写的两本书,《面对冰封的海洋》就是其中一本,时间很早,写的是他乘坐橡皮艇横跨北大西洋的事儿。
他干的那些事儿洪涛本来也想干来着,结果慢了半拍,就让他给抢先了。但凡他再慢几步,就没有什么贝爷了,应该是涛爷。但洪涛不恨他,都是爷,这就叫惺惺相惜嘛。
“贝尔.格里尔斯,叫我贝尔吧。中国我去过,阿玛达布拉姆峰,还爬上了山顶。”贝爷有多一半可能是被洪涛从马背上硬拉下来的,人家并没打算下马,但和洪涛的手握上就扯不开了,不得已下马和洪涛打了个招呼。
“你也住在这里?我是昨天刚到的,就住在……最西边……”贝爷露怯了,阿玛达布拉姆峰根本不在中国境内,而是尼珀尔。但洪涛这次忍住了,没当面戳穿他,好不容易见到个看着顺眼的人不容易,就别那么较真儿了。
但是想说清楚自己住在哪里有点把洪涛难住了,这里的路都差不多,冯女士的庄园里又没什么标志性建筑,门牌号码自己也忘了问,只能用手大概比划了一个方向。
“难道是马歇尔庄园?瘦瘦的提亚戈?”洪涛辨别方向的能力还是不错的,指得也很精确。贝尔肯定也不是路盲,顺着洪涛手指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得出了正确估算,只是他脸上的表情有点怪。
“对,提亚戈先生和格洛丽亚女士,他们是我的管家。不过我还真不知道这座庄园有个名字,马歇尔,原来就叫这个名字吗?”提亚戈在小镇上还挺有名,这就省了洪涛的事儿,有名的好像还不止提亚戈,这座庄园居然也有个名字。
“格里尔斯先生,你看到那个在马道上晨跑的家伙了吗?”这时前面又跑过来一匹马,马背上是个穿着土黄色制服的老警察,一边和贝爷打着招呼,一边盯着洪涛看,满眼都是怀疑。
“那家伙估计就是我,这里是马道?抱歉,给警官添麻烦了,我刚到这里,还不太熟悉。艾特.洪,住在马歇尔庄园。”
洪涛一听老警察的话茬,得,也别等人家询问了,自己主动承认吧。怪不得这条路这么平整还没人,贝尔还在上面纵马驰骋,合算是马道,是自己跑错地方了。
“欢迎来到小镇,但我不是警察,是委员会的执行官巴德.布拉克。刚才本地居民投诉说有人在马道上跑步,我是想过来提醒他一声,马道上跑步是很危险的事情。这里有很多疯狂的人,他们骑马的时候就像飞……”
听到洪涛称呼自己为警官,这位老头笑得很得意。看得出来,他对这个称呼很满意,然后对洪涛的态度也不错,愣是没直接和洪涛说不许在马道上跑步,提醒的非常婉转。
“巴德,你不是在说我吧?”这番话对洪涛倒是婉转了,但惹来了贝爷的抗议,看来他就是巴德嘴里骑马如飞的人之一。
“格里尔斯先生、布拉克先生,我有个建议,一起去马歇尔庄园里坐坐怎么样?我出来的时候格洛丽亚正在烤馅饼,味道应该不错,我们可以一边吃一边聊一聊马歇尔庄园和这座小镇,免得以后我再跑到不该去的地方。”
见面刚说了两句话,洪涛就感觉出来贝爷和巴德不是一类人,前者更自我、后者更传统,两个人尿不到一个壶里。不过没关系,不是还有自己呢嘛,有时候搅屎棍子也叫搅拌器,不管什么玩意都能搅合到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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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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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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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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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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