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的魔法时代>279.安 齐默尔曼
  暗影雾气的形态终究是无法走得太快,我站在安东尼和胖马夫的身后,慢慢的从黑雾里显出了真身,默默地看着他们两举着一颗月光石消失在酒窖的尽头。

  将自己的身体置于黑暗之中,慢慢的,我的眼睛开始能够适应周围的环境,我能够在这黑暗之中,辨识出十米之内的景物,虽然非常的迷糊,但至少我能看见。

  我盘算着如何才能从这里出去,我要把这些消息带给辛西娅,他应该对齐默尔曼庄园的事情比较熟悉,我想听听她的看法。

  既然酒窖里困住了一些人,终归是要深处援救之手的,无关罪与恶,我必须将这里的消息带出去,然后让辛西娅队长想办法将酒窖从上面掘开,回头我在来探索这里的辛密。

  好友鲍比经常在茶余饭后跟我讲述一些贵族豪门中糜烂的情史,像什么只喜欢处女的佩恩子爵啦,喜欢喝少女鲜血的夏洛蒂公爵的一生,某位亲王王妃有一百零一个情人,而那位亲王竟然是一位弯的,有时候,鲍比还会跟我讨论一下他们的后代血统够不够纯正之类的话题。而她的女朋友米莉有时候也会在一旁眯着眼睛听着我们的讨论,似乎对于鲍比能够批判这些上层社会这些**风气,很是赞同。

  我不会仅仅因为两个人的只言片语,就会妄下结论,断定他们的善恶。我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光明与黑暗。至于判定一个人的对与错、罚与罪,应该是埃尔城骑士团裁决所里的大法官们的日常工作,我只是一位小小的魔法学徒,来这儿只是为了救人,仅此而已。

  不过我有点想不通,安东尼和胖马夫所谓的轮值,应该是在酒窖里的巡逻任务吧?不过这样一个密闭空间之内,为什么还要有轮值这一说呢?

  我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上的通风口,天花板距离地面尽然足足有五六米的高度,想要从通风口爬回去,就必须攀爬上那个通风口,我的目光落在酒窖里整齐摆放的酒桶身上,酒窖里酒桶一共向上摞五层,第五层的酒桶距离天花板只有不到两米高的距离。只不过天花板上面的的通风口并没有在酒桶的正上方,而是在酒窖里的通道上方,这真的是有点头疼。

  最简单的办法是将这些酒桶从垛上搬下来,整齐的码成金字塔形,一直通向通风口。这样的话

  攀爬酒桶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只不过我爬到了酒桶顶层之后,看着三米远之外,天花板上一尺半见方的通风口,只能无语的苦笑。

  没错,我的包裹里除了竟然连一根野外生存必备的绳索都没有,之前为了能够尽可能多装一些魔法卷轴,我将平时一些野外生存能够用到的物品全都清理出去,让牛头人鲁卡背着,没想到现在用得上的时候,鲁卡却不在我的身边。

  我沿着摆得整整齐齐酒桶,向后退了大约有二十多米,将月光石鼓图腾拿出来,放在魔法长袍的里面,这样祭用它的时候,石鼓图腾上面发出的微光,就会被魔法长袍挡住,免得被酒窖中的人察觉。

  我计算着每一脚的落点,一定要落在酒桶最中心的位置,才能卯足了劲向上跃起。而且还要掌控好自己每一步的节奏,再跳起来的一瞬间,要果断的攀住通风口青石板岩壁的缝隙才行。

  迈步,奔跑,我踩在酒桶上,步伐发出了一种鼓点的声音,这声音没办法掩盖,好在声音很轻。

  步伐越来越快,终于一只脚踩在最靠近天花板通风口的那个酒桶上,我高高的跃起,看着距离通风口越来越近,我憋住一口气,咬着牙伸出双手扣向通风口的石壁……

  差了那么一点高度,手指擦着石壁的边缘划过,竟然没能如我想的那样,悬挂在通风口上,而是直接从将近五米高的酒桶架子上摔下来。

  这么一点点的高度,对我来说根本本算什么,尽量的张开双手,让下落之势的阻力变得尽量大一些,微微曲着双腿,垫着脚尖儿,让自己的身体看上去就像是‘Z’字型的弹簧板一样,落在地面上的一瞬间,让我能够有足够的缓冲空间。(在商队里生活的时候,我就经常从雷霆犀的身上滑下来,每只成年的雷霆犀足有八九米高。)

  当感觉到脚尖沾地的那一时刻,我迅速的做出反应,双手抱住头将身体蜷缩成一团,向前滚了出去。

  最后将所有的冲劲儿全部抵消掉之后,我借着最后一点劲,伸展开身体,从地上站起来。

  懊恼地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我决定重新试一下。

  我不认为第二次跳跃,会比第一次跳得更高,这一次我决定拿出一把匕首,只要将匕首顺利的插进石缝之中,我的希望应该大很多。于是我平息了一下气息,再次爬到酒桶的顶层。

  由慢至快地助跑,高高的跳起,猛地将匕首插进石壁,成功。

  动作干净利落,可惜在那一瞬间,我的身体像是一条挂在房梁上的腊肉,没有任何着力点能够阻止我身体的摆动,最终我没能握住那把匕首,直接从距离通风口一步之遥的地方掉下来,然后我开始茫然的坐在酒窖的过道里,呆呆地看着那黑洞洞的通风口,看着蹲在我身边的果果姐,我只能是苦笑了一下。

  狠狠地揉了揉摔开花的屁股,我麻溜地从地上爬起来,继续攀到酒桶架子上,助跑,跳起,失败……

  一连试了五次,我大口地喘息地坐在酒窖的地板上,这下有些尴尬了,原本觉得很容易就能搞定的事儿,竟然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也没能成功。

  叹了一口气,这跟我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学院的教室里坐着学习,回家的时候又将自己关在阁楼里绘制魔法卷轴有很大关系,自从赢黎离开之后,我大概已经有很久都没有晨跑了,也已经很久没有进行最基本的体能训练了,平时莱恩特还能督促我几句,但是当我成为魔法学徒之后,大家都很自然的认为,身为贵族的魔法师不需要强身健体,反正不用在战场上冲锋。

  看起来每天早晨最基本的体能锻炼还是非常需要的啊!如果库兹在我身边的话,他一定会耻笑现在的我吧!

  忽然感觉到身边有个人默默地盯着我,眼神是清澈,我以为是一旁游荡累了的果果姐,我转头对她也微微一笑,却发现是个陌生的小男孩儿,他将身体藏在酒桶与酒桶之间的缝隙里,只露出一个脑袋来,他有一头柔软的金发,淡蓝色的眼眸中露出好奇的目光。

  我被他下了一跳,见到我吃惊的样子,他显得很开心,大大的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儿,不过欢乐好像也只是一瞬间的事,马上他意识到我在盯着他看,他的秘密藏身地点被我发现,男孩有些慌乱,像是一直小心谨慎探出头的地鼠,发现有危险之后,连忙将头缩回去,而我好奇的凑过去,发现他一脸紧张的躲在酒桶缝隙里,警惕地看着我。

  “嗨!”我将手扶在外面的酒桶边缘处,用指节轻轻地在木桶上敲了敲,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声音很轻。

  我的彬彬有礼赢得了男孩的好感,我将这里视为他的地盘,因此我才象征意味的敲了敲门,他抿着小嘴,依旧没有放松警惕,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我看。

  在我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小男孩却开口说:“我从没在庄园里见过您,您是埃尔城魔法学徒吗?”

  小男孩说话的时候使用敬语,看得出这是某个贵族家的孩子,点点头,并且在手心凝聚出一块晶莹剔透的冰晶,对他说:“没错,我是战争魔法学院一年级的魔法学徒。”

  他听到我肯定的答案之后,眼睛一下子变得非常的明亮,可是又疑惑地眨眨眼睛,问我:“你为什么回会到这里来?”

  “哦,该我问你了,不是吗?我们可以这样,每人问对方一个问题,然后在回答对方一个问题,也可以选择不说,但是不准许说假话!”我看着小男孩的眼睛,对他说。

  “行!”他的声音很小,就像是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

  不过他想了一想之后,继续对我说:“你可以从那边儿绕到后面,这条通道是他们巡逻必经之路,过一会儿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这里并不安全!”

  他指着酒桶货架旁边很小的缝隙对我说:“从那里可以钻进来!”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直接坐在他躲藏的酒桶缝隙前面,头靠在坚硬而散发着酒香味道的酒桶上,然后问小男孩:“你说的‘他们’是刚刚那两个人吗?”

  “是的,刚刚那两个人是我们家的酿酒师安东尼和马夫哈利,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小男孩依旧缩在角落里,但是戒备之心却没有那么重了。

  我对他简单的说:“我是一只猎鹰,哪里有野蛮人,我就要到哪里去!我们十一小队从埃尔城一路向北走,穿越了安提亚山之后,本来是在丘陵地带和那群野蛮人兜圈子,后来,顺着野蛮人的足迹就到了这里,这里被那些野蛮人攻陷,我感到很遗憾!”

  小男孩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极为暗淡了下来,他将额头抵在膝盖上沉默了一小会儿,问我:“镇子也完了吗?”

  “嗯,已经找不到活下来的人了,两场大雪,把一切都封埋了。”我沮丧地对他说。

  我们来马斯小镇,是抱有一线希望的,希望能够帮助马斯小镇,在小镇外围猎杀野蛮人,让他们没办法全力攻击马斯小镇,可惜来晚了一步。

  今年冬天踏冰而来的野蛮人与以往不一样,这些胸口上纹有巨熊图腾的野蛮人性情更粗暴,他们是不仅仅捕捉男**隶,甚至饿狠了还会吃人,以往的野蛮人不会做这种杀鸡取卵的事,但是这些野蛮人却在我们来的沿途上,毁掉了数座庄园。

  “您真的是一位猎鹰勇士?魔法师阁下!”那个小男孩沉默了一下,却又马上抬起头,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我问道。

  我坚定地点点头,说道:“我被分派到猎鹰十一小队,不过现在我还是一名魔法学徒,并非是一名魔法师。”

  “嗯,我知道的,我爸爸对我说过,能成为猎鹰的人,都是埃尔城的勇士!”小男孩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我说,随后他的眼神忽然一黯,皱着眉头可怜兮兮地说:“他死了,被野蛮人打死的,他是一位骑士。我长大以后,要成为像你一样的勇士,亲手给他报仇!”

  我惊讶地看着他,逆境中可以让人变得更坚强。问他“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我叫安,安.齐默尔曼。”安说出了他的名字,我心中恍然,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是齐默尔曼家的孩子。

  “报仇这件事,我可以帮你!我可以告诉你怎么样才能变得足够强大。”我真诚地向他伸出手,他果断地将手交给我,在我的帮助下,安从酒桶之间的缝隙里钻出来。

  我三两下就爬到酒桶垛的顶上,然后俯下身体,向下伸出手对他说:“上来啊,我拉你!”

  “我……”安有些犹豫,大概是有点害怕。

  “别怕,有我在拉着你,你不会摔到!你不是要成为一位和你爸爸一样勇敢的战士吗?”我对他鼓励道。

  他咬着牙,倔强地拒绝我的帮助,独自一个人,使出吃奶的力气,从下面爬上来。

  就要到最顶层的时候,他的手没能抓稳酒桶的边缘,一下子栽了下去,我早有准备,迅速地伸出手,将他的手牢牢地握住,对他得意的说:“我说过的吧,一定会接住你的!”

  我和他面对面坐在酒桶垛的顶上,然后从魔法腰包里拿出了一只水囊递给他,又摸出半块烤得硬邦邦的麦饼。

  他迫不及待的接过去,大口的咬在麦饼上,甚至来不及怎么咀嚼,就吞咽下去,看来他是饿坏了。

  我慢悠悠地对他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野蛮人来了之后,庄园里都发生了什么?”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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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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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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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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