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在一辆马车里,车窗上的纱帘儿已经被风吹飘出了窗外,前面的车夫抬起头看看头顶上的阴云,早上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现在竟然就像是水神要将天河之水全部倾泻下来一样,那些黑如墨汁儿的积雨云越飘越低,就像是马群中奔腾而出千万匹骏马,向整个奔马平原疯狂涌过来,转眼间就是大雨倾盆,豆粒大的雨点落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转瞬又被更多的雨点儿拍灭。
车夫急忙将蓬车赶到一棵略微低矮而又枝叶茂密的金苹果树下,顶着大雨将两块缝制好的生牛皮披挂在两匹古博来马的身上,要说这马才是他的命根子,可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就算淋雨也不行。
一旦生病了,人还可以去神庙求一杯圣水,只要喝上一碗圣水,躺在床上安静的睡一个晚上,第二天肯定就会痊愈。
但是马却不行,这些圣水如果给马喝了,那是对神灵的不敬,那是会受到惩罚的,所以马一旦病了,就只能祈祷它快点好起来,要不就是给它们吃一些草药和泡好的豆子,这样也行可以好得更快一点。所以,这位常年依靠拉脚维持生计的车夫更注重自己马匹的健康,他坐在篷车外面的雨檐下面,伸出脖子看天空中的阴云。
片刻后很笃定地说道:“这场雨坚持不了太久的,一会儿就能晴下来,各位尊贵的小姐少爷们,就请在这树下避避雨吧!”
我见他半个身子都露在雨檐外面,虽有皮革缝制的雨衣,但这大雨还是很冷的,沁凉地雨滴飞溅在车夫的长满皱纹的脸上,让他原本还算红润的脸有些发青,也许是蹲在雨中有些冷的缘故吧!
我淡淡地对他说:“好,这雨太大了,请进来避避雨吧!”
那位车夫砖头对我勉强笑了笑,很固执的摇摇头,就不在看我,也始终没有躲进车棚里来。
在埃尔城中,但凡是赶车的马夫,都是贱民出身,他们在埃尔城中没有固定的居所,因为整个身家就是一辆带蓬的马车,可以随遇而安的在各地游走,可谓是自由得很,自在得很。但是唯有一点不好的地方,这些没有固定居所但却有一些资产的人,只能说他们的身份要比流浪者好一点点儿。
在这个到处都存在等阶与地位的社会里,身为贱民的车夫是没有资格跟我们同在一间屋子里的,我对车夫说了这句话之后,拉格蒂斯还是忍不住诧异的看我一眼,我笑着解释说:“我初来埃尔城的那年才七岁,被街上的孩子们追在屁股后面喊:流浪孩儿,流浪孩儿,现在有的这一切都是我的养父母给我的,也是幸运女神的眷顾,我不觉得车夫或者厨子与现在的我有什么不同,我们一样都要吃饭喝水,一样为自己的幸福而努力,一样会生病,会慢慢老去直至死亡,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可我们是贵族!”贝姬很不理解我说的话,跟我争辩说道。
我知道,在这个话题上,我不应该说太多,每多说一句话就会更显得我是一个异类,所以我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便不再言语。
篷车是双轮的黑色篷车并不太大,我和赢黎坐在正面的一侧,海伦娜和贝姬、拉格蒂斯三人坐在马车的背面,这样就让篷车显得很挤了,赢黎倒是心情很不错的,就算是下雨也没影响到她的好心情,不停地看着窗外的景色,有时候还会抿嘴露出一丝微笑。
我们没有乘坐赢黎的那辆马车,据说那些狻猊异兽拉乘的马车前天赶去史洛伊特城接一位客人,并不在城里,所以我们今天一大早,在城门口的搭乘站租了一辆篷车,让他们载我们去前往神庙。几乎所有埃尔城的居民去神庙,都要搭乘马车,否则一天很难走一个往返,如果在神庙里留宿的话,费用绝不比搭乘马车更便宜。
当然我们绝对不会在意那两个小钱,如今我和马文的魔法杂货店的生意非常的红火,几乎每天下午我都要去那制冰。
对我来说这事儿非常简单,我们已经将一间魔法杂货铺旁边的小院子也租赁下来,租金虽然有点贵,但是物有所值的是这里作为储藏冰块的仓库,根本不用进行太大的改造。我施展的魔法技能‘冰墙’只要连续十几次就能将冰块儿装满一间屋子,而且由于我拥有浅蓝冰焰这个稀有的血脉天赋,这个天赋不仅仅是让我拥有不俗的水元素魔法亲和度,而且还会将我所有的冰系魔法上附加一层淡淡的冰焰,现在这些冰焰的作用还不太明显,但是也初步有了一些效果,那就是在我的冰墙外表上附着一层冰焰,如果我的对手暴怒之下,想要摧毁冰墙或者冰盾,就一定会沾上冰墙上面的冰焰,那是一种将骨头节都能冻结住的感受,能造成明显的减速效果,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一定要碰触到那冰焰才行。
这种极寒的冰焰不仅会造成冰系魔法减速效果,而且还有一个更特别的作用,是我和马文都不曾想到的,那就是这些冰焰能够保持冰墙两天之内都不会融化掉,只要冰焰还在冰墙上燃烧,冰墙就一直都不会融化。所以我和马文的冰库非常简陋,但是冰却是埃尔城各个冰商里面,品质最好的。
再加上上周我们带回来大量的魔法赤铜,(当然不能全部都无偿的给耶基斯制作岩石高仑的魔纹构装),我也将一些赤铜存在魔法杂货店里寄卖,据马文说,这些赤铜也非常畅销。
这些魔法赤铜和恶魔之血是有赢黎一份儿的,我原本要将这些东西分成五份儿,分给大家伙。但是赢黎却一力主张将这些财富分成两份儿,我独享一份儿,她和海伦娜、贝姬她们共同分享一份儿物资。赢黎表示她们原本就是一体的,而且她们并没有帮上什么忙,如今整个辛柳谷就像是我家后花园一样,里面的物资自然也是属于我的。
她这样一说,我也没再计较,五瓶恶魔之血制成的碧火墨水,在过去的一周里,已经用去了一瓶多,但是所谓的‘魔力催化’魔法卷轴,连一点成功的影子都没有摸到,让我感到一阵气馁。
总而言之,最近我的手头事比较宽裕的,身上总是会揣一些银镚儿以备不时之需。
这场雨来得快,也去得快,车夫揭开古博来马身上的雨披,小心的将古博来马身上被雨水淋湿的地方,用干抹布擦干之后,我们才继续启程,一路上前往神庙祈祷与祈求圣水的人们络绎不绝,只不过林间的土路因为着一场雨变得极为泥泞,那些泥巴沾在鞋底儿,很难迈开步子,巨大的车轮在路上留下两道很深的车辙,就算是两匹成年的古博来马,在泥泞的道路上拉这辆篷车也非常吃力,于是我对整个马车施展了一个‘风之疾走’,纯白色的月光石鼓上系着一条华丽的丝绦,漂浮在空中围着我不停地旋转,看上起非常有趣儿,那名车夫非常敬畏地看我一眼。
不久之后,我们一行人终于来到埃尔城以北二十公里外的安提亚山山脚下。
这座从平地笔直拔起的险峰之上,据说是当年自由女神曾在这里领悟了神格的真谛升入天国,后来她的信徒们就在这座山上修建一座规模很大的神庙,整个神庙就像是安提亚山腰上的一个腰带,那些高的的庙宇型建筑,将整个安提亚山都围了起来,整个庙宇都是用纯白色的大理石堆砌而成,在阳光的照射下,整个庙宇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像云中城那样华丽的神迹之光。
这里是被女神庇佑之地,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神迹出现,在史洛伊特省自由女神的信徒非常多,这座神庙也地位在史洛伊特省也十分超然,很多贵族都要时常去神庙里祈求女神的祝福。
这所神庙几乎每年都要在史洛伊特全省范围招收少女做祭司,也有一些受苦穷人家的孩子到神庙里成为僧侣,这座神庙每年可以为格林帝国培养出近百名祭司,这十几年来可谓功勋卓著。说起祭司这个职业,是获得女神部分神圣力量的神职人员,他们代替自由女神在人间行走,神庙里的神职人员种类分成。
赢黎的姑姑安琪博尔德就是这个神庙首席大神官,这一次赢黎之所以能陪我来,也是为了看望一下她的姑姑。而我则终是没能忍住,在这周跟耶基斯请了个假,赶到神庙这边,就是想亲眼看一眼苏就走。
我们沿着登山的青石板石阶信步向上走,身边不乏还有一些虔诚的信徒们,一步一叩首地沿着山路向上爬,而也有我这样直接沿着干净整洁的山路,慢慢地走进了神庙之中。
来到了神庙,我并没有去前面的庙宇中对自由女神进行祈祷,我与赢黎兵分两路,赢黎带着海伦娜她们去看她的姑姑,而我则是一路打听一路走,祭司学院就修建在整个神殿的后方,那些房屋早已经跟整个神庙融为一体,我站在祭司学院的门口拦住一名身穿白色祭司长袍的祭司学徒,祈求一位祭司学徒将我的消息带给苏,说我来找她。
“苏?”那名祭司学徒努力地想从记忆力将这个名字找出来,可以没能成功。“很抱歉,我不认识她,但是我会将消息传递进去的!”
“她是这一届的女祭司学徒,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见过她了,她很特别,对,她的腿有些问题,她需要整天坐在轮椅上才行!”我没有放弃游说这位祭司学徒,有点担心地说道。
“整天都要坐在轮椅上的女孩子吗?你确认她在祭司学院里的祭司学徒?”我猛地点点头,表示千真万确。
我的心总有一种不安,我没想到找上门来,想与苏见一面儿,居然会这样麻烦。
那名女祭司学徒夸张的看着我的一身魔法长袍,并说:“啊,你的女朋友?你是魔法学徒,她是祭司学徒,不用说你们两个还真的很般配!”
我又问:“如果你不认识她的话也没关系,我还听说她被安杜亚主教收为学生,我想请问安杜亚主教最近是在苦修吗?”
那名女祭司学徒招呼一些正往里面走的同伴,让她等一会儿,大概过一会儿两个人交流一下之后,才又对我说:“这个我不知道啊,不过安杜亚主教的确在神庙里,不过应该不会在昨天我还上了他讲的一堂大课,不过我可没看到他身边儿的祭司学徒中,有推着轮椅上课的女孩儿跟随在其左右。”
我完全懵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里的祭司学徒竟然不认识苏,这说明苏并没有在祭司学院上学,那么她究竟去了哪里?
既然没有见到苏,我不得不顺着原路返回……
这一场大雨将天空擦拭得非常干净,蔚蓝的天幕上那些乌云都已经散尽,仰望天幕上只有几丝云彩,凉爽的微风裹挟着潮湿空气吹过来,让我浑身的毛孔都透着一股子的舒服,可是我的兴趣儿却无论如何都提不起来,因为我并没有在祭司学院看到苏,甚至这里的学生们都不太认识苏,这究竟是真么会儿呢?
走到神庙的前面广场上,整个广场上用几千块儿纯白色的大理石铺就而成,在广成的中央还有一具大型的雕像。
一位浑身赤果果,背上生一双洁白羽翼的的天使振翅欲飞,她手里拿着一根断落的绳索,抬头仰望天空,她是自由女神……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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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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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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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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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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