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晴朗的午后,来至于无尽之海的东南信风想要吹化星湖草原每一处冰雪。
我迎风而立,凉爽的风吹过我敞开皮袄的胸膛,站在山坡上迎着远处嫩绿的世界大声的呼喊。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说:你好,我来了!
每张羊皮纸上都清晰而工整的记录下冒险家们的收获,风狼身上有价值的东西并不多,虽然狼骨也是坚硬如铁,做一些骨器很不错,但是这里不是格林帝国,这里是星湖草原,想要千里迢迢的运回格林帝国,路费的成本远远大于狼骨本身。
所以对于冒险家们来说,风狼最有价值的就是那身如缎面光滑保暖的狼皮,每个剥皮师傅都会熟皮子,这里的人谁什么没有芒硝?
但是完美的剥皮,不伤到狼皮上任何的纹理,却有很大学问。
风浪算是最初级的魔兽,但凡魔兽的皮就能承载魔法力,绘制魔纹。所以风狼皮制作的皮甲会被初级的魔法铭文师篆刻魔法文,变成魔法装备。
在皮革上篆刻魔纹是件很难的事,失败的因素很多,所以魔法师们对于魔兽皮革的有非常严苛的要求,几乎每张皮都会被鉴定等级,从一到十等不同,价钱也相差很多。
所以一位手艺精湛的剥皮师傅也是会很吃香的,弗雷德大叔就是此中佼佼者。
另外风狼身上还有4颗锋利的犬齿,这是制作刻刀最初等材料,就算百炼钢也没有它坚硬,携带又不费事,这也算是风狼身上为数不多的有价值的东西。
这次冒险团一共带回来十一只风狼,据说是端掉一处狼窝儿。
每个狼群都有一位母狼首领,这群狼也不例外,那只长度足有四米多的成年母狼就铺在木板车上,弗雷德大叔亲自动手剥皮。
我有些不理解库兹的感受,此时他正津津有味的看弗雷德大叔行云流水的刀法,弗雷德大叔手里的剥皮小刀就像是自己的手的眼神,在母狼的筋膜与皮下脂肪间飞快的游走,那动作灵巧得就像是在剥自己婆娘的衣服,顺手轻轻一扯,那华丽的衣装就被脱了下来。
我抱着一卷羊皮纸,嘴里叼着支魔法刀笔用手肘轻轻顶了一下库兹的左肋,然后趴在他耳朵边问他:“库兹,你不就是兽人狼族的战士,看到这场面不会感觉有点血腥?”
库兹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在我身边对我说:“我们是狼族兽人,狼族兽人和狼不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部落里的孩子也会捕杀一些狼群,他们吃我们的牲口,有时候还会和我们抢野羊群。”
整个冒险团在中午吃过午餐之后,就跟随探路的游侠去追魔羚羊群去了,据说我们这支负责剥皮的车队随后也要跟上去拉魔羚羊。
上午那两位负责警戒保护我们的年轻战士被带走了,留下来另外两个受些轻伤的战士,他们在马上颠簸一上午,这时候吃过午饭,在午后阳光沐浴下,躺在一处被风的向阳山坡上浅睡。
依旧是那个年轻的女魔法师留下来,她有了新的任务就是负责分配剥狼皮,她看得很认真,偶尔会插嘴指出一些剥皮师傅的失误,上午轻松地气氛一下子没有了,商队里的大叔们开始战战兢兢的工作。
我和库兹就是看客,这时候弗雷德大叔所在的牛车上,乖乖的看大叔剥皮子。女魔法师慢慢地踱到我的身边,停了片刻,忽然插在衣兜里的手伸出来,递给我一把黄橙橙的豆子,难得一笑,她笑起来真还有那么一点点青春的味道,很不错,不然我都要把她列为老巫婆了。这时候她对我说:“给你。”
“这是什么?”
“豆。”
“熟的。”
“恩,请你吃的!”
短暂的交流,可能她看我太小才会对我格外关照一下。这忽然之间的获得的炒豆子,让我觉得她就像是位邻家的姐姐。
我很礼貌地站起来表示谢意,她对于我说的谢谢显得有点惊讶。
帝国常用语中并不包含谢谢这样的敬语,可能是没想到我这样身份只是流浪者的小孩子,也会用帝国语的敬语,有点诧异吧!
整整11张狼皮很快就被剥下来,不远处冒险团那两位受点轻伤的战士被喊起来,其中一人带着四辆牛车出发寻找草原上狩猎魔羚羊的冒险团,而我和库兹还有弗雷德大叔等等几个人被留下来熟皮子。
取魔核这件事还是需要等所有冒险团成员都回来在进行,被剥了皮鲜红而血淋淋的狼头就像小牛头一样大,堆在草地上,这会儿头颅上的血已经发干,变成黑紫色。
其实剩余的活依然很繁重,刀法娴熟的皮匠们留下来处理剥下来狼皮上的血污泥巴脂肪,再将这些毛皮浸在参入明矾的开水中煮过,绷在木架子上晾干,然后在涂抹上芒硝就变成上好的皮革了。
这些工序才是最考验皮匠们技术的,因为一旦伤了魔兽皮的纹理,那么整张皮就会降好几个档次,就算是铭文师学徒也不会用最差的魔兽皮练习铭文,品阶差的风狼兽皮只能做些皮甲,利用其本身坚韧耐磨的属性,并不会成为魔法装备。
和库兹坐在唯一的牛车上,跟着安大叔去不远处的小湖边打水,安大叔赶着牛车时候很认真,也不说话。倒是我和库兹在牛车上打闹,这要是弗雷德大叔在的时候早就踢我们两屁股了,而安大叔则是小心的让牛车更平稳。
我手里还有几颗香喷喷的豆子,和库兹你一颗我一颗吃的很香甜。
昨晚上练习抗魔术虽然没成功,但是消耗掉体内一些魔法力之后,让我发现那些原本躁动的火元素魔力安静下来,只是在漫漫聚集着,我身上始终存在的灼烧感竟然小了一点儿,这让我觉得身体很舒服。有时候,莫名其妙的一点点小原因也会让我很满足,就像我现在。
到了湖边,安大叔根本不让我和库兹动手,自己一个人就手提两桶水,来回行走在湖与牛车之间,我和库兹其实那种占人便宜的孩子,自然也跳下车,两个人抬一桶水跟在安大叔后面,看得安大叔很欣慰。
人总是在这样子和谐相处的情况下增进感情的,就像这次打水后,回来的路上安大叔就打开话匣子,愿意和我们聊一聊:“我家的小么也有你这么大了,要向你这样乖巧的话,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安大叔,你家里还有小孩子?”我以为安大叔的家被野蛮人抢光,就剩安大叔自己老哥儿一个,所以才参加商团的,原来他家里还有亲人在。
安大叔哈哈一笑说:“什么话,我还有三个老婆和五个孩子要养。”
“啊!”我张大了嘴巴。
安大叔说:“我两个弟弟死了去,留下来的弟媳和崽子我是要养着的。我们那里就是这个样子,野蛮人个几年总会来抢男人回去当矿奴,剩下一群没依没靠的女人和孩子。家家如此。我倒是希望她们地方去,可留下来,那我就要养着,以后也就是我的媳妇。临出来前,家里五个孩子老大还没满十岁,小么也还没满月。呵呵,商团这活虽然苦一点,出来一次就要两三年,不过获得报酬也不差,这次回家我想至少能重新翻修一下房子,最好那搬到离史洛伊特城近一些的地方,也许会更安全些。”
“那么安大叔,你出来跑商,他们在家里怎么生活?”我好奇地问。
安大叔洒然一笑,说:“乡下人很好活的。吃些黑麦子树米这东西满地满山都是,运气好或许还能在雪坑子里找些野鸡回来。”究竟怎么个活法安大叔最终也没说,我也没问太多怕惹人烦,这个世界物产丰富却是真的。
库兹虽然笨一点但为人勤快,我虽然人小但是却非常会说话,看堆儿这活儿做的一板一眼,甚至连那堆没收获魔核儿的狼头也分清楚谁是谁的,每只血淋淋的狼脑袋都被我写下签名。
所以我们两小在队伍中很受欢迎。弗雷德大叔也很有面子,显然这一次他说服两个冒险团团长才让我们两个小子插进了狩猎团里面来,而我们两个小孩多多少少能做一些事情出些力,让其他人少了闲话,自然让弗雷德大叔很高兴。
这片草地经过不知多少岁月的沉积,冬夏交替,岁月枯荣,经年累月的青草变成腐叶,将这片草原变得肥沃。
我蹲在费雷德大叔的身边,听他讲述他的经验。大叔做制皮师已经有二十几个年头,他当初是在一家鞋店里当学徒,那时候还是跟我差不大的孩子,每天仅仅能得到一块儿白面包作为酬劳,就算现在,在制皮店里的学徒们依然沿袭古老的传统,小学徒是不会获得任何报酬的,每天只有一块白面包。
每个师傅对自己的徒弟都会用自己的方法传授,因为每个制皮师对于皮这个概念理解都各有不同。
在这个年代里,还不存在什么流派,但是手艺高超的制皮师总是有一套自己独特的方法的,弗雷德大叔对皮革的感悟,唯有纹理。
老库鲁一直非常称赞弗雷德大叔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一点,兽人族的图腾印记有很多就是依据魔兽皮革上的纹理诞生的,老库鲁对此称为魔兽皮革本身就具有天然魔法阵,这些魔法阵就蕴含在纹理之中,而且正因为如此,魔兽皮革才会承载魔法力量,最后被制作成魔法装备。
弗雷德大叔告诉我,顺应皮革的纹理才会在制皮过程中对皮革产生最小的伤害,才会有更大几率制出更优质的皮。
我蹲在一边儿,看弗雷德大叔左手四个手指轻轻托着手里的刀子,就在皮与筋膜之间轻柔地推过,皮子就被扒下来。
我笑着对弗雷德大叔说:“大叔,你以后会有自己的制皮店,我以后就去给您当小学徒,您每天到晚上也要送给我一个白面包。”
“那你小子想得到白面包可不容易,不努力干活可不行。哈哈!”弗雷德大叔大声地笑,我想不管是贵族,平民,奴隶,每人都需要有那么一点点存在于内心世界的小得意,这是他们快乐的源泉,有时候也是活着的意义。
弗雷德大叔也有愿望,那就是利用这次跑商赚来钱开一家小门脸儿的制皮店,哪怕是偏僻一点儿也没关系,只要是属于自己的小店就好。
这个时候恐怕就是弗雷德大叔最得意的时候,拿起剥皮小刀的他就像是位艺术家,有自信,有激情,这就是弗雷德大叔的得意。
那么属于我的得意在哪呢?我一直以血脉里蕴含着不凡的魔法力量而觉得生命有意义,我也时常因此而小得意,老库鲁叮嘱我这个秘密一直要埋在心里,直到我有能力保护自己。
我让自己的小身板儿靠在装满黑面包的粮袋儿上,找个最舒服的姿势伸个懒腰,商队里的男人们不会因为你只有五岁就有权利不干活,但也不会因为我年纪小偷会懒而不高兴,我能将那些账本上的风狼材料记清楚,就算我完成任务了。
库兹还要辛苦的跟随安大叔去湖边儿运水,他今天付出的劳动还不足以换晚餐。
我原本也想陪库兹一起去,小兽人并不太喜欢跟陌生人合作,他除了老库鲁之外只信我。
可一直负责监督与警戒的那位年轻女魔法师拦着我,对我说:“书记官,一会儿冒险团的车队就要回来了,有大批的魔羚羊需要你登记,不要走远了。”
女魔法师对我的称呼让我有点傻眼,第一次有人管我叫这样正式的称呼,我有些窘迫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看她眼睛里有些狭促的的笑意,才知道原来和我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我有好感,似乎我的人缘还可以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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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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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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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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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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