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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二,这天晚上7点到9点的晚自习期间,十人团照例在王勃家排练舞蹈。
经过王勃手把手,身贴身的指导,几个伴舞对自身需要表演的所有动作算是熟了,虽然不少人肢体还显僵硬,舞步不免幼稚,跟他的水平相比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但王勃也不准备继续调教下去,开始打开电视,对照VCD,进行整体性排练!任何一门技艺要想练得纯熟,臻于完美,除非绝世天才,都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数月数年的反复练习,非数日之功可成。对于这种一次性表演的娱乐节目,也没必要要求太高,过得去就行。
再说,杰克逊的这首被无数人模仿的传世名舞,主要的看点也不是伴舞,而是他这个居于正中的主角!到时候只要他正常发挥,不手脚抽筋,演出成功,轰动全校便指日可期的!
众人离开之前,王勃叫住正在门口穿鞋的孙丽和廖小清。
“小清,明天帮我向老肖请天事假。孙丽,这是我家的钥匙,明天我就不来和大家一起排练了,你带着大家一起练吧。”王勃对两人说,取出防盗门的钥匙递给孙丽。
“啊,王勃,你又请假?你明天又有啥子事嘛?”廖小清有些吃惊,表情却十分的放松,带着玩笑的语气,和以前王勃让她帮忙请假时的“不情不愿”可以说判若两人。
“呵呵,正事!”王勃笑了笑,“这次文艺汇演,我不是还有个节目嘛?当初是打算来个吉他弹唱的,但是考虑到现场效果,最后我还是决定唱歌。但我这首歌没有伴奏,需要弄个伴奏。明天就是去成市给歌配伴奏。”
“切!想偷奸耍滑都不找个好点的理由!没得伴奏你到正街的音像店去买噻!还要跑到省城切!至于么?!”一边的韩琳道,甩了王勃一个白眼,一语揭穿王勃“谎言”!
其余的人一听,立刻反应过来,一起对他进行“奚落”和“讨伐”,当然也有羡慕王勃请假如同喝白开水的。
王勃苦笑,这些人,说实话也无人信,摊了摊手,略显无辜的说:“我是真的去成市弄伴奏带好不好?要是音像店有,我肯定就切买了,但那里还真没有。我这首歌的伴奏带,跑遍全中国都买不到,需要找专业人士重新制作。”
“吹牛不打草稿!啥子歌哟,全中国都买不到?”李俊峰高声起哄,语气带着一丝不屑。
其他人也觉得王勃说得过于夸张。只有刚刚穿上袜子,换回自己板鞋的孙丽拧了拧眉,忽然说:“王勃,不会是你自己写的歌吧?”
王勃立刻朝孙丽翘了翘大拇指,脸不红心不跳的道:“还是‘委员长’懂我!我最近有感而发写了一首新歌,昨天晚上刚填完词。国庆汇演跳完舞后,我就准备唱这首歌。”
王勃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惊讶起来。对这些高中生而言,会弹吉他,会玩乐器就是一个很“高不可攀”的技艺了。这家伙倒好,既会唱歌,又会跳舞,现在他自己还说会写歌,还要不要人活了?或者说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他们看向王勃的目光,瞬间便有了变化,充满了震惊和不可思议。所有人,包括孙丽本人,都没想到王勃真会写歌——那可是写歌啊,又不是写作文!
已经下了几步楼梯的徐晶“蹬蹬蹬”的又跑了上来,让王勃赶紧“卖唱”,唱出来让大家听听。
唐建则是一声“靠!”,将穿了一半的耐克运动鞋一扔,不走了,让王勃赶紧唱来听听,他要现场打分。他也是一个流行音乐爱好者,家里的随身听都有好几个,听过的磁带一个箱子都装不下。
剩下的人也开始起哄,吵闹,让王勃现场演唱,让他们先睹为快。
但王勃却卖起了关子,搞起了悬念,任众人如何威胁恳求,也不为所动,不愿意现场演唱,只是让大家快点回家,别让他们的父母久等云云。
众人恨得牙痒痒,但又拿王勃没有办法,一阵起哄没啥效果之后,也就三三两两叹息着,无奈而又遗憾的散去。
下楼梯去车棚取车的这段路上,众人开始热烈而又兴奋的谈论起刚才王勃带给大家的又一个震撼,猜测着王勃到底写了一首什么歌,流行歌曲?校园民谣?还是儿歌?旋律优不优?歌词美不美?那首歌是个什么模样?到底好听不好听?然后又纷纷感叹,觉得那家伙真不是人——学习成绩好到所有人望尘莫及倒也罢了,就是连玩,也玩得如此“高雅”,如此的“上档次”,富有激情和创造性!而且与众不同,众人拍马难及,想学还学不来,只能羡慕和崇拜!
人比人还真TM的气死人!
所有人都在感叹,都在兴奋的期待,对自己班上能够出这么一个“怪胎级”人才而与有荣焉,这时,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冒了出来:
“我说,大家也别期待太高,歌哪有那么好写哟?又不是写作文!我觉得,王勃可能也就写了几句简单的旋律,配了点词;要么就是用别人的曲,自己填词。所以,大家不要兴奋过度,期待太高哈!”李俊峰阴阳怪气,朝热情高涨的众人泼冷水。
廖小清看不惯李俊峰对王勃的冷嘲热讽,表情冷淡的道:“即便是几句简单的旋律或者套曲填词,我觉得已经很了不起了。至少,我就不会。”
韩琳也有些看不惯李俊峰的阴阳怪气,口直心快的她说话就没廖小清那么温柔了,直接反讽道:“哟,峰哥,你行!你行实(厉害)!那你写一首给我们瞧瞧噻?”
徐晶一向和韩琳穿一条裤子,现在的王勃算是她和韩琳,周书三人共同的偶像,李俊峰说王勃,不啻于说她。徐晶“哼”了一声,道:“某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行你上噻!”
曾思琪和孙丽没说什么,前者不带感情的瞟了李俊峰一眼;后者同样看了李俊峰一眼,目光有些恼怒。
唐建,李东等几个男生对李俊峰朝自己同学泼冷水的话也有些不满,但平时和李俊峰关系还不错,便不好多说。唐建“嘻嘻”一笑,攀着李俊峰的肩膀,用一种玩笑的语气道:“蜂子,犯众怒了哟!还不道歉?”
李俊峰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一说的话却招来了几乎所有女生的围攻。尤其是孙丽看他的那一眼,如针似刺,让他明显的感觉到了其中蕴含的不满和批评。李俊峰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脖子两边的两股青筋冒起,如同两根在皮肤下蠕动的蚯蚓。
“我又没说王勃啥子,不就是……不就是随便说了一下……”脸红脖子粗的李俊峰嗫嚅着,支支吾吾,心气难平,心头有股旺火在烧。
但此时几个女生已经走开,去了车棚,没人听他的辩解。唐建也松开了攀着李俊峰肩膀的手,朝他说了声再见,去车棚取自己的自行车去了。李俊峰的自行车今天被寝室的一个同学借去了,他是坐人力三轮来的。十人团相互说着再见,在夜色中各自骑车远去,只剩下李俊峰呆呆的留在车棚边,无人问津。不论男生女生,没一个人走上来问他需不需要搭便车。
李俊峰看着四散而开的同学骑车的背影,龇牙,扭眉,两腮的腱子肉来回鼓动,在原地站了起码有一分钟,一声低沉的爆喝才从喉间如同火山爆发一样的喷出:
“我****个仙人板板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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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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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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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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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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