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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贞这么一提,其余人立刻豁然开朗,立马要求王勃也加入进他们的赚钱大计当中。王勃说得越多,几个“不学无术”的人就发现自己几个要成事,还真离不开他这个一拍脑袋就是个主意“一休哥”。
“这个,不太好吧?”王勃脸上露出一副“为难”,心头却乐开了花,想着,老子在你们面前卖弄了那么多,还故意整了很多在后世是常识,现在确是“高大上”的打脑壳(难懂)的专业术语,就是等你们几个的主动邀请。
王勃虽然打算把开网吧这个点子送给黎君华的这几个死党,卖几人一个人情,以便自己以后遇到麻烦需要关系的时候能够方便向几人开口。
但是卖人情也有不同的卖法。单纯卖点子,就跟写歌的人卖歌,得到的永远都是一小部分。不少歌星一曲成神,会感谢写歌的人吗?只要是没良心的,一般来说会,但怎么感谢?大多也就口头而已。人家开演唱会,代言,唱而优则演,百百子万,上千万的赚,只会认为是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天赋、功劳,绝不会认为当初助他成神的写歌人在其中有多少功劳!
但写歌人没功劳吗?
NO!在王勃看来写歌人才是歌星成名路上最劳苦功高的那个人,是其成名的第一推动!歌者,公司,经纪人,编曲,录音,发行等等因素都是歌星成名所需的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也并非不可替代;唯有能让大众记住的那首歌,才是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道理很简单,好嗓子易找,好歌难寻!两者一配对,便是一歌永流传,成为经典!可惜提供经典的那个人,却鲜有人记得,记得也不关注,关注也带不来什么经济利益。
只要是好歌,你唱我唱他唱,只要有一定的水准,找对性别,在先入为主的前提下,基本上谁唱谁红!但光有一个好嗓子,没有好歌,那也白搭!
这跟古时候诗人词人的情况完全相反。古代一诗成名天下知,名利双收。一首名词,配上一定的曲调,由青楼的歌姬们传唱,但被写进史书,声名大噪的却永远不是歌姬,而是词人,如柳永,秦观,苏东坡等。
唱歌的歌姬?那么多,谁TM记得!
王勃十分清楚自己的点子可不仅仅是点子,只要有启动资本,好好经营管理一下,很快就能换钱,大钱!当初如果不是看在开网吧需要较高的启动资金,而且需要一定的社会关系来处理网吧开张后可能会有的一些麻烦和冲突,王勃肯定会选择简单省事的网吧而非劳心劳肺的卖米粉来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所以,仅仅让对方感谢一下,欠个人情,请吃两顿饭,就像黎君华说的,现在的他稀罕那两顿饭吗?
酒肉朋友再好,再推心置腹,也只在酒桌上管用。一下酒桌,那就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过各的日子!至于酒桌上的承诺,许愿,表态,夸奖……酒话嘛,听听就好,别太认真!
单纯的喝酒吃肉远不如利益的捆绑来得牢靠!
“这个,不太好吧?”尽管心头乐开了花,但该有的姿态还是要做足。因为王勃十分清楚这生意一旦做起来,凭这几人在四方的关系,加上他先知先觉的一番指点,肯定会赚大钱。如果现在表现得太过积极,生意稍一走上正轨,几人说不定就要后悔。
五人分钱哪有四人分钱好!
“这有啥不好的?我开始就想叫你进来,但是考虑到你现在也算是大老板,不一定看得起游戏厅这小钱,所以就没叫。现在正好,既然开网吧这么有搞头,那就一起干!有酒大家喝,有钱大家赚,这才是兄弟姐妹!”薛涛用力一拍王勃的肩膀,大声的道,“再说,这主意本就是你出的,只有你最清楚,你不来进来掌舵,咋个得行嘛!”
“就是勃勃,你不来,那还有什么意思!”董贞也开始劝。
“是不是没钱嘛,勃勃?叫你姐给你贷款噻!”李静也在一边附和,以为王勃家的旗舰店才开张,一时半会儿恐怕也没什么钱了。
王勃一脸的“为难”,还是没答应,他把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表姐黎君华。
黎君华看着王勃,点了点头,说:“勃勃,入一股吧。我看你虽然说得头头是道,这几个家伙对你说的现在也是信心满满,但是你不进来,他们心里不会真的有底。如果你现在手头紧的话,我可以想办法从银行给你带点款。”
既然几人都把话都说到这一步了,王勃也不在矫情,于是爽快的点了点头。“好!既然几位哥姐诚挚想邀,那我也来参一股嘛!”
“就是!这才要得嘛!来,全部满上!为了咱们的发财大计,干杯!”薛涛一声吼,站了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站起,很快,五个装满了啤酒的玻璃杯被高高举起,“叮”的一声,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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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琪下了晚自习后,无端的感到有些疲倦,也不太想看书,她父亲曾志远见了,就让她出去打打球,运动运动。曾思琪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没打球了,父亲一说,便有些手痒,于是点了点头。
换了衣服,拿上拍子,两父女就朝体育馆走。曾思琪的家就住在大市场附近的一个小区,离体育馆也就几百米,两人也没骑车,而是安步当车。
四方的体育馆修建于三年前,也算是四方的一个标志性建筑,不大,一千多个座位,主要是用来打篮球,偶尔也客串一下羽毛球场地。但不论是篮球还是羽毛球,在四方都不怎么流行。四方最流行的是乒乓球,从几岁的小孩到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老娘子(老婆婆),玩者甚多。所以,四方体育馆的大部分时间,都被乒乓球台占满。这些球台,也不是像大部分机关,学校里采用的那种水泥台加洋火转栏杆,而是标准的红双喜木头台子。台子中间的栏杆也不是几匹烂洋火砖一横,而是电视台乒乓球运动员用的那种白色网拦。
自然,这一切都是要收钱的,五块钱一个小时。
因为要收钱,一般球打得差的普通爱好者,就不会选择去体育馆打球。而那些选择去体育馆打球的,通常来说都是有两把刷子,对运动场所和运动设施要求较高的资深爱好者。
曾思琪就是一个资深乒乓球爱好者,不仅对台子挑剔,连她手里的那块拍子,从底板,到胶皮,都是专用的。
在体育馆内打了大半个小时的乒乓球,曾思琪的状态好了很多,精神也上来了,于是就对曾志远说想回去看书了,下周就要联考,她还有很多内容没看。
于是,运动了大半个小时的两父女收拾好打球的装备,开始回家。来的时候,两父女走的是金水河靠马路的一边,回去的时候,则是走的对面,也就是靠近体育场,沿河摆有一线夜啤酒摊子的这边。
走到一半,曾思琪忽然停住脚步,将目光看向其中的一家。
这不是班上的王勃嘛?椅子上还挂了书包,一定是下了晚自习就过跑来了,还真是好享受!曾思琪一抿嘴,嘴角不由就带了笑。
当然,这笑并不代表什么,只代表曾思琪觉得自己在无意中发现了班上这个尖子生的另一面。
不为人知的一面!
仅此而已!
她和班上的这个尖子生平时并没有什么交集,过去的一年话都没说过两句,不然倒是可以上前去打个招呼。
女儿的“失态”很快让旁边的曾志远注意到了。曾志远随曾思琪的目光看去,就看见金水河边有一桌年轻男女喝酒喝得正嗨,而且全都站了起来,正在集体干杯!
这桌男女一共两男三女。三个女的,都穿着休闲装,其中一个还颇有几分姿色,曾志远下意识的就多瞟了几眼。
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是个高大威猛的“眼镜儿”,身高超过一米八,穿着沙滩裤。这四人,一看模样和作风,就知是出了社会的社会人。
另一个男的模样却相当的稚嫩,椅子背后还挂着书包,一瞧就是学生。但这小子的气势却颇为豪迈,曾志远看过去的时候,正仰着脖子,学着身边几个成年人的模样,仰着头,喉结鼓动,将手中的一大杯啤酒喝了个底朝天!
难道女儿看的就是这人?曾志远的心头顿时一下“咯噔”。
“看到熟人了?”曾志远表情不变,将好奇埋在心底,轻声的问。
“嗯!好像是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曾思琪点了点头。
“同学?那要不去打个招呼?”曾志远继续试探。
“算了,我和人家又不熟,平时话都很少说。走吧,爸。”曾思琪摇头,开始迈步离开。
曾志远跟上,开始思索女儿的话有几分可信。刚才的他分明看到了女儿嘴角的那抹微笑。吃惊,好奇,压抑,还有其他的什么?曾志远看了眼旁边的女儿,不知不觉,就已经快十七岁了。长得是越来越高,也越来越窈窕,出落得也更加的水灵,标致。
当然,也更加的让他这个做父亲的牵肠挂肚和“不省心”。
“这么晚了,不回家看书温习功课,却跟一群社会上的男女吃酒,一看就是不学好的差生!琪琪,这种人你以后得离远点!”几乎本能的,曾志远开始对曾思琪进行保护,而保护的方式,自然就是下那个女儿为之所笑的男生的烂药。
“噗嗤!”曾志远的话让曾思琪忍不住“噗嗤”一笑,马上悟了捂嘴,“差生?爸,人家是班上的尖子生好不好?”
“啥?尖子生?就他?”曾志远鼓起双眼,有些难以置信。
“他叫王勃。整个高一,两次期中考,两次期末考,他考了三次第一,一次第二。你说他是尖子生还是差生?”曾思琪直接朝自己的老爸翻了个白眼。
曾思琪的话让曾志远感到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刚才摆了一个乌龙。但要在女儿面前亲自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还是有点难的,而且是为一个外人承认错误。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高一成绩好,到了高二高三成绩下滑,甚至一滑到底的学生我见得多了。而且这么小就跟着成年人一起喝酒,估计家里也没什么家教。”曾志远对自己的女儿道,继续下着王勃的烂药。
曾思琪再次翻了个白眼,用一种她父亲听不见的声音小声的咕隆:“反正你也是老师,你说怎样就怎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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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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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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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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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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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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