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店的火爆几人都看在眼里,看到那些因为等候过久,排队过长的食客悻悻离开王吉昌和曾凡玉也感到可惜,因为这都是钱呐。所以,不论是王勃跟他们提出的扩大店面还是开分店,两口子都同意。“曾嫂米粉”的成功已经让两人意识到,在做生意方面,自己这两个没文化的农二哥,跟自己的儿子是没法比的。以后儿子说囔个办,那就囔个办吧。
小舅母没有发言,她觉得自己现在都还是实习期,留不留得住都还要看外甥的意见,推荐人,自己还是别掺和算了。
曾凡凡想了半天,叹口气说:“唉,要是曾琳和曾莲没有读书就好了,可以让她们来店里帮忙。在大姑这里嘛,不说其他的,总比去外面打工强嘛。”
曾琳是王勃大舅的女儿,曾莲是二舅的女儿,两人目前都在读初中。
王勃对母亲的话不置可否。前世的他,知道自己这两个表妹的命运。
大表妹曾琳初中毕业后就会在周边县市打工,但总是打不长久,这里面或许有工厂方面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还是曾琳本人太过懒惰,吃不得苦。她从小就被大舅和大舅妈惯实起(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中的活路是一点也不会碰的。即便曾琳以后结了婚,自己当了母亲,好吃懒做的性格仍旧没有变过,甚至有些变本加厉,连自己的小孩都不怎么养了,全部丢给大舅和大舅妈。
而二表妹曾莲比起这个姐姐来说就要好多了。勤快,孝顺,人也老实,没任何歪心眼。她父母在田里忙活,她就会在家把饭菜弄好。曾莲初中毕业后,没念高中,读了四方的一个职高。职高念完,毕业后便被学校分配到G东的一家电子厂打工。三年后,曾莲和男朋友一起回四方发展,双双进入四方的一家饮料厂上班。
如果是二表妹曾莲,王勃不会有任何意见,对于这种勤快,老实,没花花肠子的人肯定持欢迎态度。但大表妹曾琳嘛,那还是算了,别败坏自己这个团队欣欣向荣的气氛。
“莲莲差不多,琳琳才吃不下这个苦呢!姐姐,我劝你还是别打这个主意!别到时候好心没好报!”小舅母钟晓敏将王勃没说出来的话给讲了出来。
“你看琳琳在屋头懒成那个样子,哪里吃得下米粉店的苦哟!换成莲莲还差不多。”王吉昌也在旁边附和。王勃的四个舅舅中,王吉昌就只跟二舅舅打得拢一堆,爱屋及乌,对二舅舅的女儿曾莲也更有好感一些。
几人接下来又聊了聊王勃母亲的其余几个兄弟姐妹,发现让他们来米粉店打工,好像都不怎么现实。
二娘和小娘要给二姑爷,小姑爷以及家中还在念书的表弟、表妹做饭,偶尔过来帮一下忙可以,全职是不可能的。
几个舅舅当了一辈子农民,早已习惯了周围的一切,让他们抛弃田地进城卖米粉,得,别操那份心了。
至于其他几个舅母,可是有这种可能,但王勃暂时还不想再招一个长辈进来压在自己的头上,降低自己的权威,进而增大管理的难度。
母亲这边的亲戚暂时是没得什么人选了。而继父这边的亲戚,就更没什么指望。继父三个兄弟姐妹,母亲嫁过来之前双亲就已经离世,只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姐姐进了城,当上了人人羡慕的城里人;哥哥一家呢,跟王勃一家的关系起起伏伏,大部分时间都是不太好的。
王勃正想着招聘人手靠眼前的这三个臭皮匠是靠不住了,还得自己这个诸葛亮亲自出马,这时,王吉昌忽然眼前一亮,提议道:“我觉得可以把小田喊过来。”
“小田,哪个小田?”曾凡玉问。
王勃也疑惑的望着王吉昌。
“嗯,你忘了?我当初在猪鬃厂守门的时候,我不是有几个同事吗?有一次我还喊她们来家里耍过,其中小田还叫陈季良测过字。”
“哦,原来是你那个同事嗦。但是人家不是在猪鬃厂上班得嘛,人家愿不愿意来哟?”母亲对此有些怀疑。
“囔个不愿意来噻?!她在猪鬃厂撑死了也就两百多块钱一个月。我们给她四百五,翻了一倍,她会不愿意?我们还包三顿饭,顿顿有肉吃,这么好的待遇,她到哪里去找?我敢说跑遍四方城,她都找不到!再说,猪鬃厂那个垮赶(倒闭)企业,哪个时候倒还不晓得。在那里上班,有个球的前途!”
“那你先去问一下嘛!人家在猪鬃厂毕竟也是当出纳坐办公室的,而且还是城里人,跑到你这里来端盘子,我觉得悬火(不现实)!”曾凡玉摇了摇头道。
随着王吉昌和曾凡玉两个人的交谈,王勃慢慢的想起来了继父口中的小田到底是何许人也。
他记得是有那么一次还在猪鬃厂守门的继父领着几个女的来到自己家,在继父的介绍下找隔壁邻居陈季良给其中的两位测字算命。其余几人是什么模样王勃现在是完全没有印象了,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其中一个叫小田的年轻女性。倒不是这小田生得有多么漂亮,而是其身上有一种周围人都没有的气质,一种跟他表姐黎君华相似的气质。
现在听母亲说原来人家是城里人,他这才恍然大悟。
不过,听母亲这么一说,他也跟母亲抱有同样的想法,人家一个城里人,即便是自家开的工资比她现在的收入高,但是一个坐办公室,一个端盘子,一个是正规的工厂,企业,一个是个体户,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如果换成是王勃自己,他也是不愿意放下这个身段的。
但是现在的王吉昌显得很积极,他也不好打击继父的积极性,于是就附和母亲的话道:
“就是爸,你先去探探底。人家愿意来,咱们欢迎;不愿意,也不要勉强。还有就是如果她愿意来,你一定要把话给她交代清楚,我们这里不是坐办公室喝茶看报纸,而是一天到晚手脚不闲,脚不沾地,忙得很,也累得很。如果要来,就要做好吃苦受累的准备。”王勃让自己的老汉儿给那小田提前打好预防针,不然只听待遇好,兴匆匆的过来干两天,结果又吃不了这个苦,跑了,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浪费大家的时间。
“我晓得。这个还要你提醒嗦?”王吉昌有些不乐意,觉得这个继子是越来越爱指手画脚了。他三十几快四十的人了,难道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还要十几岁的娃娃来提醒?“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有客人来的话你们三个照看一下,我这就去问一下小田。”
说完,王吉昌骑着车子,也不换身上的工作服,直接朝他以前上班的猪鬃厂骑去。他最近觉得继子设计的这套工作服真是好,走到哪里都有人回头,甚至指指点点,跟他以前走在街上完全无人问津的状态完全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现在的王吉昌,恨不得连睡觉都把这套新颖,别致,回头率超高的工作服穿起。他实在是爱刹了这套衣服。
王勃不知道王吉昌心头的想法,如果知道,肯定会冒一句:米国人的东东,能不夺人眼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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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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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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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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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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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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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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