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也算他自己咎由自取。要是王吉昌自己争气点,他哪里需要受这种有苦说不出的夹板气?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无能的他面对姐姐的一通训斥,心头再不爽也只有干受着。
早上十点的时候,表姐黎君华才起床。
“王勃来了嗦?舅舅!”还穿着睡衣的黎君华从自己的卧室中走出来,看见王勃和王吉昌坐在客厅,于是打了个招呼。
“姐!”王勃对黎君华笑着点点头,……。
坦白讲,黎君华这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是相当的标致。王勃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黎君华时的震撼。那是王勃生平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城里的美女——漂亮自不用说,关键的气质,一种不同于农村丫头的,让他感到非常干净,非常洋气的气质和内涵。他以前读小学,初中时接触的美女跟他的表姐一比,美则美矣,但却有一种先天的,根植于农村大地,无法摆脱的土气!
毫不讳言的讲,从那之后,……
……。亲戚关系自然是一座高山,但比这座高山还要高的恐怕还是两人的生活不在同一个位面。前世的王勃,在自己的表姐面前自然是恭恭敬敬,礼数有加,小心的将自己的那点鬼心思藏在内心的最深处,半点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而黎君华,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表弟,也并未有什么过多的注意,也就仅仅是点头之交。两人的关系,还是要到王勃大学毕业有了工作,也顺利成为了城里人之后,两人之间的交流才多了起来。
但多得也极其有限。
王勃和黎君华唯一的一次较深入的一次交流,需要到黎君华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因缘巧合下发生的。不过那一次,王勃也只是作为黎君华的跟班陪她到省城去见她的小Q人。两个人坐在去省城的车上就各自的感情世界聊了聊,那时的王勃刚失恋不久,两人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同病相怜,总算有了点可以聊的话题。
黎君华出来跟王勃和他舅舅打了个照面,就又回她的卧室去了。
除了仅有的一次在王勃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黎君华曾邀请过王勃去她卧室里听音乐,他表姐再未主动叫他去自己的闺房玩过,人家不邀请,他也不敢主动进去。
当然,这是前世的他。前世的他顾虑太多,又自卑又胆小,加上一直对对自己的表姐……,他是不可能主动去接近那个从小就含着金钥匙长大,高不可攀的表姐的。
这一世,王勃不愿意再做那个唯唯诺诺,在自己的表姐面前大气都不敢出的懦弱男,他要做回自己,按照自己的天性率性而为。
当然,这不是说他要去追求自己的表姐,这也太那个了,黎君华再漂亮,再跟他没血缘关系,他没必要去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再说,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性何其多也,他所在的班上就有两个不输于她表姐的美女,而且同样是土生土长,从没沾过泥巴的城里人。现成的美女不去追,去追自己的亲戚,他脑壳又没病。
王勃目送着黎君华走进自己的卧室,“咔哒”一声听她关上卧室门。他又在沙发上坐了几分钟,等到里面的表姐不论是换衣服还是搞其他的东东都应该搞得差不多了时候,王勃手拿一个削好的苹果,站了起来,对两个还在聊天的大人说了句“大姑,爸,你们慢慢摆,我去找华姐耍。”后,就迈步朝黎君华的卧室走去。
“咚咚咚!”王勃抬手敲门。
“请进!”屋里的黎君华应道。
王勃推开房门,入眼的是跟记忆中毫无差别的表姐的闺房:
房间内装了木地板。正对眼前的是一张一米五的双人床,淡紫色带印花的床单和被套。靠门有一排开放式的书柜,但书却不多,只摆了几本工具书,几套漫画书以及其他的小零小碎。床的一侧是一排衣柜。而书桌则放在一个采光很好的,带有很大两扇玻璃窗的内阳台上。
此时的黎君华正站在窗前前用喷雾器给窗台上的一盆绿色植物浇水。
按照王勃后世的眼光来看这卧室并没什么特色,只能说中规中矩,很一般的女性闺房。
但放在当时,里面的装饰装潢,各种带有女性特有特征的摆饰摆设,大小饰物,墙上的各种明星张贴画,跟王勃以及他的那些农村家庭出生的女同学们的卧室相比,则完全算得上是天堂。
“浇花啊,姐!吃苹果不?我给你削了一个苹果。”王勃冲浇花的黎君华一笑,扬了扬手中削了皮的红富士苹果。
“哦,谢谢!我不要,你吃吧。”黎君华颇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中,小舅舅的这个继子一直都是一个很腼腆,很害羞,在自己面前话都不太敢讲的人。
“好的。如果你要吃的话我帮你削哈!”王勃也就随口一说,并没指望黎君华会吃他削的苹果。他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红富士,“咔哧咔哧”的大嚼起来,一边嚼,一边含混不清的说,“每日一苹果,医生远离我!苹果含有丰富的糖类、有机酸、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多酚及黄酮类营养物质,被科学家称为‘全方位的健康水果’,还可以预防癌症,强化骨骼,减肥,维持你们你娃儿身上的酸碱平衡和抗氧化,防衰老……总之好处多多。姐,你应该每天都吃一个。”
“哦?你懂得倒是不少嘛!你从哪里晓得的这些喃?”黎君华更意外了,这个一直以来的“便宜”表弟,不仅敢主动跟自己说话,而且还在自己面前讲了一通连自己都不知道的“科普知识”。
苹果真有他说的那么好?能减肥,防衰老,还可以预防癌症?看见王勃“咔哧咔哧”吃得甚香的模样,黎君华开始有些后悔刚才拒绝表弟的好意了。
“能有哪里?看书噻!”后世,只要有台电脑,人人都是百科全书。刚才的那番话,不过是王勃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凭印象任意发挥罢了。反正现在谷歌和百度都还没出现,也不怕表姐去求证。
“那你看的书还比较杂嘛!对了,你平时喜欢看啥子书?”反正现在也无聊,黎君华也不介意跟自己这个便宜表弟聊聊天。
“闲书!武侠小说,玄幻小说。香港的金庸,台湾的古龙,还有后起之秀黄易。黄易的书看得最多,几乎全看过,其次是金庸,古龙的看得最少,勉强翻了翻《绝代双骄》和《香帅传奇》。
……
“这不是好奇嘛?我也到了……的青春期了,对男女之事好奇很正常。既然不能做,那就退而求其次,看看……小说咯!”王勃说得十分自然,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他一个有三十几岁心态和智慧的人,面对一个二十岁出头,没多大见识的女生,如果还感到不好意思,那就真是白活一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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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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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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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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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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