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俗人一枚>14,借钱1
  王吉昌姐姐的家距离四中不远,就在四方广场附近,骑车也就几分钟。

  一路上,王吉昌不停的抱怨王勃刚才的决定太过仓促,应该货比三家,多看几家店面再说。而且还责怪王勃不应该先不先就交定金,万一待会儿在大姑那里借不到钱,那三百块钱的定金就黄了。

  最大的抱怨还是出在那一千二的定金和六百块钱一月的租金上。王吉昌觉得那实在是太高了,简直是坑人!

  “……我当时一直给你打眼色,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哈,要是借不到钱,三百块钱的定金就打水漂了!”王吉昌絮絮叨叨,不停的抱怨。

  对此,王勃十分的无奈,要是可以的话,他真是不想跟这种头发短,见识更短,且自命不凡,毫无自知之明的男人进行语言上的交流,因为那只会拉低自己的智商;但是,考虑到他现在还有求于这个继父,王勃也只有耐着性子解释:

  “爸,你只看到一个月六百块钱的房租,却没有看到这个门面所在的位置。如果就卖米粉而言,全四方能够在地理位置上超过这个门面的,绝对没有一个巴掌!

  “我给你算一笔账,咱们的米粉卖一块五一碗,小吃的利润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黑心一点的能够有百分之六七十,好,就算百分之五十多,卖一碗就赚八毛,十碗就是八块,一百碗八十块!我们保守一点,一天就算卖两百碗,那是多少?一百六十块!一个月就是四千八!一年就是五万七千六!五万七千六啊,爸!

  “而一年的房租有多少?七千二!连零头都不到!一年净赚五万,你觉得贵不贵?”

  “这……这个……”王吉昌被王勃一连串的数字搞得有些头昏脑涨,但最后的五万还是听明白了的。据他了解,即便是他那位在城里银行上班的姐姐,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一万多两万不到的样子。

  那岂不是自己以后比姐姐这个城里人赚的钱还要多?一想到一年后自家就有五万块钱,王吉昌感到自己的呼吸似乎都有些困难了。

  但他还是对王勃许下的美好的愿景存疑,不太肯定的说,“两百碗?恐怕……恐怕卖不到那么多吧……”

  “爸,这样,我和你打个赌。半年后,如果一天卖不到两百碗,我就退学,不读书了,回来帮你和妈卖米粉,行不?”王勃盯着王吉昌脸,严肃无比的道。

  王吉昌被王勃盯得有些发虚,条件反射似的滑开目光,嗫嚅着说:“你说啥子傻话?哪个要你退学了的?我和你妈哪怕讨口要饭,也要给你把大学供出来的。”在王勃的逼迫下,王吉昌也开始“掏心掏肺”,煽起情来。

  当然,对于王吉昌的煽情,前世的王勃已经听了无数次,耳朵都起了茧子,从里到外早就免疫了。这话也就是听听,当不得真的。

  前后的王吉昌,四年大学的学费是一分钱都没给王勃交,住宿费也没交,只交了一个月两百块的生活费;而那时他的那些室友每月的生活费至少五百,多的一千。

  即便是区区两百,王吉昌也只坚持了两年不到,在王勃大二下学期的时候,每月两百的生活费便开始断断续续,接续不起来,逼得王勃只有去打工,勉强把四年的大学念完。

  王勃的一通算账,加上许愿画饼,好歹打消了王吉昌对转租费和月租的顾虑。在到达大姑家前,两爷子总算统一了思想和待会儿见大姑时说话的口径:以王吉昌为主,做主攻;王勃为辅,做补充说明。

  刚才跟蛋糕店老板讨价还价时王勃当了主角,而自己却成了配角,这始终让王吉昌有些难以释怀,觉得有失男人的面子。所以,在接下来的借钱中,他决定把面子找回来,让继子瞧瞧自己的本事。

  进入家属小区的院子,在楼下架好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没走几步,就到了位于一楼的大姑家门口。

  “铃铃铃铃铃!”王吉昌按动门口的门铃。

  先是传来一阵狗吠,紧接着便是穿着拖鞋的“踏踏”声逐渐靠近门边。门开,一张记忆中的中年妇女的脸出现在了王勃的视线内。

  “大姑!”王勃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好。

  “姐!”王吉昌也招呼了一声。

  “哦?王勃和吉昌来了啊!快进来。先换鞋子哈!”看到是王吉昌两爷子,王吉凤明显有些意外。

  王勃和王吉昌换了拖鞋,从玄关进入客厅的沙发坐下。王勃转目四顾,打量起这记忆中的房子来。

  前一世,王勃的大姑王吉凤一家一共搬过三次家。先是住在北门的一套套内面积只有五六十个平方的两居室,之后便搬到东门体育馆附近的一套面积超过八十个平方的三居室。东门的那套房子住了没两年又换成了现在这套面积达一百四十多个平方的四居室外加一个面积近两百个平方的院子!在王勃重生的这一年,大姑一家也才般家没多久,所以,家里的装饰装潢看起来还十分的新颖。

  “吃水果,王勃。还有桌子上的核桃,是你姐昨天买的。”王吉凤招呼王勃吃水果。

  “哦,好的,大姑。”王勃微笑着朝王吉凤点了点头,随口问道,“姑爷不在吗?姐姐喃?”

  “别提你姑爷了,他一天忙得很,周末银行都要喊加班。你姐嘛还在睡懒觉噻!”

  王勃的姑爷也就是王吉昌他姐的丈夫黎明德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最高职位做到过县农行信贷处主任,不过没两年就因年龄到点退休了。因着黎明德的关系,只有高小文化的王吉凤在嫁给黎明德的第二年就被他弄进了农行,在一个分理处当普通的柜员。王勃的表姐黎君华比他大三岁,也是四中毕业的,可惜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即被姑爷弄进了银行。

  所以,什么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什么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还打洞?表姐一家为他做了十分生动的说明。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王勃其他那些住在农村的堂哥堂弟表哥表姐,除了他因为家庭变故自身的努力抗争脱了“农皮”外,其余的老子怎么样,儿子女儿还怎么样。

  然而,尽管他头悬梁,锥刺股,历经千辛万苦,摆脱了农民的身份进了城,最终却发现自己仍然什么都不是。随着未来的十年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至少王勃所在的四方是这样),王勃老家所在几个县市的农村人和城里人,大家的生活水平,家里所用的家具家电,已经没多大的差别了。如果硬要说区别的话,区别也仅在于家具家电的档次和牌子,而跟以前的“你有我无”,“你吃肉我咽糠”有着本质的不同。

  三人坐在客厅,聊了会儿家常,然后,王吉凤便问:“对了,你们今天咋想起到我这里来耍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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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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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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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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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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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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