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大学上还是不上?
这个几乎没什么疑问,大学还是要上的,不然,重生后的他去读高中就是多此一举。对现在的他来说,上大学已经不是为了学什么东西,只是为了拿个文凭,证明自己受过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文凭重不重要?肯定重要!对一般人来说是鲤鱼跳龙门的机会,对有权有势的人来说是提高自己身份和档次的无形资产。不然,一个亿万富翁,但是只有中小学文凭,别人当着不会说什么,但是背后肯定会被人说三道四的,扣个文盲,粗人,暴发户的帽子。
所以,大学王勃还是得上,给父母,给亲朋好友,给外人一个交代。不仅要上,而且还要上得舒服,上得滋润。你不可能让一个出了社会,见识了外面花花世界,过得自由自在的人回到按部就班的课堂教育里面去,每天枯坐几个小时。由奢入简易,由俭入奢难,没有哪个人会受得了。
而要实现王勃舒服上大学拿文凭的目标,他就只能选一个专业,那就是他上辈子上过的英语语言文学,连中文专业都不能选,不然,除非像进校的那些学生花大量的时间苦读,期末考试的时候他怕是得一门门挂科了。他当然可以通过作弊抄袭来过关,这也是华夏99%的大学生都曾干过的事。但其他人可以干,已经在文坛闯出名堂的他却不可以干,不然,被人透露出去就是一件八卦媒体们喜闻乐见的丑闻。
如果选择学过四年的英语专业,又有上辈子毕业后在外贸行业七八年的工作经验打底,英语专业的听、说、读、写、译,对他来说完全就是轻松加愉快,闭着眼睛都能分分钟搞定的事。
专业既定,那么读哪个学校的英语专业呢?如果可能,王勃还是想在自己的头上冠一顶北大清华的帽子,对自己,对自己的父母来说,那也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他首先问了北大清华的招生办,问他可不可以读贵校的英语专业,对方却面露难色,说那样的话他就只能参加高考了,不过保证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他。
王勃荒废了整个高三,解题能力和解题速度江河日下,严重退化,北大清华他根本考不上。
然后,王勃又问了其他几除北清外的名牌大学,有的回答可以,有的还是让他先参加高考,保证同等条件下对他择优录取,甚至一两所学校还可以对他减分录取。
这些回答让王勃纠结不已,也犹豫至今,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该选个好点的大学的英文系,让自己的“出身”听起来“高贵一点”,还是干脆读上辈子的母校C外算球。反正他对C外熟悉得很,对哪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闭着眼睛都能回想出来。最重要的是,上辈子的他在C外有着无数的遗憾,还有着令他感觉无比窝心的屈辱。这辈子重生回去,正好算一次总账,另自己的念头通达。
只是,自己如果选C外的话,身边的所有人,怕是要跌破眼镜,为自己可惜可叹了!王勃一脸苦笑,他已经能够想到自己在志愿表上填C外后周围人的反应——愕然,震惊,然后对自己苦口婆心的劝说,怕都是少不了的。
想到C外,王勃立刻想到了上辈子那个让他一见钟情,魂牵梦萦的郑学姐,那个让他痛苦和屈辱无比的张学妹。
上辈子,如果真要找两个让王勃刻骨铭心,一辈子难忘的女生,无疑便是他在C外遇到的郑燕和张莉了。梁娅算是高中阶段最喜欢的女孩,但高中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学习和做题上,没那么多时间去东想西想。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时间,人的整个身心都变得解放,舒展,满眼满目,呈现出更加广阔和绚烂多姿的色彩,王勃对梁娅的记忆便慢慢的淡了下来,被另外的,来自于更大世界的美景所取代。在C外这所美女如云,号称“双庆的妹子”的外语学院,王勃用四年的时间,发现了两个让他怦然心动,如痴如醉的女孩儿。一个便是大一刚进校时在图书馆发现的大四学姐郑燕。另外一个则是他大二时找到的大一学妹张莉。倒不是说有“双庆美女集中营”之称的整个C外就只有这两个美女,四年大学,王勃发现了好几个天香国色的女孩,只不过那些女孩都跟她没啥关系。唯有郑燕和张莉,在他的生命中产生不少的交集,让他一个回忆起来甜蜜和幸福,另外一个屈辱而痛苦。
“郑燕,张莉,你们现在还好吗?这一世,我准备继续和你们当校友哦?希望我们之间能够友好相处,关系能够比上一世更进一步。”躺在客厅皮沙发上的王勃头望天花板,喃喃自语。脑海中已经好久没出现的两个女孩的印象开始清晰的浮现出来,其中一个高挑,端庄,头发像瀑布一样,另外一个娇小玲珑,五官精致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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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王勃所想的,当他把准备报考C外的想法告诉给周围人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不吃惊,没有哪一个不反对,尤其是以他的继父王吉昌最为震惊。
自打王勃在高二考了个年级第一起,王吉昌便对王勃高考的要求一下子从考大学上升到了考名牌大学,具体来说便是北大清华,这两个他唯一知道的高校。每次开家长会班主任在他面前对王勃的表扬,说什么王勃只要保持这个水平,高考考上北大清华就如同探囊取物般轻松,也助长了王吉昌对继子妄想。当高三王勃准备休学一年直接参加高考时,王吉昌曾大惊失色,担心自己寄托在王勃身上光宗耀祖的梦想落空。但是王勃平时对他说的那些话,那种毫不把北大清华放在眼里,别人求他上,他都要考虑考虑的嚣张语气,又很快让王吉昌放下心来。
总之,在王吉昌的心目中,尽管儿子还没高考,但是北大,或者清华已经是自家开办的一样,只要儿子想,基本上就是想上就能上。
“啥子,C外?啥子烂学校哦?听都没有听过!你为啥子不报北大清华喃?人家北大清华不是求着你去读得嘛?还给你免学费!你却要念C外,你脑壳有病嗦?”一直期待王勃上北大清华,替自己光宗耀祖的王吉昌一听继子报了个他听都没听过的高校,一蹦三丈高,当即就炸了。
“爸,冷静冷静,你先听我解释嘛。”王勃拿起装着二锅头的酒瓶,赶紧给自己老子倒了杯“压惊酒”。
“首先,C外没有你想的那么烂。单论外语教学的实力,北外、上外、广外比不上,但是在大西南却是首屈一指的。中央领导人的御用翻译,联合国的同声传译,基本上都是我们这些专业的外语院校贡献的呢。
“第二,北大清华也没你想的那么好,也就是矮子里面拔将军,在国内还行,拿到国际上就啥都不是了。不然,北大清华那些最顶尖,最有上进心的学生,不会一门心思的朝外跑,去发达国家留学。
“第三,大学本科,其实就是一个通识教育,主要靠自学,只要学校不要太垃圾,学风不要太烂,自己认真努力,到哪里学习都差不多,以后的成就也不比上了好大学的学生低——你儿子现在没上大学,不是也取得了99.9%的北大清华生都无法取得的成绩了吗?所以,真正要学东西,还是要到研究生,博士生阶段,而且是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生和博士生,国内只能学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和阴险狡诈。我现在先去C外把外语学好,到时候直接去美国留学,当留学生,给你们拿一个响当当的具有国际含金量的文凭回来!
“而我之所以选择C外,不选北大清华的外语院校,我这不是舍不得你们嘛?C外就在双庆,开车几个小时就到了,不论是你们过来看我还是我回来看你们,都方便。直辖后,双庆的发展也不错,全国仅有的四个直辖市之一呢。
“再说,北大清华都在帝国,听说那边的风沙大得很,冬天的天气又干又冷,我这个在湿润地方呆习惯了的人,肯定不适应北方的天气。我又爱吃麻辣,听说那边的火锅、川菜都整得不太地道,整太地道了人家也受不了。吃吃不好,住住不好,我的普通话又说得不标准,去了北方肯定难受死。与其如此,还不如选一个风土人情都差不多的地方。”
王勃噼里啪啦,给王吉昌解释一通自己要上C外的理由,当然很多都是歪理邪说,为了找理由而找理由。作为一个只上过小学一级年的文盲王吉昌哪里懂这些,被王勃说得晕晕乎乎,最后只记得继子的理想是要当留学生,拿一个比北大清华还要牛/逼的文凭。
这几年的留学生还是很吃香的,基本上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海归,远不是十几年后阿猫阿狗,什么野鸡大学都有,回来招摇撞骗的“海龟”。王吉昌一听,这才阴转多云,脸色慢慢的好了起来。
“随便你了,反正我和你妈现在也不管到你。但是大学你得给我好好读,这是最低的要求。你成绩从小就好,周围的人都晓得我王家以后要出大学生。你要是连大学都不上,我和你妈可没有脸回老家去。”王吉昌冲王勃说。
“上大学,那是必须的!咱家现在钱也有了,名也有了,屋头就差个大学生了。这大学生,我是当仁不让!”王勃立刻把自己胸脯拍得当当响。(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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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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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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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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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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