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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王老弟,这不是在地摊上买东西,你这压价也压得太狠了!”万元波脸上的肌肉跳了跳,有些“难看”的说。

  “如果一首歌能分成两半,我只会给你半首!”王勃见万元波的脸都黑了,也不生气,很有自信的说,“万老哥,你先别动怒,听我给你分析!《披着羊皮的狼》和《死了都要爱》有怎样的水准,你是音乐圈老前辈,比我清楚。任何一首,都有让人一歌成名的水准。你想,你,或者你的‘万能乐队’万一凭我的歌一唱成名的话,那该值多少钱?你们搞一次商演,走一次穴,或者开一场演唱会,又能赚多少钱?而且,你们成名之后,那就不是一次商业,一次演唱会收刹得住的,肯定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跑,一场接一场的演,如同开了印钞机,那真的是财源滚滚,名利双收了。”

  “那万一成不了名呢?那我不是拿十几万打了水漂?”万元波反问。

  王勃哈哈一笑,用手指着万元波说:“万老哥呀万老哥,这个世上哪有百分之百可以成功的事情!大家都在赌,都在搏,赌成功了,那就星路坦荡,财源滚滚;不成功,你就损失一个录音棚而已。但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去赌,去搏的机会的,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况且,在我看来,你这次和我的交换,根本不叫赌,完全就是提前知道双色球号码开彩票而已。我如果不是嫌麻烦,不想耽搁时间,我是不愿意拿我的歌来跟你交换的。”

  两首歌换个十几万的录音棚,对目前在音乐圈籍籍无名的他来说,这个生意其实不亏,但是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在商言商,这种事情王勃一向分得清楚。商人天生就要讨价还价,不然不是一个好商人。(插一句题外话:俺看到好多小说,对方明明愿意90万跟猪脚成交,猪脚却觉得这价格太低,直接给对方一百万——我了个去,我活了三十几岁,咋没有遇到过不砍价不说,还主动给我加价的人呢?)

  王勃这么一开腔,马丽婷和方悠立刻开始在旁边敲边鼓,叽叽喳喳的说万老师的“万能乐队”目前就差一首扛鼎之歌,要是唱了《狼》或者《爱》,肯定一跑而红,火遍全中国简直就在旦夕之间!她们恨自己不是男儿身,若是,哪怕倾家荡产,或者卖身求歌,也要求王勃把《狼》或者《爱》拿给自己唱!

  而程文瑾,则如同她在奥迪4S店内的表现一样,不开腔不出气,只是偶尔用自己的目光扫一眼坐在对面“挣扎、徘徊”的万元波万学弟。她虽然没作声,但却比一个劲吹捧万元波的方马二人给他造成的压力还大。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换在乐坛上,便是音乐易得,好歌难求。普通的歌手,要想得一手好歌,除非他自己会写,或者出天价买,不然简直是千难万难!而且,即便有钱,好多人也没购买的渠道。优秀的词曲人通常都有自己合作的唱片公司或者特定的某个歌手。而且,哪怕是天才的词曲人,他们的才气,也不是想迸发就能迸发的,还得讲机缘,看灵感。而一旦有一鸣惊人的大作问世,往往被实力强大的唱片公司或者娱乐公司提前买走了,拿去包装,打造自己的艺人,哪里轮得到其他人?

  万元波知道王勃那两首歌的分量,不论哪一首,都有让演唱者一歌成名的潜质。他之所以开口要两首,不过是担心万一一首唱不红,还有一首备份罢了。现在对方只让他选一首,他实在是难选。

  “要不,王老弟,我还是要你两首歌,我再补贴你五万块钱,你觉得怎么样?”万元波左思右想,还是舍不得扔掉其中的任一首,他明白,哪怕是天才王勃,像《狼》和《爱》这种水准的歌,也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现在一旦错过,怕是要后悔终生!

  对于万元波五万一首的高价,王勃却不为所动,摊了摊手说:“万老师,你知道,我不并不缺钱。”

  停在门口的那辆崭新的奥迪A6,让万元波明白对方所言非虚,并非装/逼,就是那一台车,可以买四个他这种档次的录音棚了!

  遇到一个不缺钱的主,万元波也实在是有些无奈,又一番说好说歹,大费唇舌也无法改变王勃的决定后,万元波就准备投降了——也非投降,其实心头多少还是有些暗喜的。以前他想要王勃的歌想得不行,但这家伙一直死不松口,想买都无法买。现在看到对方对自己的录音棚感兴趣,心头便终于松了口气,心想,总有这家伙看得上的东西了。

  很多时候,问题并不在于一个事物价格的高低,而在于人家根本就不想卖。

  “行吧,老弟,谁叫我实在是太喜欢你的歌呢?我选择《披着羊皮的狼》,尽管相对来说,我更喜欢《死了都要爱》,但是这首歌的音调太高,我没有老弟的高音,演绎不出来。”万元波说。

  “恭喜你,万老哥,我以人格担保,你必将不会后悔你今天的选择!”王勃起身,朝万元波伸出一只手。

  主要的问题谈妥,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

  在双方的共同商定之下,双方签了交换的协议,又将协议拿去公证处做了公正,这样,从法律的角度上而言,万元波的“声动我心”,便成了王勃的产业了。当然,城头变幻大王旗之后,以后他肯定不会继续用“声动我心”这个名字,将会换上更直接一点的名称:

  王子安音乐工作室!

  而同时,王勃《披着羊皮的狼》这首歌的独家演唱权,则归了万元波所有。

  万元波的这个棚子,除了他自己,还有一个叫彭超的录音师兼混音师。万元波告诉王勃,彭超也是川音毕业的,跟了他很多年了,手上的活不错,人也踏实,肯学,肯干。这个棚子他这个当老板的平时基本上没怎么管,都是彭超在负责,让他很是省心。如果可能的话,希望王勃能够继续留用。

  坦白说,不论是王勃,程文瑾,还是马丽婷,方悠,对于操作一个录音棚都是外行,哪怕将彭超开了,也是要重新请一个录音师和混音师回来暂时坐镇的。

  所以,万元波的这一请求完全就不是事。几次录音,王勃对那位穿着前卫,一头黄毛的彭超也有所了解,人虽然跟着他的老大万元波有样学样——手上又是戒指,耳朵上又是耳钉,发式,穿着,都是花里胡哨,好听的讲叫有艺术范儿,不好听的说则叫男不男女不女,反正跟王勃的审美观离得有十万八千里;但是,人却委实不错,有耐心,肯帮忙,哪怕多问几次,也没显得不耐烦,一直很心平静气的样子。至于活好不好,他这个音乐外行也不好评判,不过三次来录音时和对方之间的沟通,倒也蛮顺畅的,而且录音的效果,固然跟上辈子他听到的原声配乐比差了一点点,但这个大半也是他这个半吊子编曲的原因,跟人家的手艺却是没多大的关系。

  王勃的点头让万元波了却了一桩心事,一下子轻松下来,立刻把彭超喊过来面见新的老板。

  见面当然是愉快的,王勃当着万元波的面,承诺彭超一切不变,他的待遇也照旧,希望彼此合作愉快。

  “小超,以后就跟着王老板混吧。他的本事你是见过的。现在王老板终于肯出山了,而且还把我最崇拜的程师姐拉过来帮忙,强强联合,工作室的前途,肯定无量!好好干,别辜负了王老弟的一片好心!”万元波拍着彭超的肩膀,十分诚恳的道。

  “我……我会努力的,王……王总!”彭超期期艾艾的说,面对突然身份转换的王勃,一时间还有些不太适应。

  “还请彭哥多支持!”王勃点了点头,对于对方喊自己王总,倒也并不想去纠正。

  中午,终于得偿所愿的万元波执意要请客吃饭,一来庆祝他和王勃交易的成功,二来也是为了招待17年没见的师姐。王勃不能弗对方的一番美意,只有答应。

  吃饭的地点被万元波定在川音附近的一家颇上档次的中餐馆。一起吃饭的有万元波,彭超,以及他乐队的另外四个成员。王勃这边则是他和三女。一共十人,刚好做了一个大圆桌。

  只用了一首剽窃的歌就得了一个十几万的录音棚,王勃十分的高兴;而万元波和他的乐队成员,则是多年的夙愿眼看着就要实现,更是意气风发,豪情万丈,感觉几人即将站上面对全国的音乐舞台一样,双方之间的气氛,很是热烈。

  席间,趁着酒性,万元波更是向众人介绍了不少程文瑾昔日的风采,说十七年的程师姐,歌艺,人才,完全是一流巨星的水准,比现在电视上那些所谓的歌星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在所有川音人,不论同学还是老师的眼中,都觉得程师姐应该是星路坦途,成为母校以她为荣的,光芒万丈的人物,直把在桌的一群人说得一愣一愣,看程文瑾的目光都变了。

  只有王勃没感到有多少的吃惊,在他的心目中,他的这位程阿姨,只不过是与世无争罢了,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看到万元波对程文瑾打心底的崇拜,王勃只感到自己的心头暖暖的,有点得意,也有点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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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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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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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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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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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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