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俗人一枚>746,豪情万丈
  梁经权走在马路上,天气很热,热得他满头都是汗。汗水沿着新配的金丝边眼镜流了下来,在镜片上流下了一道道痕迹。梁经权看到前面有个小卖部,便进去买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和一包心相印的手帕纸。喝了半瓶水,又用手帕纸揩了满脸的热汗,把污花了的镜片重新擦干净,这才感觉凉快不少。

  浑浑噩噩的头脑被这冰凉的矿泉水一激,也慢慢冷静了下来。梁经权开始回忆半个小时前在家中发生的一切,感觉自己当时似乎的确冲动了一点,说话不应该那么硬,那么死,毫无转圜的余地。程文瑾这次回来,面带微笑,态度柔和,对两人上次的龃龉丝毫不提,显然就是一副重归于好的准备。自己的确是恨那小杂种,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但程文瑾却是没那么多恨的理由啊——那小杂种,在程文瑾面前一向讨好卖乖,两次到自己家里都不把自己当外人,成绩好,“有礼貌”,“有家教”,屋头还有钱,还有点歪才,说是乘龙快婿也不为过,这大概就是那小杂种在程文瑾眼中的印象吧?也是那狗/日的哪怕背着他们跟女儿交往,睡了自己的女儿,在程文瑾看来,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吧?

  冲动了,真的是有点冲动了!

  梁经权为前不久和妻子的争吵感到有些后悔。

  不过,虽然感觉自己有错,梁经权也只是认为他只是在态度上和语气上有小错,而非有大是大非上的大错!他也不可能现在就返回家里跟程文瑾低头认错,求原谅,那不是他的性格。

  现在是下午两点过,艳阳当空,老是在马路边晒太阳也是自找罪受,梁经权就打算找个什么凉快的地方诸如茶楼之类的坐坐,休息休息,等晚些的时候再回家。

  沿着马路又行走了几分钟,梁经权发觉自己竟然到了女儿读书的附近,前面有一家装修气派,洋气的米粉店,不少男女进进出出,看来生意很有些不错。

  “曾—嫂—米—粉”,几个大字印在了梁经权的镜片上,几乎与此同时,一个穿着制服,头戴鸭舌帽,脸上永远荡漾着沁人笑容的女人的形象,不期然的跳入了梁经权的脑海。

  “要不,去光汉见见姜梅?”梁经权的脑海闪出一个想法,然后,这想法,很快如同山洪暴发,在梁经权体内猛然爆开。他站在人行道的树荫下僵立不动,站了起码一分钟,兴奋,激动,渴望,犹豫,各种表情在梁经权的脸上来回闪现,最后,统统变成了坚定!

  “三轮儿!”梁经权冲到马路上,朝对面的一辆空载的人力三轮大喊一声。

  坐在去光汉的客车上,梁经权如同第一次跟女生约会的男生,心情激动而又慌乱。他和姜梅当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但这次去见姜梅,他心头却十分的清楚,肯定不会只是像以前那样和对方拉拉家常,吹吹龙门阵了事。他对这小妇人的渴望已经太久,铺垫也已经太久,而此时的他,又是如此的“伤心疲惫”,如此的“万念俱灰”,像一条有家不能归的丧家犬一样可怜,他需要一个心灵的港湾,一个受伤后可以用女人的温柔来帮自己疗伤的另外一个爱巢。在这个爱巢中,他是天,女人是地,他说什么,女人毫无保留的信什么,他的意志就是一切,没人跟他唱反调,讲道理,更不会有人奚落他,看不起他,嫌他穷酸,只会用无限崇拜的目光敬仰他!

  所以,是时候提杆收网,向对方表明自己的心意了。

  客车一路走走停停,不停的上下人。车到高坪的时候,一片乌云袭来,太阳躲进了厚厚的云层中。起风了,风中带着一股潮味。

  难道要下雨?坐在窗边的梁经权看着变了颜色的天空,想到自己跟妻子争吵,被女儿不见待的凄风苦雨,和此时的天气,倒是有几分应景,感觉老爷天都在同情自己。

  半个小时后,梁经权到了光汉。又坐了个人力三轮,直驱“曾嫂米粉”光汉旗舰店。在走进店门之前,梁经权利利用米粉店玻璃墙的反光理了理自己的大背头,又把揭开了两颗衬衣纽扣的领子扣起来一颗,让自己显得更庄重一些。然后,梁经权深吸一口,缓步走了进去。

  他先在前台要了杯饮料,目光伺机逡巡,寻找丽人的身影,但是却没发现那张让他牵肠挂肚好几个月的俏脸。

  “在后台?厕所?还是临时出门有事?”取了饮料的梁经权皱了皱眉头。

  梁经权端着饮料找到一个可以直视收银台的位置,一边慢慢的喝着饮料,一边有些心焦的等着佳人的出现。他已经差不多有三个月没跟姜梅见面了,他倒是一直想,但是平时没时间,周末放假又要在家看管着女儿,以免一旦自己离开,女儿就去找那小杂种鬼混,所以,自从三个月前跟程文瑾吵架他一气之下打车跑到光汉打算把姜梅约出来到现在,都没机会去见这个让他牵肠挂肚的可人儿,解语花。

  梁经权一开始以为姜梅去了后厨或者临时出门有事,然而,一直到他把一中杯橙汁喝光,也没见到姜梅的人影时,梁经权便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会这么倒霉,恰巧碰到她耍假了吧?

  “诶,妹儿,你们姜店长今天没来上班吗?”这时,看到一位服务员走过来,梁经权急忙叫住询问。

  “你是?”服务员目光带着审视,她才来没多久,不然,应该能够认识这位文质彬彬,隔段时间就会来找姜店长的中年帅锅。

  “我是你们姜店长的朋友,这次路过光汉,顺便来看看她。”梁经权说。

  “啊,你是姜店长的朋友呀?姜店长请假了,回老家看她父母切了。”服务员恍然大悟的说。

  梁经权心头一阵失望,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的问:“那她什么时候走的?”

  “是中午走了,请了两天假,要明天才会回来。”

  “哦,这样的啊?那……谢谢你了哈!”

  “不客气。”服务员微笑着道,离开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两眼这位看起来温文尔雅,一看就是知识分子的中年帅锅,猜测着对方跟姜店长的关系。

  梁经权带着遗憾的离开了米粉店。抬头望天,乌云密布,是一点阳光也看不到。大风把人行道上的景观树吹得东倒西歪,逆风骑行的人力三轮的司机也像进入了某种慢镜头,从座垫上站了起来,双脚使力,卖力的对抗着大自然的伟力。雷声也开始响了起来,不过有些远,仿佛来自于遥远的天边。

  看来真的是要下雨了。

  再一次的失望而归,梁经权就想回家算了。但他又有些不甘心。

  难道这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考验我有没有决心和毅力?梁经权看着阴云低垂的天空,想道,忽然一咬牙,发起狠来,在心头恶狠狠的道:

  既然那个家对自己来说已经没了容身之地,自己还回去干啥?看那两娘母的臭脸?小娅,你是不要你老汉儿的;程文瑾,也是你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杂种,一直跟我作对,顶牛,还打我;你们全家人都看不起我,嫌弃我,将我一个男人的面子、自尊撕下,丢掉,不停的践踏!我已经是无路可走,我并不想背叛你,背叛这个我小心翼翼,精心呵护的家庭,但这一切,都是你这个不孝女,是你这个无德妻逼的!

  “三轮儿!”站在米粉店的一招手,再次发出一声大喊。

  梁经权在光汉客运中心下车,旁边有家超市,梁经权走进去,提了两盒“脑白金”,两袋成人奶粉,付钱离开。超市旁边还有家卖烟酒的店子,梁经权又进去买了一条红塔山,两瓶泸州老窖,看到手中的东西已经有些提不下,便不再选购,付钱。

  梁经权双手提着礼物,在光汉客运中心坐去四方的车。到了四方,又买了去龙居镇的票。姜梅的老家,早在第一次在光汉和对方“偶遇”的时候,他就已经打听好了。到时候到了龙居,他在镇上找一辆火山轮直接开去姜梅老家所在的村组,然后随便问一个人,便可以确定具体的位置,之后登门拜访,给姜梅一个天大的惊喜。

  从四方到龙居好几十公里,班车要开两个小时才到得了。梁经权还坐在候车大厅等待发车的时候,酝酿了半天的瓢泼大雨终是千呼万唤的下了下来,伴随着刺啦啦的闪电和滚滚雷声。

  坐在候车大厅抱着礼物等待发车的梁经权,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天空风云变幻的阴云,突然又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行动来,感觉有些“说起风,就是雨”的味道。

  “是不是太过仓促了些?”他想,“这样招呼都不打一个的上门,姜梅一家人会怎么看我?”

  但马上,心头的些许担心和犹豫又被另外一种激昂的情绪所取代:

  就是要大风大雨!

  就是要电闪雷鸣!

  否则,何以体现我对姜梅的痴情跟决心?

  哪怕洪水滔滔,也阻止不了我这次见姜梅的决心和毅力!

  暴风雨,请来得更猛烈些吧!

  请吹走这污秽的天空!

  请涤荡这低俗媚世的大地!

  还我郎朗一片的乾坤与正气!

  ……

  面对外面的风雨,紧搂着一抱上门礼物的梁经权,一时间,诗兴大发,豪情万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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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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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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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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