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俗人一枚>573,让程文瑾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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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勃的想法便是让程文瑾来帮他,帮他管理未来自己旗下的两个工作室。

  首先小说这方面,程文瑾在图书团工作了十几年,跟各大出版社,杂志社都有往来,对于版权,图书出版这块应该很熟,至少比王勃自己熟悉好多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次“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复赛,像去年的寒冷那样得个一等奖那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寒冷通过“新概念作文大赛”爆得大名之后,于2000年推出了他的处/女作《三重门》,一经发行,便销售一空,成为当年全国图书畅销排行榜第一名。截止到王勃离世的那年,该书累计发行超过200万册,是中国近20年销量最大的文学类作品,并被翻译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寒冷,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也由此迈入作家富豪之列,名利双收!

  王勃如果获得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他能超过前世的寒冷,或者郭今民的名气吗?王勃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首先,单论三人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上初赛和复赛上作文本身的水平,那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在一个层次上。不论韩寒还是郭今民,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儿,再早熟也见识有限,不能跟他这个三十几岁的,经历过互联网洗礼,见识过后世各种奇谈怪论,各种标新立异的观点,各种五毛,美分对社会现象,乱象,乃至包括政府和当权者的或讽刺、挖苦,或遮掩洗地,这些套路他都熟,随便弄一点出来,在互联网刚兴起的今天,都可以“兴风作浪”,语不惊人死不休!

  其次,一个人本身的底子过硬,比如写得一手好文章,这只是出名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文坛上要想成名,除了会写文章,还要有夺人眼球的话题性,这样媒体才愿意报道。寒冷之所以成名,除了文章写得还可以外,跟他除了作文,其他一概垃圾的极大反差导致具有相当的话题性不无关系。

  可以这么说,要是寒冷没有多次留级,挂科七门的“英雄事迹”,他不见得能够成为后世那个有机会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并在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的票选中获得名列第二,总排名第24名的佳绩!

  而王勃有无话题性呢?

  当然有!他和寒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寒冷的作文好;王勃比寒冷的作文更好:引经据典,博古论今,更成熟,更大气!寒冷七门挂科;王勃除了几门文科,理科科科优秀,几近满分,是冲击高考状元的顶尖种子选手!寒冷除了会写点文章,现在似乎没有其他的特长,成为赛车手也是好多年之后的事了;王勃却是“吹拉弹唱”,“琴棋书画”,不仅会作文,还会弹琴唱歌,作词作曲,乒乓球水平更是在四中独孤求败!

  如果说中国的教育界要找一个人来充当门面,来代表中国教育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话,那肯定是王勃,而非寒冷!在正经人看来,他就是当代的正能量,够资格被大书特书,让全国学生引以为模范和榜样的天才级人物!这样的人物没有话题性,什么样的人物会有话题性?王勃甚至已经可以想象,当他获得了“新概念作文大赛”这个在这两年的全国中学教育界火得不得了的一等奖之后,当那些媒体,杂志刊载了他为初赛,复赛精心炮制,标新立异的文章,当好奇的媒体记者通过采访,走访全面了解了他王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然后对他进行大书特书之后,他在社会上,在教育界,至少在全国中学生当中,成为一个炙手可热,家喻户晓的人物,就是一个水到渠成,汲汲可期。

  有了名气,书还愁卖吗?还担心出版商不踩破门槛,不来要他正在着手写,一个把月之后就将问世的“刘电工”的最著名的中篇小说《流浪地球》的版权吗?

  既然爆得大名的寒冷写的在他眼中毫无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如同过家家一样的《三重门》都可以大卖特卖,被他用自己超越“刘电工”的文笔精心调制过的《流浪地球》怎么可能不会大卖?

  所以,他一旦出名,势必会非常的忙,这个时候,程文瑾就派上了用场:跟国内外出版社的接洽,跟相关翻译人员的的接洽,版税的讨价还价,出版合同的拟定等等,王勃觉得,跟图书和出版社打了十几年交道的程文瑾绝对派得上用场!

  至于音乐方面,尽管程文瑾并没有管理艺人,包装宣传推广艺人的经验,但是除了吃和拉,人哪有天生就会的东西?不会可以学嘛。他当初搞“曾嫂米粉”还不是一步步的摸索,慢慢搞起来的?程文瑾在音乐学院呆过,同学中想必也有很多混音乐圈子的人,她自己又酷爱音乐,对音乐方面的事情肯定也感兴趣,干起来也更有成就感。鉴于年龄,虽然不适合去唱歌,但是当个经纪人搞搞幕后工作,管管几个小女孩还是可以胜任的。

  除了王勃本身觉得程文瑾有能力胜任两个工作室的工作外,他想让她帮自己的另外一个原因还在于从见对方的第一面开始,他就对对方怀有天然的好感,漂亮,大方,知性,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和优雅。这样的一个人,在处理各种人家关系,跟人打交道上,肯定会如鱼得水。

  王勃信任程文瑾,他觉得能够和对方一起共事,作为工作上的伙伴,想必也将是一件十分惬意又舒心的事。没有经验不要紧,对方可以学,他也可以等,实在不行,还可以招聘更懂行的人进来辅助。但是要找一个让王勃完全信得过,将自己的事业放心交出去的人,一时半会儿却不是那么好找的。

  对王勃来说,他的好感和信任,比经验,能力之类的东西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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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阿姨,我不打算当歌星。当歌星太累,如果出了大名,出个门都不太方便。歌星身上所附带的名也好,利也罢,对我来说,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再说,我现在也不缺钱,家里的米粉店和网吧,目前也处于高速扩张的良好发展态势,在可见的将来,肯定会越来越红火,也会给我带来十分可观的收益。

  “而现在写出来的这些歌,可能会卖给唱片公司,让给有潜力,适合唱的歌手来唱。

  “至于当专职作家,以前完全没这想法,但是这次《科幻世界》连续发表了我的两篇小说,包括‘新概念作文大赛’让我参加复赛并把我初赛的文章选登在《萌芽》杂志上,倒是让我有了一点点想法。我现在正按照计划,已经在开始写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好后,估计发表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中篇发表后,然后是长篇。

  “写出来的小说,如果大卖,那以后走专职写作也不无不可,如果看的人不多,我该干嘛干嘛。念完大学后,要么找个喜欢的工作干着,或者经营家里的米粉店。反正出路对我来说,还是蛮多的。”王勃对程文瑾诉说着自己以后的打算或者说理想,当然,不完全是实话。

  尽管王勃打算让程文瑾来帮他,那也是成名之后的事。现在的他,仅仅在四中小有薄名,直接开口说自己要开唱片公司,要打造驰名中外的歌星,要成立文学工作室,然后让程文瑾辞职来帮助自己——他又不是小孩子,哪会那么不知轻重!起码得等在他“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爆得大名,《流浪地球》写了出来,各大出版社竞相要找他买版权的时候,他才好名正言顺的让程文瑾来帮自己出谋划策,谋取利益,之后才好策动对方辞职,加入他前景广阔的文学和音乐事业。

  王勃选择当作家,也不当歌星,程文瑾是相当的吃惊。很显然,作家跟歌星比起来,对一个人的吸引力谁大谁小,几乎不言而喻。

  不过吃惊过后,她心头又生出不少的欣慰。对方有这么好的先天条件,完全可以说就凭他现在已有的这四首歌,爆红就在他的一念之间,但对方却能忍住成名成星的欲/望,着实不简单。如果换成她是王勃,她就肯定忍不住这种成为大歌星的冲动!程文瑾自己的明星梦一直延续到她在大学的时候跟梁经权发生了关系,有了梁娅之后,才差不多慢慢的熄灭了下来。而一个17岁的小孩,却能把让无数青少年梦寐以求的明星梦弃之如敝屣,实在难以想象,也实在让她佩服!

  同时,程文瑾欣慰的原因还在于王勃不当明星的话,他和自己女儿以后在一起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若是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坦白讲,她将相当不看好两人的未来。

  “王勃,你有这么好的条件,却不想当明星,实在是有些可惜了。对华夏乐坛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损失。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就你手里的这几首歌,如果是由你来唱,很轻松的就可以让你红遍全中国,继而成为人人羡慕的大明星,你明白这点吗?”尽管从自私的角度考虑,程文瑾为王勃的选择感到高兴,但是她还是想提醒一下对方,或者说再试探一下对方心头真实的想法。

  “程阿姨,写歌,唱歌算是我的一个业余爱好,但是对当歌星我真是没多大兴趣。具体的原因刚才也对你说了,我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被什么东西束缚,框住的人。成为人人羡慕,人人敬仰的大歌星对我来说当然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吸引力,但是跟我更看重的自由相比,在二者只能选一个的情况下,我也只能舍弃了。我不喜欢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以后出个门还需要化妆,旅个游还需要跑到国外去才能玩得尽兴。而我又不缺钱,所以,歌星对我来说,吸引力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王勃实话实说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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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下一章,换地图咯:)(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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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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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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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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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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