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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刘志基这个逃脱了法律惩戒的强/奸犯的重新复起,程文瑾自然是怒不可遏,气愤难平!这愤怒,倒不是因为对方抢了她馆长的位子,她对馆长这一职位固然有一定的期待,但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志在必得;她的愤怒在于对官场,对法律,对社会最基本的公平,公正,最基本的底线也被“那帮人”视如儿戏,把老百姓当猴子耍感到绝望和悲哀!
虽然悲哀,尽管绝望,恨不得替那以为正义得到彰显的小姑娘捅这老流氓一刀,然而面对老流氓的“起死回生”,她除了哀叹诅咒几句外也毫无办法。不仅如此,由于对方是她这个馆长助理的直接上司,平时看到对方,和对方相处,她还不得不违心的给予这老流氓最基本的礼貌,比如笑脸相迎。
仅仅是笑脸相迎倒也罢了,程文瑾也认了,最多把表面的笑脸当成是实质性的嘲笑便可过自己心里这一关。然而让程文瑾想不到的事,这老流氓没来两天,地皮子都还没踩热,便故态萌发,开始把主意朝自己身上打!
比如这几天,这老流氓有事没事就把她喊去他的办公室,说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如何让图书馆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为本市的“三个文明”服务。然而,这老流氓几句“这建设那建设”,“这文明那文明”的开场白说过之后,立刻话风一转,积极热络的和她拉起家常来,拐弯抹角,话里话外的打听她个人的情况,同时恬不知耻,老不害羞的说些让程文瑾脸红、肉麻的夸耀。让程文瑾烦不胜烦,暗怒不已。
而就在刚才,这老二流子竟然说反正明天“周末”不上班(图书馆周二至周日开馆,周一闭关休息。周日相当于周末)问她有没有空,有空的话就邀请她晚上去“金三角”唱歌。如果“金三角”她感觉“不方面”的话两人还可以去德市,要同意的话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系小车。
刘志基的邀请还没说完,便被面无表情的程文瑾一口拒绝,而后找了个借口。迅速离开了这个让她越来越感觉恶心,越来越感到压抑的馆长办公室。
离开了一楼馆长办公室的程文瑾没有回自己的小办公室,而是从转角楼梯上了二楼的阅览室。她每天都要到二楼的三个阅览室巡视几次,一是监督下面的工作人员,有她在的时候,这些平日懒懒散散,对读者的要求爱理不理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便会为之一改,变得热情而积极;其二便是亲历亲为,亲自帮助读者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教一些想找资料。却又不知道如何使用索引的读者正确使用索引。
但是今天程文瑾的心情郁闷而又糟糕,既没监督工作人员的心思,也没有助人为乐的想法,她打算去图书阅览室找本小说,放松放松心情。程文瑾最主要的爱好当然是唱歌,但是阅读也是她兴趣之所在。大学时代的她一度还当过一段时间的文学青年,然后被相貌俊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C大中文系才子梁经权所吸引,头脑发热。飞蛾扑火的和对方谈恋爱,乃至于最后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对方这个一穷二白的穷书生至今也无怨无悔。
当然,和对方成了这么多年的夫妻,在图书馆工作看了无数小说。对文学的鉴赏水平也水涨船高一大截的程文瑾已然明白自己的丈夫,那个昔年C大中文系的“才子”也不过是徒有虚名,是既没才,也没财。
她并不后悔,至今依然爱着梁经权这个有些穷酸,但尚算有志气的穷书生。穷小子!
程文瑾在现当代文学,欧美文学的书架上一排排看去,最后将目光定格在美国作家,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最近的她,迷上了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上周刚把对方的《夜色温柔》看完,很受触动。对方那种具有诗人和梦想家气质的文字所演绎的故事,相当的能够引起程文瑾内心深处精神的共鸣和契合。这次,就准备看《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奠定了对方在美国文学史地位,让其成为二十世纪美国最杰出作家之一的代表作。程文瑾喜欢的一个中国女作家张爱玲便说过:“菲茨杰拉德是我最推崇的美国作家。他是个天才!写作技巧高超!他的作品有强烈的时代特性,叙述清晰,文风优雅,词句多姿多彩!”
实际上,程文瑾便是从张爱玲的“口中”了解到这位在1940年就去世了的美国作家的。
程文瑾将《了不起的盖茨比》从书架中小心翼翼的抽出,正准备离开回到一楼自己的办公室慢慢品读的时候,忽然一个身影蓦地从旁边闪过,进入了相邻的科普读物的书架。这身影,让程文瑾感觉似乎有些似曾相识。
莫非遇到了熟人?程文瑾心头有些讶异,仅仅犹豫了三四秒,便踩着对方走过的步子,打算去看个究竟。若真是熟人,到了她的“地盘”,没看见倒不说了,既然已经看见了,不和对方打个招呼便实在有违程文瑾的处事之道。
从欧美文学的书架来到到隔壁科普书的书架,刚站在书架的一端,一个弯腰撅臀,正用手指对着一排排书脊移动的年轻大男孩的形象便赫然出现在了程文瑾的眼前。
这男孩,不是和小娅同一年级的同校同学嘛?噢,对了,他叫王勃!
看到王勃的第一眼,程文瑾便立刻嘴角一勾,笑了起来。和对方两次碰面的记忆也如荷塘月色般清晰的浮现在了脑海——没办法,这小家伙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过了三十后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当面喊做姐姐。对方的这一喊,直让她暗暗高兴了好几天,有种自己似乎就此年轻了十几二十岁的错觉。除此之外,女儿这同学热情开朗,处事大方的性格也给她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遇到了女儿的同学,而且程文瑾对王勃的印象也不错。她便打算走上去向对方打个招呼。这小家伙看样子似乎在找什么书,她正好可以看看自己能否帮上什么忙。当初第一次见到这小家伙,人家便大方的要为她和女儿免单,现在小家伙来到了自己的地盘。她这个当“姐姐”怎么说也应该接待接待,不能失礼了。
“王勃?”程文瑾轻手轻脚的走上去,小声的喊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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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站在一本有关宇宙起源的名叫《宇宙最初三分钟》的书前面,正打算将其取出,忽然听到身边有人叫自己。与此同时,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他十分熟悉的,和女友梁娅身上几乎一模一样的幽香。王勃一惊,还以为梁娅来了,正想开口呼叫女孩的名字,一歪头,视线中出现的却是一个上身穿着黑色小西装,下身穿着同色铅笔裤,漂亮。雅致的年轻女性。年轻女性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正亲切而又友好的看着他。
“啊,程,程阿姨!你,你好!”王勃没想到竟然会在图书馆遇见梁娅的妈妈,很是吃了一惊。他目光转动,见对方手上还拿着一本书,以为对方也像自己一样来图书馆查资料,灵机一动,立刻热情的说。“程阿姨,你也是来图书馆找资料吗?你想找什么资料?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找。”王勃的话刚说了一半,恍然记得女友曾告诉他自己的母亲在图书馆工作,心头立刻叫糟。正想纠正自己的错误,但马上又警觉不妥:梁娅和他谈恋爱都是秘密的,自己若把这一点说出来,岂不是一下子就穿帮了?
错有错着!错有错着啊!王勃马上又庆幸不已。
“噗嗤——”王勃的话直接让程文瑾粲然一笑。她刚才还想着自己和小娅第一次去这小家伙的米粉店吃米粉时对方热情好客的场景,想不到这小家伙到了图书馆,自己的地盘也是“本性不改”。热情大方。程文瑾的心情顿时愉悦起来,前不久因色鬼刘志基而产生的糟糕的心绪也一下子消失了大半。看着眼前这大男孩主动热情的模样,程文瑾忽然生出一股想逗一下对方的冲动,于是,程文瑾一边不动声色的将手里《了不起的盖茨比》背在身后,一边说大感兴趣的说:
“哦,是吗?那倒是谢谢你了。我想找一本美国近当代作家的小说,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推荐?”
美国近当代?王勃一愣,没到对方竟然会对美国近当代的小说感兴趣。在王勃的意识中,一般的女生喜欢读的小说基本上都是琼瑶,岑凯伦之类的言情小说;稍微深沉,小资一点的,则看两本张爱玲,村上春树的小说;至于更进一步,则会翻一翻卡夫卡的《变形记》,但一般也看不懂,主要用来冒充文学青年装深沉用。至于王勃在后世接触到的一些80后,90后女生,琼瑶阿姨的《情深深雨蒙蒙》对她们来说都太“高深”了,人家都看穿越,看宫斗和二次元。
不过,他又看了眼面前的女人:高贵,清雅,不论谈吐还是动作,神态,包括站立的姿势,都给人一种极有教养的感觉。可以说,在王勃前世今生接触过的所有女性当中,女友的母亲程文瑾无论从哪个方面,无论以什么标准来观察,衡量,对方都是最有仪态,最有女性天然的柔媚和风情的一位女性!尤其是对方身上那种扑面而来,摄人心魂的雍容华贵,让“三十几”岁的老男人王勃仅仅多瞟了两眼,便心跳如鼓,背后“汗出如浆”。王勃心想,如此一位家教良好,仪态万千的女士,喜欢上美国文学又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不正说明了对方的不肤浅和有内涵么?
嘿,如果聊其他的什么法国文学,俄罗斯文学自己还真没什么涉猎,道不出什么一二三;但是对方让自己推荐英美文学作品,对于前世自己这个在大学研读过好几十本英文原著的英语语言文学系的科班生,可谓是正中下怀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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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昨天晚上吃了消炎药,瞌睡兮兮,一下子睡过去竟然忘了更新。骚瑞哈!特七千字以表谢意!(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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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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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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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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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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