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夜的温柔乡,李牧起了一个大早,梅儿四女也跟着早早的起来了,只有昨夜刚刚破瓜的李雪雁,还熟睡的躺在暖床上,没有半分想要醒来的样子。
“王爷,您的便装准备好了。”
梅儿带着几个金钗女婢走进屋内,示意了一下金钗女婢手里捧着的一些衣物。
李牧点点头,说道:“行,给我换上吧。”
“好的王爷。”
说完,梅儿便与兰儿三女一起为李牧穿起衣服来,她们并没有假借金钗女婢的手,这些金钗女婢只需要在旁边捧着衣物就好了。
不多时,换好一身普通的常服,李牧对梅儿问道:“梅儿,确定是在太真寺内?”
昨晚,梅儿跟他说了最后一枚‘初级基因优化液’的去处。
当听完整个过程,还有前因后果,整个事实,让他在后半夜里都没怎么睡觉,直到早上,便匆匆的起来了。
然后,让梅儿为他找了这身普通的常服。
因为,他打算去见见那最后一位服用‘初级基因优化液’的主人。
“是的,王爷,那位贵人,从剃修行后,就一直在长安城一带修行,十年前,才搬到太真寺内修行。”
梅儿知道李牧今天是要去做什么,没有任何隐瞒的将知道的说了出来。
同时,在说完后,她又说道:“王爷,要不要奴婢随您一起去,这两年太真寺外有些皇家的御林军在守护着,普通人是进不去的。”
至于一个寺庙为什么会有皇家御林军守护,梅儿也知道其中的原由,只是她没打算说。
毕竟,这事不关王爷的事情,王爷今天去太真寺,也不是冲着那些御林军去的。
所以,她也觉得就没有必要说了。
让她唯一担心的是,李牧一身普通的常服去太真寺,在这些皇家的御林军的面前,很难进入太真寺。
为此她才提议陪同而去。
对于梅儿的提议,李牧摇摇头,说道:“不用,让锦绣卫换上便装随行就好了,你陪着我去,太招摇了。”
梅儿想了一下,同意道:“那也行,奴婢让一个小队的锦绣卫换上常服,带着腰牌,佩刀,跟随在王爷身边。”
一个小队的锦绣卫,有十个人,虽然换上了常服,不过身上带有锦绣卫的腰牌,在遇到御林军的守卫时,只要亮出锦绣卫的腰牌,不要说一个太真寺了,就算是皇宫都大可去得。
带一小队的锦绣卫,其实李牧并不想带这么多,他只想带一两个就可以了,他这次去太真寺办的是私事,没有必要太过招摇。
尤其是,还佩刀,带着腰牌,这和招摇过市有什么区别。
虽然,锦绣卫换下了黑色玄甲,穿上了常服。
不过,看梅儿的意思,要是连一个小队的锦绣卫都不带的话,恐怕这个女婢会不同意他出府了。
想到这里,李牧无奈的点点头,迈步离开屋子。
......
王府外的街道上,一小队的锦绣卫已经临阵以待,随时可以出,在锦绣卫的前面则有一个家仆牵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
李牧一见这匹一身黑色皮毛的骏马,就喜欢上了,而且这匹骏马生的很是神俊英武,在那里一站,一静一动,宛若一位大将军。
更难得是,这匹骏马,浑身黑色,没有一丁点的杂色。
越看,越喜欢,也有些眼熟。
李牧便对陪同在身边的梅儿问道:“这马不错。”
心中也想着,家里的小宝贝,女儿晓晓。
到时候,弄这么几匹纯色的骏马回去,带着自家的小宝贝在沙滩上跑上一圈,一定很美,他的小宝贝也一定能够乐开花。
“王爷,这匹骏马是宫中的御马,乃西域进贡给皇帝的骏马,听说是大宛一带难得的良驹。”
“自从王爷镇杀吐蕃国以后,西域一带的诸国,每年都会给大唐进贡,其中就有一些良驹在进贡的名单中。”
“从太宗皇帝开始,府里每年都会得到皇帝赏赐的骏马,到目前为止,府里这种骏马,没有上百匹,也有几十匹。”
“王爷喜欢这匹骏马?”
梅儿笑着为李牧解释道。
同时,她也是在从侧面介绍着府里的情况。
李牧闻言,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骏马,终于知道为什么看这骏马眼熟了,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汗血宝马。
梅儿口中的大宛良驹,用本位面的说法就是阿哈尔捷金马,也就是国内俗称的汗血宝马。
见是汗血宝马,他便开口道:“不错,等过段时间,加上这一匹,再另给我挑几匹温顺的。”
“好的王爷。”
梅儿点头,整个王府都是李牧的,准备几匹骏马,哪里还有什么需要提前准备的,直接让下人到马厩里牵几匹即可。
负责照料马厩的家仆,一定知道那几匹骏马性格最是温顺。
李牧吩咐完,便对出来送行的梅儿几女说道:“行了,你们都回去吧,我又不是出远门,也就是出趟城。”
梅儿几女恭送道:“那王爷早去早归,奴婢等在家等着王爷用晚膳。”
“好。”
李牧应声,便翻身上马,带着一队锦绣卫离开了兴化坊。
......
离开兴化坊,李牧一行人直接出了长安城,向着南边的一座小山奔驰而去,一路风驰电掣。
在那里,有一座寺庙,名为太真寺。
是一处很好的清修之地。
......
“站住,何人在此纵马?”
李牧一行还没有到达太真寺跟前,在快要接近的地方,就突然被冒出来的御林军拦了下来。
面对这一群凶神恶煞的御林军,李牧并没有说话,而是将其交给了身边护卫的锦绣卫。
这时,只见一个锦绣卫打马上前,冷着面孔,从怀里掏出腰牌,扔给前面的一名御林军。
“把路让开,我等要去太真寺。”
语气冷漠,没有一丝感情。
御林军初一听锦绣卫的语气,很是恼怒,刚想教训一番眼前这一群目中无人的混蛋,就别扔过来的腰牌吓了一跳。
“锦绣卫。”
下一刻,这御林军连忙将腰牌捧了回来,对身后的御林军大声乎喝道:“让开,赶快把路让开。”
“诺!”
......
在这些御林军的恭送中,李牧一行人骑马来到了太真寺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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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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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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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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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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