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水柔轻笑起来:“没想到还能见到妹妹!这些年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李若凡总感觉这种见面有些说不出的古怪,但他认为是自己太想当然了。
胡喜媚道:“是啊,我也没想到。差一点就见不到姐姐了。我现在修为大减,还是姐姐好。”
胡喜媚对方水柔还是有些忌惮的,这完全是一种心理作用。当初是因为妲己的提携,才得以入宫。其实胡喜媚还真没做啥出格的事情。
纣王想要见到天上的仙女,可妲己哪有这个本事?只好让轩辕坟的狐妖来做群众演员,撑场子。
结果比干堵住妖狐洞穴,把狐妖全杀死了,还做了件狐狸皮大衣送给纣王。
对胡喜媚而言,这些狐狸无疑都是平时修炼的玩伴,现在突然都被比干杀死了,还剥皮做了衣服,想必那个场景是心有戚戚焉。
对比干而言,这都是妖怪,杀了也就杀了。可问题是,这完全是一种泄愤的行为。你冲着妲己来,犯了方向错误。妲己自然要为小弟报仇,不然在轩辕坟也别混了。
对胡喜媚而言,熟悉的狐妖和陌生的比干,自然是不用想的选择。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赶尽杀绝,留下的妲己能不复仇吗?
所以妲己和胡喜媚定下计策。忽有一日,纣王正与妲己以及新纳妖妇胡喜媚共进早餐,忽见妲己口吐鲜血,昏迷不醒。
喜媚道是妲己旧病复发,常有心痛之疾,一发即死。冀州有一医士张元,用药最妙,有玲珑心一片煎汤吃下。此疾即愈。
纣王便要传旨宣冀州医士张元,喜媚对纣王说朝歌到冀州路途遥远,并推算说在朝歌惟有丞相比干是玲珑七窍之心,可借一片食之。纣王信以为真,即命人急召比干。
后来的事情可谓耳熟能详,姜子牙明明算到比干有劫难,却只是送了道符,不会救人救到底吗?结果碰到卖空心菜的来了一句。菜无心可活,人无心则死。
看起来是妲己和胡喜媚害了比干,其实有很多存疑的地方。
姜子牙看到琵琶精直接一招就烧出了原形。可比干是个普通人,知道有生死劫难,却救的不彻底。聊斋上面的画皮,人家直接心被鬼挖了,道士吐口痰就可以把人救活。
可见不是不能救,而是有别的原因。
当然,李若凡也懒得去考证当年的事情,一切要向前看。
方水柔明显不想和胡喜媚多谈。说白了,除了李若凡她可以敞开心扉,现在没有任何人值得她热情交流。
倒不是说九尾狐的思想进步了,而是,那种多疑现在占了上风。李若凡把胡喜媚带了回来,胡喜媚打的是什么主意?莫非也想和以前一样,投靠李若凡得到丹药修炼?
现在有了人的身体,九尾狐的修为其实比以前更快,她一眼看出,胡喜媚现在的本领只剩下不足十分之一。
九头环颈雉。只有一个头有什么用处?她现在已经不需要尾巴了,这就是你还停留在原始社会呢,人家已经政党社会了。
胡喜媚看不透方水柔的境界,本来她也是打的见到姐姐可以在一起修行。重新回到过去的幸福时光。但计划没有变化快,女人的心是很敏感的,排斥,很明显的排斥。
李若凡不明白女人的心思,一边看看胡喜媚,一边看看方水柔。当然。方水柔要多看几眼,明显美太多了。胡喜媚,毕竟是个小母鸡。
带回来的时候,李若凡也没想过回来以后怎么办,下意识的以为见到九尾狐就没他什么事情了。殊不知,这才仅仅是开始。
胡喜媚说了些别后的事情,然后道:“现在只想着默默修炼,别无他想。”
她这样一说,方水柔反而觉得是欲盖弥彰:“李若云住在这里,我可以也住过来吗?现在见到姐姐一面都难。放心,我和李若云住一个房间。”
方水柔想到胡喜媚会住在别墅里面,这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必须监视。
她是多虑了,李若凡对妖魔鬼怪还真没有重口味的兴趣。不然,孟戈长得很美,冰魂化作人形也是冷美人,但真要做那啥的时候,想想突然妹子变成了树枝啥的,兴致全无啊。
纣王那啥是肉眼凡胎,只看外表美,不知道心灵美,可李若凡明显是知道她们的。在他眼里,胡喜媚就是个小母鸡,环颈雉,就是谛听再吹,也就是一只狗,神兽。
胡喜媚多少猜到了一些,女人最懂女人,方水柔是怕自己和她抢男人,抢修炼资源。问题是,京城一路回来,无论她是变身还是本体,李若凡好像都不是个纣王那样的昏君。
胡喜媚有些不忿,她看的出来,方水柔也还是个未经过男女之事的妹子。当然,她也怀疑会不会是假冒伪劣,但能看的出来有些细节不是九尾狐还真的记不起来。
胡喜媚甚至都想去浓雾海域了,不过那边她是标准的外来户,还有个蛇妖对她伤透了心,估计去了也是风波不断。
这还不好说出来,女人之间的事情,不能让李若凡知道。就像宫斗再厉害,也是女人为难女人的事情。
胡喜媚想了想,笑道:“姐姐放心,我不会透露姐姐的秘密的。”
方水柔笑道:“我有什么秘密,我现在是李若云的好同学。一心只读圣贤书,过去的妲己早已经没有了。”
方水柔这是在炫示主权,说明她和李若凡的妹妹关系极好。根本就没有妲己,她也想开了,不怕胡喜媚乱说,估计她也不敢乱说。
你说方水柔是九尾狐是妖,有人相信吗?那你自己呢?那还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白白把李若凡还得罪了。
女人和男人不同。女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有时候很奇怪。不像男人之间,更多是从利益的角度看问题,对错黑白都不重要,理智决定一切。
方水柔倒也不是说讨厌胡喜媚,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那是男生。对妹子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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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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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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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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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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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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