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文坛很像是春秋战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缩减版,孔孟老庄影响的是几千年的中国,可谓源远流长。而民国的新文化运动,更多的是像《红楼梦》那样,很快达到一个巅峰,然后就是断层。后来的什么反思文学寻根文学改革文学不过是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做不得数。
就像李若凡在后世见到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难道这些都是突然出现的?当初成千上万的企业工人失去岗位说是要舍小家为大家,可是偏偏僵尸企业都是吸血的巨无霸,当初引进外资简直就是当祖宗大爷伺候着,简直就是宁与外贼不与家奴。可是那些应运而生的小说都是百分之一百二的歌颂!
所有低于生活的作品都是没有生命力的。杜甫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直面惨淡的盛世,张养浩被后人记住就是因为他说出了兴亡百姓苦,孔子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说出了苛政猛于虎。
当然,李若凡甚至生出了一些别样的念头,能够和这些大师俊杰对话,来民国岂不就是最大的收获?
陆小曼看到李若凡似乎看着林徽因发愣,笑着打趣道:“林家妹子可是名花有主了。”
其实陆小曼心里是有点半含酸味的,女人的心理有时候很奇怪,譬如她现在和徐志魔在一起,可是曾经徐志魔是没有追求到林徽因的。这样说起来,岂不是自己不如林徽因?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女人是不会真正服气另外一个女人的。
林徽因脸色微红,李若凡这样盯着一个陌生女子打量是不太有礼貌的,可是瞧他的眼神似乎并没有那种意思。林徽因见过太多倾慕的目光,但她心目中的另一半必须是有才华一心一意的,徐志魔无疑只符合一半。
事实上,林徽因很像是现在的学霸,这一年会和梁启超先生的公子一起去费城留学,经过四年的爱情长跑才在拿大渥太华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
本来去留学准备学的是建筑,结果建筑系不收女生。林徽因也是厉害,转学美术系,选修建筑系,但也是从这一刻起,林徽因慢慢的忘记了她的小说散文和诗歌,所以她的全集恰好分成差不多对等的两部分,这在当时其实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位。
李若凡笑道:“是梁任公的公子吧?准备去美国留学?不过我可是听说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不收女学生的。”
林徽因先是说了句不要乱说,接着听到李若凡的话有些诧异。其实,所以愿意去美国留学,也有避开徐志魔的一部分原因。和梁思成一起进入建筑系是因为家里的意见,一个专业可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梁思成很有才华,但在林徽因50岁去世后娶的第二位妻子无疑是没有眼光的。
但林徽因惊讶的是她准备去国外学建筑的事情其实根本没有外人知道,李若凡是从何得知的。当时正是新文化运动红红火火的时候,作为民国才女,林徽因未必那么心甘情愿的放弃北平的一切漂洋过海。
李若凡说完就有些后悔,说不定会改变林徽因的打算吧。这个可不好。
林徽因道:“你也在宾夕法尼亚留过学?”
李若凡笑道:“我会看相。不过人家不收女学生倒是真的!”
陆小曼也听出李若凡的话意,没成想林徽因还真想和梁思成出国啊。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但想幸福,仅仅自己做个好人是远远不够的,还得另一半也是好人。
陆小曼贪玩,她也不止一次想过徐志魔是不是把她当成了林徽因的替代品。毕竟,徐志魔是追求失败后转身就追求她的。丈夫是军人,很难天天陪伴身边,只是以身份论,她和徐志魔是半斤八两,一个是有老婆,一个是有丈夫。
林徽因是不会接受有老婆的男人追求的,无论他多有才华。但她并不拒绝和徐志魔做文友,可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临的时候,就得做出选择。出国无疑是避开流言蜚语的好举措,但对林徽因而言未免有些不公平。
林徽因转身不答,却是去看舞台上的话剧。
阮玲玉和阮妈已经在舞台上了,其它的角色都是欧阳书同春柳社的演员。
林徽因看着繁漪轻声道:“她也是个可怜人!”
林徽因看过《雷雨》的剧本,对剧本作者李若凡的感觉是复杂的。她也写过话剧还演过话剧,但和《雷雨》一比,自己简直就是小儿科。
李若凡笑道:“陆小曼你细心观察你的角色,舞台上的繁漪就是你。话剧不像京剧,要靠语言的深度来体现人物的复杂。关键是别脸谱化的把人物分成好人坏人,《雷雨》是一出悲剧,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观众看。”
《雷雨》本来的剧本假如说有白璧微瑕的话就是对不熟悉的人物鲁大海的描写上面。
其实后世许多人看到的《雷雨》是一个删节本,《雷雨》最早于1933年发表在《文学季刊》上面。50年代为了要适应当时的政治需求做过大幅度的修改,人物形象也由丰富生动,含蓄,复杂变成概念化,简单,直白。
譬如说繁漪有一段独白:热极了,闷极了,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热烈裂的冒一次,什么我都烧个干净。
基本上后来的演出都是根据1978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重印本,是没有这段独白的,当然不仅仅是这一段!
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鲁大海是没有结局的,更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闯入者,路人甲。他对于母亲,对于妹妹基本上是一个单薄的角色。
从剧本来看,鲁大海还不如设计成没有姓名的路人甲呢。但李若凡恰恰来自于2016,他从小接触的就是普通工人,父母也是普通工人,切身经历了工人从云端跌落到深渊的过程。所以他在誊写剧本的时候,对鲁大海做了大胆的改写。
李若凡对陆小曼道:“鲁大海是周朴园和鲁侍萍的儿子,他的性格不仅仅是善良,还有生活在鲁贵那样家庭中被母亲影响的敏感。而你看舞台上的鲁大海,完全没有表现出人物的复杂,可你看阮妈,她遇见周朴园的时候其实是爱恨交加的,表现的完全超过演鲁大海的那个。”
陆小曼笑道:“那你也给我说戏啊,我真怕演不好繁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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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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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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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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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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