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凡虽然一身法术被盘古开天镜和混沌归元镜联手封印,但他作为修士,又是从2016而来,身上自然有一种超凡脱俗的飘逸出尘。
陆小曼有些好奇:“什么是粉丝?”
李若凡笑着解释:“英语里面有个单词叫fans,是运动、电影等的爱好者们的意思,翻译成中文正好谐音就是粉丝。譬如喜欢梅兰方京剧的,梅先生字畹华,那些梅党就是华粉或者梅粉。像我喜欢闻益多的《死水》,我就是多粉。”
陆小曼仰脸笑道:“这个说法倒是有趣,梁启超先生的超粉,胡适先生的胡粉,志摩你的就是摩粉了!”
说着说着陆小曼禁不住抿嘴笑了开来。
真要说起来,陆小曼没有林徽因那样眼睛特别有神,就像人间四月天一下抓住你的灵魂。不过陆小曼是一种带着慵懒的美,或许这就是迷住徐志魔的原因吧?
宋平安端起茶盅示意,眼睛不经意的瞧了一下女儿,有些担心徐志魔的那些韵事。文艺青年是最容易喜欢上偶像的,写新诗白话小说的那几位领军人物,谁没有个红颜知己?
徐志魔摇头失笑,他的英文不是一般的好,自然只是把这个当做文字游戏而已。
李若凡也不说破,能够让粉丝一词提前出现,而且两位大报的主笔都在,写个花边的话,以后自然粉丝就是他的首创。
李若凡笑道:“我因为喜欢闻益多的《死水》,有所感悟也胡诌了两句,只是太短,也不知算不算是诗?”
徐志魔轻笑不语,还未开口,史书云抢答:“不想李公子还是全才,也说出来让我拜读一下。”
在他看来,肯定是李若凡想要卖弄文墨了。这时倒是有些窃喜,在心底嘲笑李若凡不知道藏拙。
李若凡笑道,诗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史书云哈哈笑出声来:“笑死我了!李少爷你还真是,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要是这样的大白话也叫诗,那我随口都能写出几百首来。”
要说《一代人》咋一看还真是如史书云所说,诗中出现的意象都是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现象:黑夜、眼睛、光明。
但正因如此,使得这首诗歌具有了深思的魅力。两句新奇的组合,看似相悖的转折,蕴含着奇妙的合理性。
宋韵婷咀嚼着这短短的两句诗,粗看似乎很是明白简单,但却让人过目不忘,只是默读了一遍,就像是刻印在心扉里。
但是有当下风头无两的徐志魔坐在这里,而且看到诗人微微皱起了眉头,有些担心起李若凡来。
究竟什么才是白话诗,或者说什么才是诗,其实是很难有一个公认的解释的。
邵飘萍和王小隐无疑都是见多识广的主笔,虽然未必能写,但鉴赏水平却是很高的,每天接触到的各类稿件是个海量,这和熟读唐诗三百首,至少识得好坏诗是一个道理。
现在的中华,军阀割据,内忧外患,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一代人不就是无数仁人志士怀揣理想,寻找光明的最好写照吗?
含蓄而言简意赅,邵飘萍开口道:“好诗!”
刚说完却见徐志魔也异口同声,邵飘萍笑道:“还请志摩先为解惑!”
徐志魔笑道:“说起来,这简直就是《死水》的浓缩精华,《死水》意犹未尽处尽在这两句里面!情,景,理交融,但又不露痕迹,匠心独具,宛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减唐人高妙!”
王小隐笑道:“很有宋诗哲理诗的余味,可以和只缘身在此山中并读!”
邵飘萍道:“黑夜和黑色的眼睛很奇妙的组合起来,一个转折道出更为深刻的悲剧意味在于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敢于叛逆黑夜,寻找光明的精神,恪守,所使用的武器——它竟然是黑夜的派生物,这似乎预示了这种寻找势必又会陷入一种新的悲剧之中。”
史书云瞪大了眼睛,嘴边可以塞进一只鸭蛋。就这在他看来狗屁不通的诗,竟然被说成了经典?是我不明白,还是这民国变化太快?
徐志魔笑道:“下期的《现代评论》就缺这样的一首好诗开头啊!封面也直接就刊印这首诗了!”
邵飘萍笑道:“我可是也准备刊发这首佳构呢!”
徐志魔笑道:“我另外给你写一首!”
王小隐笑道:“那我的可怎么办?”
史书云眼珠一转,笑道:“没想到李大少深藏不露啊!俗话说好诗成双,《京报》和《北洋画报》你可不能厚此薄彼,至少也得再拿出两首和《一代人》差不多水平的。我可是知道你话剧都是现场创作的!”
欧阳书同急道:“那能一样吗?就是再厉害的大诗人,也不可能一写就是佳篇!”
史书云笑道:“志摩郭莫若或许不行,但李大少肯定行!你瞧,这小黄鱼都拿来了,这样吧,我这是刚刚淘腾来的雍正年间青花白的鼻烟壶鼻烟碟一套,按现在的行市,至少价值三千元。李大少也让我开开眼如何?”
说着史书云真的从兜里取出两个小物件来,请宋平安首先把玩鉴赏。
宋平安拿起鼻烟壶凑到鼻子尖深嗅了一口笑道:“鼻烟壶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所制最佳。这可是真正的七十三,八十四啊!最难得的是有壶有碟,一套极为罕见。五千我都收了!”
史书云笑道:“伯父果然是慧眼如炬!只要李少爷现场创作出两首能让三位内行赞不绝口的新诗,这鼻烟壶碟就归李少爷了。当然了,我听说李少爷可是在上海一直捧着一位坤伶的,听说还带到了北平,这诗?不会是请人代笔的吧?哈哈,我就是说着好玩,李少爷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李若凡似笑非笑道:“我写得出如何,写不出又如何?”
史书云笑道:“看李大少说的,多见外啊!写不出,这话剧的赌注自然照旧,这见证可都在呢,上了报纸,我可不相信李大少会在乎这点金条。再说放在伯父府上我还不放心吗?不过我也得去十里洋场撒个几百大洋征求一两首好诗回来。要是写得出,那李大少可了不得,堪比七步成诗的曹子建,这彩头我双手奉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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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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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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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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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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