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发个微信去地府>第七百五十章冬皇心思
  酒足饭饱,李若凡却是要去自己的房间赶稿,李若云要看,被李若凡挡了下来。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要拿出手机照抄的,自然不能露馅。李若凡也有些奇怪,这部手机带到民国之后信号总是满格,但却打不出电话,说是你所拨打的用户被虫洞屏蔽,即使偶尔接通也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譬如引发时空风暴。没有信号就不能上网,也没法离线wifi,地府朋友圈也就上不去,也不知徒弟孟戈能不能斗得过十殿阎罗那些老狐狸,妹妹上大学了没有,父母会每晚挂牵自己吧?

  李若凡也弄不清这个时空的妹妹还有宋韵婷为何会和21世纪的她们完全长得一模一样,或许,只有等自己真正强大之后才会明白这一切的答案吧?

  “你和方水柔说说话,今晚就和方水柔住吧,若兰要早些睡,嗯,你也不要睡太迟,明早方水柔还要赶火车去上海呢。放心,哥哥一个人静下心来才能够进入状态,保证让你先睹为快。”

  孟小冬送孙老元回房的时候还是有些担忧,但又恨自己全然帮不上忙。偌大的北平,现在可没几个人知道她孟小冬。

  孙老元笑道:“李家少爷啊,不是个没谱的公子哥。你要是担心,就过去送壶茶水。过几天有个堂会,电灯公司总办冯公度母亲的80寿诞,正好是梨园公会负责人青衣王琴侬任戏提调,大轴排定梅兰方、余叔岩合演《四郎探母》。你可得抓住这个契机,仔细揣摩。”

  许多人都误以为压轴戏是最后一出戏,其实压轴戏是倒数第二出,大轴才是最后一出。

  1925年的京剧其实正处于一个生旦交替各领风骚的阶段,开始都是须生挂头牌,基本旦角一直是处于配角,二牌的地位。

  一方面是由于女性观众的大量涌现,从而让旦角地位大大提高,动摇了生角的地位。因为女生刚开始看戏比较外行,自然是挑漂亮的看。在谭鑫培这样的老头和梅兰芳这样的帅哥之间如何选择几乎是不用考虑的。

  另一方面是旦角出了个极为厉害的人物,有通天教主美誉的王瑶卿,他把青衣,花旦,武旦融合一体,创造了“花衫”行当。四大名旦都是他的入室弟子,他就像是围棋界的木谷实,数以百计的弟子一统江湖。

  所以旦角的兴起几乎就是必然趋势,大的堂会虽然梅兰芳论资排辈还不够资格唱压轴,但已经拥有一大批粉丝了。

  那个时候不叫粉丝叫梅党,可以说要钱有钱,要才有才,而且水平都特别高。梅兰方的新戏都是梅党众人集思广益,精益求精推敲出来的佳构。现在京剧最好的角都没有那时候一个粉丝唱的好!

  孟小冬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看到李若凡的屋子里面灯火闪烁,忽然听到一阵很是怪异的歌声穿了出来。

  那一天爷爷领我去把京戏看

  看见那舞台上面好多大花脸

  红白黄绿蓝咧嘴又瞪眼

  一边唱一边喊哇呀呀呀呀

  好象炸雷叽叽喳喳震响在耳边

  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脸的张飞叫喳喳……

  说实话京剧脸谱本来确实挺好看

  可唱的说的全是方言怎么听也不懂

  慢慢腾腾咿咿呀呀哼上老半天

  乐队伴奏一听光是锣鼓家伙

  咙个哩个三大件

  这怎么能够跟上时代赶上潮流

  吸引当代小青年

  这首《说唱脸谱》是一首京剧与流行音乐相结合的戏歌,歌词明快朗朗上口,几乎让人过耳不忘。

  李若凡是一个人奋笔疾书有些无聊,就随口把自己喜欢的这首歌哼了出来,不过在孟小冬的心里却是另外一种想法了。

  孟小冬骨子里面是极为骄傲的,那时候的所有京剧名家很奇怪约好了一般都攒劲的想把京剧做到极致,做到尽善尽美。越是圈外人骨子里看低京剧演员,他们就越是要用唱念做打彻底征服甚至碾压那些看不起他们的心思。

  但孟小冬无疑又是极为敏感的,她自然是认为这个是在她现在怎么也看不透的李若凡的原创歌曲。可是他是也瞧不上京剧的吗?不然他为何要去写话剧呢?

  孟小冬有些赌气的加重了敲门声,李若凡手忙脚乱的把手机先揣进了口袋。

  “京剧就这么不入你的法眼啊?就你的话剧跟上时代赶上潮流?”

  李若凡没想到自己还真是无妄之灾,替《说唱脸谱》背了一回黑锅,但也知道这个是解释不清的,越描越黑。

  “我是瞎唱着玩的。京剧可是国粹,”看到孟小冬明显不信以为自己忽悠的眼神,李若凡慌忙转移话题道,“我可是正想着专门给你写个适合的角色呢!”

  孟小冬将信将疑:“真的?可是,你不是让方水柔去上海找阮玲玉过来演鲁四凤吗?先前你还许了这个角色给宋家大小姐呢!”

  李若凡有些好笑,女孩子的心思深着呢。不过这才像是冬皇本色,曾经的孟小冬晚年一个人其实过得很潇洒。真正的民国奇女子并不需要依附男人存活。这样的奇女子自然还有张爱玲,林徽因和陆小曼。也就是民国那样的思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时代才有这样的奇女子。

  其实《雷雨》的剧本李若凡已经抄完了,现在抄了一大半的是《金锁记》,根据张爱玲的同名小说改编的。

  《金锁记》被中国旅美文学评论家,教授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誉为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傅雷盛赞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美之作,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当然,李若凡主要考虑的是目前的北平,先推出这样的两出话剧显然更容易让观众接受。而《日出》殿后,最后拿出《茶馆》用最优美的京派收官。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李若凡笑着给孟小冬讲了金锁记的故事,问道:“你想演小双还是长白?”

  孟小冬有些不服气:“为什么不能是曹七巧?”

  李若凡微怔:“好,我就让你挂头牌。不过你要是演砸了,我可就要破产啦!”

  孟小冬道:“别瞧不起人!我在上海大世界什么没唱过?又不是什么大小姐,七巧的出身低微,不过女人,不都是很可怜吗?孙师傅说曾经和梅先生一时瑜亮的刘喜奎,稀里糊涂嫁错了人,现在都没人提起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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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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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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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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