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躲在金陵休养生息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单靠自身难有大的作为。所以吸收朝代的国运自然成了大补良药。
金陵早在唐宋之前就已经是六朝古都,(1)三国吴。孙权称王,定都建业(今金陵)。(2)东晋。公元317年,逃亡江南的西晋皇族司马睿被拥戴在建康(今金陵)当皇帝,建立东晋政权。(3)南北朝时期的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均定都建康(今金陵)。
确切的说应该是九朝古都,因为后来还有于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应天(今金陵)、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金陵)和蒋家王朝。
九为数之极,因为九是一个极数,十个数字是零到九,所以九为数之极。十进制到九为极,再数下去就要变!因此皇帝自称九五至尊就是这个道理,现在金陵九朝古都,已经到了极限,物极必反,再加上人为的养龙池,龙气随时可能腾空而起,见龙在田,利于出现德高势隆的大人物。
这个就像是武媚娘夺唐,即使李淳风算到也阻止不了。外国也有类似的故事,人为只会让进展加快而已,于事无补。
潜龙在渊,应在金陵。
在这之前的朝代建都金陵都是国运短促,明朝朱棣打败建文,中间还发生了一些诡异的天气异像,可见朱棣也是知道这个的。但朱元璋或许是以为身边有刘基帮助,宫殿都是专门选址,不会影响国运。
事实上明故宫的选址非常诡异,而且这座曾经的世界第一皇宫现在几乎连影子都看不到了。西方传教士利玛窦在他的《利玛窦中国札记》里这样写道:“很难确定这重墙四围的全长。当地人讲了一个故事:两个人从城的相反两方骑马相对而行,花了一整天时间才遇到一起。”
明故宫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比京城故宫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整整大出28万平方米。
明故宫是刘基亲自勘探的,很奇怪的是金陵那么大,鼓楼新街口丹凤街那么大的中心位置放弃不用,偏偏跑到紧靠紫金山的地方建造。要知道那儿当时是浩瀚的燕雀湖!
燕雀湖古时面积极大,东临钟山脚下,南至今明故宫午门一带,西抵解放路,北达后宰门一带,周长约三十里。以钟山为界。玄武湖在钟山北,称后湖;燕雀湖在钟山南,称前湖。
现在的燕雀湖已经只剩很小的一部分了。《上元江宁乡土合志》:“新宫之址在都城东,盖填前湖而筑之。前湖即太子湖,一名燕雀湖。今既填塞,犹留一泓于城外。”朱元璋调集几十万民工填湖。由于湖广势低,填湖工程十分浩大,故金陵民间有“移三山,填燕雀”的说法。
民间还传说,开始填湖时总是填不平。后来听说江宁县有一位老汉叫田得满,朱洪武帝竟派人把老汉抓来,活生生填入湖中,说是:“借其音,讨其吉”,最后虚情假意的封老人为“湖神”,以掩盖他的杀人罪行。
刘基选址的依据是什么呢?就是皇宫正好是位于紫金山龙头之前,这刘基肯定是当时被龙气附体了。本来龙头之前有燕雀湖,这燕雀湖又叫太子湖。
当年编选《昭明文选》的那个太子就是南朝梁太子萧统,只是英年早逝,就安葬在燕雀湖畔。结果有太监竟然趁月黑风高之夜掘墓盗宝,成功盗走紫玉杯和琉璃碗,但潜逃到护城河朱雀航(今中华门内)上岸,突然有数万只燕雀飞来扑击太监。这种奇怪现象,被巡城官发现,自然罪行就败露了。
梁武帝知道燕雀护陵惊奇不已,诏令将珍宝赐给太孙,将太监送刑部定罪,并重新整修萧统墓。很好奇这种超自然现象!
当封墓时,又有万只燕雀口衔泥土从四周飞来,投土聚积于坟上,筑成墓包,且日夜守护不愿离去。由于墓在湖侧,因此,后人便称前湖为“燕雀湖”,又名“太子湖”。
宋朝诗人杨修之曾有诗云:“平湖岸侧见高坟,万土衔来燕雀群。鉴面无波天一色,此中文藻似储君。”
这些燕雀或许也是龙气唤来的,因为潜龙在渊,紫金山的龙气要吸食这个燕雀湖的小龙气运。估计是巨龙吸水,后来看看基本没有滋补的了。当然是龙头处有个开国皇帝的皇宫是最好。
在紫金山龙头处修建皇宫,其实本身就是违反风水的。刘基不应该犯这样的简单错误。
历朝历代都没有填湖建造皇宫的,而且那个时候没有钢筋水泥,燕雀湖打了无数的木头和石块,但这个其实是时间久了肯定建筑会下沉的。
朱元璋诛杀大臣,刘基也未能幸免,这大概是一个报复性做法。朱棣做了皇帝是不大敢住在这样的沉降建筑里面的。当然明故宫也像是遭受了诅咒,很快就断瓦残垣了。
作为朱元璋的子孙,朱棣和后来的龙子龙孙竟然也没有一个去修葺明故宫,答案只能去问十三陵了。
风水当然是可以通过一些人为的做法修补改善或者破坏。但是帝王风水,工程是浩大的。没有规划的拆建也会改变风水,但明朝开国之初和后来那位,其实是并不打算建都金陵的。
但这或许是天意,很难说清。本来四川阴差阳错之下成了陪都,但还是徒劳无返。上朔起来,蓄势待发,只怕金陵这条龙是越来越厉害了。
胡喜媚听到方水柔的话苦了脸,要说在别墅的地位,她心知肚明,自己是没有宋韵婷和方水柔高的。
胡喜媚道:“放心,我肯定不去那个马子山。都坍塌了,我就是很好奇那面铜镜。”
胡喜媚心里想着拿到铜镜干脆送个方水柔,毕竟方水柔还没有合适趁手的武器。这样也是一个人情。
李若凡道:“多带几道雷符,这个应该是针对性很强的。去孙灵儿那儿取吧,就说我让你去的。”
楚嫣然道:“要不你吃完饭和我们一起过去吧?免得让外人抢先。”
在楚嫣然看来,有了胡喜媚这个高手,就不用面对李强他们忌惮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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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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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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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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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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